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街道綜合運維服務項目241000041詢比公告
本詢比項目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街道綜合運維服務項目241000041(項目編號:TM-DXXB20241698),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上海通貿國際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項目概況: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街道綜合運維服務,預算金額:15.05萬元(不含稅價)。
1.2采購內容及分包(標包)劃分情況:
1.2.1采購內容
多媒體會議維護、大屏顯示系統(tǒng)、網絡系統(tǒng)維護、辦公設備、無線尋呼系統(tǒng)運維、小區(qū)視頻監(jiān)控接入運維、產品軟件維護。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
產品、處理范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2.2 服務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09月29日。
1.2.3服務地點:上海。
1.2.4包件劃分情況:本項目不劃分包件及份額。
1.3本項目設置最高總價響應限價,最高總價響應限價為15.05萬元人民幣(不含稅價),供應商響應報價高于最高總價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供應商資格要求
2.1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供應商應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
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響應的,應具備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2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包件響應或者未劃分包件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2.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2.3.1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開具能力:供應商應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承諾成交后向采購人開具符合采購人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3.2 響應產品所涉知識產權應保證不存在權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權益,并提供《知識產權不侵權承諾函》。
2.4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蛉∠稑?響應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11月22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1月22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1月22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12)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13)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6)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的結果執(zhí)行規(guī)則,應對供應商及其響應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17)被納入中國通信企業(yè)協(xié)會發(fā)布的電信和互聯網行業(yè)網絡安全風險警示企業(yè)名單,相關懲成措施為供應商部分產品 (或全部產品)在一定時期內不能參加競爭性采購,且本項目的采購內容(劃分標包或標段的以標包、標段內容為準)涉及懲戒產品,本項目投標(響應)截止時間在懲戒期間內的;
(18)法律法規(guī)、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應商須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諾函。
2.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詢比文件第三章"評審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供應商,其響應將被否決。
4.詢比文件獲取
4.1詢比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11月15日8時30分至2024年11月 18 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潛在供應商須在此時間期限內按4.2的要求完成登記申領,未在此期間完成的,視作為未按照本公告要求獲得本項目詢比文件。
4.2詢比文件獲取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詢比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供應商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7供應商注冊"。
4.3獲取本詢比文件不收取費用。
5.響應文件的提交
5.1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22日10時30分。
5.2電子響應文件的提交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響應文件提交,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響應文件的上傳。
供應商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詢比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響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響應文件。
5.3本項目將于響應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開啟響應文件,采購代理機構邀請響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樣品的提交
無需提交。
7.供應商注冊
7.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詢比文件。
7.2 CA證書辦理
參與電子采購的潛在供應商須提前辦理CA證書進行電子響應文件編制和響應,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
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操作指引-CA辦理"。
7.3技術支撐聯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僅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9.聯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9.1聯系方式
采購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采購人地址:上海市徐匯區(qū)天鑰橋路980號
代理機構:上海通貿國際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業(yè)務):高鵬、劉祖璇、李斌;
聯系電話:17821307855、15800362291、18918556889電子郵箱:gaopeng.sh@chinaccs.cn
聯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區(qū)北蘇州路350號1樓招標代理部
郵編:200085
9.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采購代理機構:上海通貿國際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街道綜合運維服務項目241000041詢比公告
本詢比項目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街道綜合運維服務項目241000041(項目編號:TM-DXXB20241698),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上海通貿國際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項目概況: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街道綜合運維服務,預算金額:15.05萬元(不含稅價)。
1.2采購內容及分包(標包)劃分情況:
1.2.1采購內容
多媒體會議維護、大屏顯示系統(tǒng)、網絡系統(tǒng)維護、辦公設備、無線尋呼系統(tǒng)運維、小區(qū)視頻監(jiān)控接入運維、產品軟件維護。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
產品、處理范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2.2 服務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09月29日。
1.2.3服務地點:上海。
1.2.4包件劃分情況:本項目不劃分包件及份額。
1.3本項目設置最高總價響應限價,最高總價響應限價為15.05萬元人民幣(不含稅價),供應商響應報價高于最高總價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供應商資格要求
2.1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供應商應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
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響應的,應具備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2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包件響應或者未劃分包件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2.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2.3.1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開具能力:供應商應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承諾成交后向采購人開具符合采購人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3.2 響應產品所涉知識產權應保證不存在權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權益,并提供《知識產權不侵權承諾函》。
2.4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蛉∠稑?響應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11月22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1月22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1月22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12)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13)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6)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的結果執(zhí)行規(guī)則,應對供應商及其響應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17)被納入中國通信企業(yè)協(xié)會發(fā)布的電信和互聯網行業(yè)網絡安全風險警示企業(yè)名單,相關懲成措施為供應商部分產品 (或全部產品)在一定時期內不能參加競爭性采購,且本項目的采購內容(劃分標包或標段的以標包、標段內容為準)涉及懲戒產品,本項目投標(響應)截止時間在懲戒期間內的;
