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豐鎮(zhèn)2024年度水利工程勘測設計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NFZCG2023-G035)
項目所在地區(qū):江蘇省蘇州市張家港市
一、招標條件
本南豐鎮(zhèn)2024年度水利工程勘測設計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國有資金:25萬元, 招標人為張家港市南豐鎮(zhèn)人民政府。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guī)模: 南豐鎮(zhèn)2024年度水利工程勘測設計服務項目,由南豐鎮(zhèn)人民政府組織實施的水利項目先進行
勘探、設計、可行性研究、實施方案和概算編制,初步設計方案經業(yè)主組織專家審核通過后,完成招標圖設計和預算編制、施工圖設計、施工中的變更設計及相關設計后續(xù)服務等工作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南豐鎮(zhèn)2024年度水利工程勘測設計服務項目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南豐鎮(zhèn)2024年度水利工程勘測設計服務項目: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①投標人須具備工程設計水利行業(yè)丙級及以上或工程設計水利行業(yè)(河道整治)專業(yè)丙級及以上資質;
②投標人項目負責人具備水利專業(yè)中級技術職稱及以上,必須為本企業(yè)在職職工。
本項目不 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3-12-04 08:30到2023-12-08 17:00
獲取方式:現(xiàn)場獲取,獲取時需提交以下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①三證合一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及復印件);
②單位經辦人的單位法人授權書原件,附上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及其郵箱信息;
③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獲取地點:江蘇金港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標代理部。
招標文件售價:叁佰元/份,售后不退,僅作為本次采購之用。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3-12-26 13:30:00
遞交方式:紙質文件提交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
開標時間:2023-12-26 13:30:00
開標地點:南豐鎮(zhèn)便民服務中心3樓開標室(泗興路與育才路交界處)
七、其他
(一)拒絕下述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活動:
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2、根據(jù)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規(guī),以及蘇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fā)蘇州市市級政府采購信用記錄查詢和使用工作試行辦法的通知》(蘇財購(2017)11號)文件的規(guī)定,將對供應商進行信用查詢。
對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二)文件補充或修正的告知方式
答疑時間:2023年12月9日9:00 -11:00 (北京時間)。
疑問提出的方式:書面提交于招標代理公司。
招標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內容的告知方式:采用郵件方式統(tǒng)一發(fā)送。
符合專業(yè)條件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或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
(三)服務時間:一年(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四)投標文件制作份數(shù)要求:正本份數(shù):1份 副本份數(shù):2份
(五)本次采購不收取投標保證金。
(六)履約保證金:中標總價的2%。
(七)只有成功獲取招標文件的供應商才能參加本次采購活動。
公告在“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張家港市人民政府”網站上發(fā)布。
八、監(jiān)督部門
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督部門為。
九、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 張家港市南豐鎮(zhèn)人民政府
地 址: 張家港市南豐鎮(zhèn)南豐東路002號
聯(lián) 系 人: 李琴
電 話: 0512-58903428
電 子 郵 件: /
招 標 代 理 機 構: 江蘇金港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楊舍鎮(zhèn)華怡商廈南樓401,402室
聯(lián) 系 人: 施婷婷
電 話: 18013139796
電 子 郵 件: 15492184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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