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航空港鵬港置業(yè)有限公司興港蘭溪園項目(剩余工程)監(jiān)理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鄭州航空港鵬港置業(yè)有限公司興港蘭溪園項目已由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 區(qū) ( 鄭 州 新 鄭 綜 合 保 稅 區(qū) ) 經 濟 發(fā) 展 局 ( 安 全 生 產 監(jiān) 督 管 理 局 ) 以2020-410173-70-03-088317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企業(yè)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鄭州航空港鵬港置業(yè)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恒信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剩余工程)監(jiān)理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鄭州航空港鵬港置業(yè)有限公司興港蘭溪園項目(剩余工程)監(jiān)理。
2.2 項目編號:HKG-JS-202410235
2.3 項目規(guī)模及主要建設內容:本項目位于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qū)規(guī)劃領事館北一路以南,規(guī)劃領事館北一街以西。
項目總占地面積45633.19㎡(約68.45畝),總建筑面積172518.88㎡。
2.4 招標范圍:鄭州航空港鵬港置業(yè)有限公司興港蘭溪園項目(剩余工程)范圍內全部工程(包含施工總承包范圍內的所有工程及招標人平行發(fā)包的工程等)的全過程監(jiān)理服務。
2.5 監(jiān)理服務期限:工程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項目移交階段及缺陷責任期全過程監(jiān)理。
2.6 質量控制目標:確保工程按質按量完成,達到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標準。
2.7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一個標段。
2.8其他說明:本項目參照《河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同意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qū)開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領域改革試點的批復》中附件《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q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領域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第二條工作措施(二)簡化招投標程序4.提高招標效率規(guī)定,將此次招標設定為簡易采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工程監(jiān)理綜合資質或房屋建筑工程監(jiān)理甲級資質。
3.2 總監(jiān)理工程師資格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須具有在本單位注冊的房屋建筑工程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提供注冊監(jiān)理工程證書及全國建筑市場監(jiān)督公共服務平臺"四庫一平臺"查詢結果信息)。
擬派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須為投標人正式員工,提供在投標企業(yè)繳納的養(yǎng)老保險證明或者網絡查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8月以來任意一個月養(yǎng)老保險,在投標人分支機構(非獨立法人)繳納的視同在本單位繳納。
如因相關政策原因未及時繳納的,需同時提供已繳納的最近一個月社保證明及政府部門發(fā)布的相關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個月的可不提供養(yǎng)老保險證明)。
3.3信譽要求:
(1)投標人須具備良好的社會信譽,未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情況,沒有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的情況;
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沒有行賄犯罪行為(提供書面承諾)。
注:近三年是指2021年11月11日-投標截止之日,以事實實際發(fā)生的時間為準。
(2)投標人提供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查詢相關主體【包含投標人、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網頁打印頁或截圖,若上述對象有一個或一個以上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拒絕其參與本次投標活動,其投標無效。
查詢結果需顯示查詢時的日期,查詢時的日期須在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后。
注:對于投標人查詢過程中輸入信息或查詢路徑不準確等的,可由招標人或代理機構在開評標當天進行查詢復核并留檔,以查詢復核結果為準。
3.4其他要求:
(1)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標企業(yè)繳納養(yǎng)老保險證明或者網絡查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8月以來任意一個月養(yǎng)老保險,在投標人分支機構(非獨立法人)繳納的視同在本單位繳納。
如因相關政策原因未及時繳納的,需同時提供已繳納的最近一個月社保證明及政府部門發(fā)布的相關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個月的可不提供養(yǎng)老保險證明)。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提供承諾書)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注:本項目采取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
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無效標處理。
4.招標文件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10月30日09時00分至2024年11月05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登錄"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qū)(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網站",完成"CA數字證書辦理"及"市場主體信息庫登記"后,憑CA數字證書參與招標文件下載等交易活動,具體操作事宜詳見中心網站"公共服務—辦事指南"欄目內《市場主體信息庫申報須知》。
4.2 招標文件售價:0元。
5.投標文件的上傳與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11月11日09時00分,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qū)(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www.zzhkgggzy.cn)遞交(上傳)電子投標文件。
5.2 逾期送達(上傳)的投標文件,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5.3 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方式。
投標人無需到開標現場參加開標會議,不再要求投標人到達現場提交任何資料。
不見面開標的具體事宜請查閱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qū)(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公共服務--下載專區(qū)"欄目內《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不見面開標大廳操作手冊》。
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做好不見面開標的準備工作,否則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敗或無法解密等問題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南省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qū)(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上發(fā)布,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對任何轉載信息及由此產生的后果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7.聯系方式
招標人:鄭州航空港鵬港置業(yè)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鄭州市航空港區(qū)荊州路與鄱陽湖路交叉口
聯系人:王先生
聯系電話:0371-56567583
招標代理機構:恒信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鄭州市電廠路河南省國家大學科技園(東區(qū))16號樓B座6樓
聯系人:孫國棟、袁芙蓉、王倩倩、李月曉、馬哲
電話:0371-86688491-轉615、0371-55131206郵箱:hxzx04@163.com
監(jiān)督部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qū)建設局(鄭州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qū)分局)
地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qū)金港大道與星港路交叉口新港辦公區(qū)2號樓256
聯系人:王老師
電話:0371-86199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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