(18)法律法規(guī)、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應商須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諾函。
2.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詢比文件第三章"評審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供應商,其響應將被否決。
4.詢比文件獲取
4.1詢比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11月15日8時30分至2024年11月 18 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潛在供應商須在此時間期限內按4.2的要求完成登記申領,未在此期間完成的,視作為未按照本公告要求獲得本項目詢比文件。
4.2詢比文件獲取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詢比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供應商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7供應商注冊"。
4.3獲取本詢比文件不收取費用。
5.響應文件的提交
5.1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22日10時30分。
5.2電子響應文件的提交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響應文件提交,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響應文件的上傳。
供應商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詢比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響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響應文件。
5.3本項目將于響應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開啟響應文件,采購代理機構邀請響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樣品的提交
無需提交。
7.供應商注冊
7.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詢比文件。
7.2 CA證書辦理
參與電子采購的潛在供應商須提前辦理CA證書進行電子響應文件編制和響應,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
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操作指引-CA辦理"。
7.3技術支撐聯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僅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9.聯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9.1聯系方式
采購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采購人地址:上海市徐匯區(qū)天鑰橋路980號
代理機構:上海通貿國際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業(yè)務):高鵬、劉祖璇、李斌;
聯系電話:17821307855、15800362291、18918556889電子郵箱:gaopeng.sh@chinaccs.cn
聯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區(qū)北蘇州路350號1樓招標代理部
郵編:200085
9.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采購代理機構:上海通貿國際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街道綜合運維服務項目241000041詢比公告
本詢比項目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街道綜合運維服務項目241000041(項目編號:TM-DXXB20241698),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上海通貿國際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項目概況: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街道綜合運維服務,預算金額:15.05萬元(不含稅價)。
1.2采購內容及分包(標包)劃分情況:
1.2.1采購內容
多媒體會議維護、大屏顯示系統(tǒng)、網絡系統(tǒng)維護、辦公設備、無線尋呼系統(tǒng)運維、小區(qū)視頻監(jiān)控接入運維、產品軟件維護。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
產品、處理范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2.2 服務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09月29日。
1.2.3服務地點:上海。
1.2.4包件劃分情況:本項目不劃分包件及份額。
1.3本項目設置最高總價響應限價,最高總價響應限價為15.05萬元人民幣(不含稅價),供應商響應報價高于最高總價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供應商資格要求
2.1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供應商應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
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響應的,應具備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2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包件響應或者未劃分包件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2.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2.3.1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開具能力:供應商應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承諾成交后向采購人開具符合采購人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3.2 響應產品所涉知識產權應保證不存在權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權益,并提供《知識產權不侵權承諾函》。
2.4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蛉∠稑?響應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11月22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1月22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1月22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12)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13)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6)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的結果執(zhí)行規(guī)則,應對供應商及其響應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17)被納入中國通信企業(yè)協(xié)會發(fā)布的電信和互聯網行業(yè)網絡安全風險警示企業(yè)名單,相關懲成措施為供應商部分產品 (或全部產品)在一定時期內不能參加競爭性采購,且本項目的采購內容(劃分標包或標段的以標包、標段內容為準)涉及懲戒產品,本項目投標(響應)截止時間在懲戒期間內的;
(18)法律法規(guī)、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應商須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諾函。
2.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詢比文件第三章"評審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供應商,其響應將被否決。
4.詢比文件獲取
4.1詢比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11月15日8時30分至2024年11月 18 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潛在供應商須在此時間期限內按4.2的要求完成登記申領,未在此期間完成的,視作為未按照本公告要求獲得本項目詢比文件。
4.2詢比文件獲取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詢比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供應商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7供應商注冊"。
4.3獲取本詢比文件不收取費用。
5.響應文件的提交
5.1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22日10時30分。
5.2電子響應文件的提交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響應文件提交,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響應文件的上傳。
供應商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詢比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響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響應文件。
5.3本項目將于響應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開啟響應文件,采購代理機構邀請響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樣品的提交
無需提交。
7.供應商注冊
7.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詢比文件。
7.2 CA證書辦理
參與電子采購的潛在供應商須提前辦理CA證書進行電子響應文件編制和響應,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
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操作指引-CA辦理"。
7.3技術支撐聯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僅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9.聯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9.1聯系方式
采購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采購人地址:上海市徐匯區(qū)天鑰橋路980號
代理機構:上海通貿國際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業(yè)務):高鵬、劉祖璇、李斌;
聯系電話:17821307855、15800362291、18918556889電子郵箱:gaopeng.sh@chinaccs.cn
聯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區(qū)北蘇州路350號1樓招標代理部
郵編:200085
9.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采購代理機構:上海通貿國際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轉載請標注來源:http://399gm.com/

版權與免責聲明: 以上信息由相關企業(yè)或個人自行發(fā)布,其真實性未證實,僅供參考。請謹慎采用,風險自負。
本站對此不承擔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盡快與本站客戶聯系,我們配合進行相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