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連云港分公司2025年食堂燃氣灶采購項目詢比公告本詢比項目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連云港分公司2025年食堂燃氣灶采購項目(項目編號:JSZB-2025-11273),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連云港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江蘇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項目概況: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連云港分公司2025年食堂燃氣灶采購項目1.2采購內容及標包劃分情況:包括1臺食堂用雙眼燃氣節(jié)能灶的供貨及安裝、調試等。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chǎn)品、處理范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2.1項目規(guī)模:本項目預估金額為33000元(含稅)。
1.2.2交貨期:合同簽訂后10個日歷日內安裝、調試完成。
1.2.3保修期:自驗收合格之日起2年。
1.2.4交貨地點:連云港市海州區(qū)興隆路1號。
1.2.5質量要求:合格,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及本次詢比技術指標要求。
1.2.6成交供應商數(shù)量:1家。
1.3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限價,本項目最高響應限價為33000元(含稅),供應商響應報價(含稅)高于最高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 供應商資格要求
2.1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基本要求: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供應商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
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詢比的,應具備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jīng)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供應商需提供有效的加載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或提供"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網(wǎng)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含有企業(yè)基本信息的查詢截圖。
2.1.2控股及管理關系: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符合本項規(guī)定,并在響應文件中填寫完整的《供應商控股及管理關系情況申報表》。
2.1.3本次詢比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
提供承諾書。
2.1.4本項目要求供應商須承諾能夠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提供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或提供承諾書。
2.1.5業(yè)績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詢比公告發(fā)布之日,供應商至少具備1個類似項目業(yè)績。
注:須提供合同文本關鍵頁復印件【含合同首頁、簽章頁(包含合同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日期等信息)、銷售內容頁或銷售明細頁】,時間以合同日期為準。
提供框架合同復印件的,必須提供相對應的訂單復印件及發(fā)票復印件,框架合同和訂單及發(fā)票必須對應,時間以發(fā)票開具時間為準。
2.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響應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自2022年3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自2020年3月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自2020年3月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 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 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 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12) 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13)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6)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的結果執(zhí)行規(guī)則,應對供應商及其響應產(chǎn)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規(guī)、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應商是代理商的,本條所指的供應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聯(lián)合體響應的,聯(lián)合體成員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提供承諾書。
2.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 詢比文件的獲取
3.1 獲取時間:2025年3月7日09時00分至2025年3月10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3.2 獲取方式:供應商應委托經(jīng)辦人將下述文件掃描合并為一個PDF文件,發(fā)送至采購代理機構郵箱,及時聯(lián)系采購代理機構確認,由采購代理機構向供應商發(fā)出詢比文件(注:詢比文件的接收郵箱為供應商報名時使用的電子郵箱)。
①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格式自擬)、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②經(jīng)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3 獲取本詢比文件不收取費用。
4. 響應文件的提交
4.1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2025年3月14日09時00分。
4.2紙質響應文件遞交地點:江蘇省連云港市海州區(qū)興隆路1號連云港電信南樓411室。
供應商也可以以郵寄、快遞方式遞交紙質響應文件。
4.3本項目將于上述同一時間、地點進行開標,采購代理機構邀請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4.4出現(xiàn)以下情形時,采購代理機構不予接收響應文件:
4.4.1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
4.4.2未按照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4.4.3未按照本詢比公告要求獲得本項目詢比文件的。
5. 供應商注冊
5.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詢比文件。
6.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7. 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7.1采購人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連云港分公司
地 址:連云港市海州區(qū)興隆路1號
7.2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江蘇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樓區(qū)虎踞北路80號
郵 編:210003
聯(lián) 系 人:周蘇、王召磊、丁潔
電 話:13770769973
電子郵件:zhousu.jszbtx@chinaccs.cn
7.2異議接收方式
以書面形式通過異議接收郵箱實名提出。
采購代理機構:江蘇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3月6日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連云港分公司2025年食堂燃氣灶采購項目詢比公告本詢比項目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連云港分公司2025年食堂燃氣灶采購項目(項目編號:JSZB-2025-11273),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連云港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江蘇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項目概況: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連云港分公司2025年食堂燃氣灶采購項目1.2采購內容及標包劃分情況:包括1臺食堂用雙眼燃氣節(jié)能灶的供貨及安裝、調試等。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chǎn)品、處理范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2.1項目規(guī)模:本項目預估金額為33000元(含稅)。
1.2.2交貨期:合同簽訂后10個日歷日內安裝、調試完成。
1.2.3保修期:自驗收合格之日起2年。
1.2.4交貨地點:連云港市海州區(qū)興隆路1號。
1.2.5質量要求:合格,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及本次詢比技術指標要求。
1.2.6成交供應商數(shù)量:1家。
1.3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限價,本項目最高響應限價為33000元(含稅),供應商響應報價(含稅)高于最高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 供應商資格要求
2.1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基本要求: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供應商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
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詢比的,應具備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jīng)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供應商需提供有效的加載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或提供"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網(wǎng)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含有企業(yè)基本信息的查詢截圖。
2.1.2控股及管理關系: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符合本項規(guī)定,并在響應文件中填寫完整的《供應商控股及管理關系情況申報表》。
2.1.3本次詢比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
提供承諾書。
2.1.4本項目要求供應商須承諾能夠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提供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或提供承諾書。
2.1.5業(yè)績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詢比公告發(fā)布之日,供應商至少具備1個類似項目業(yè)績。
注:須提供合同文本關鍵頁復印件【含合同首頁、簽章頁(包含合同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日期等信息)、銷售內容頁或銷售明細頁】,時間以合同日期為準。
提供框架合同復印件的,必須提供相對應的訂單復印件及發(fā)票復印件,框架合同和訂單及發(fā)票必須對應,時間以發(fā)票開具時間為準。
2.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蛉∠稑?響應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自2022年3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自2020年3月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自2020年3月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 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 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 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12) 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13)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6)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的結果執(zhí)行規(guī)則,應對供應商及其響應產(chǎn)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規(guī)、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應商是代理商的,本條所指的供應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聯(lián)合體響應的,聯(lián)合體成員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提供承諾書。
2.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 詢比文件的獲取
3.1 獲取時間:2025年3月7日09時00分至2025年3月10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3.2 獲取方式:供應商應委托經(jīng)辦人將下述文件掃描合并為一個PDF文件,發(fā)送至采購代理機構郵箱,及時聯(lián)系采購代理機構確認,由采購代理機構向供應商發(fā)出詢比文件(注:詢比文件的接收郵箱為供應商報名時使用的電子郵箱)。
①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格式自擬)、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②經(jīng)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3 獲取本詢比文件不收取費用。
4. 響應文件的提交
4.1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2025年3月14日09時00分。
4.2紙質響應文件遞交地點:江蘇省連云港市海州區(qū)興隆路1號連云港電信南樓411室。
供應商也可以以郵寄、快遞方式遞交紙質響應文件。
4.3本項目將于上述同一時間、地點進行開標,采購代理機構邀請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4.4出現(xiàn)以下情形時,采購代理機構不予接收響應文件:
4.4.1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
4.4.2未按照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4.4.3未按照本詢比公告要求獲得本項目詢比文件的。
5. 供應商注冊
5.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詢比文件。
6.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7. 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7.1采購人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連云港分公司
地 址:連云港市海州區(qū)興隆路1號
7.2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江蘇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樓區(qū)虎踞北路80號
郵 編:210003
聯(lián) 系 人:周蘇、王召磊、丁潔
電 話:13770769973
電子郵件:zhousu.jszbtx@chinaccs.cn
7.2異議接收方式
以書面形式通過異議接收郵箱實名提出。
采購代理機構:江蘇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3月6日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連云港分公司2025年食堂燃氣灶采購項目詢比公告本詢比項目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連云港分公司2025年食堂燃氣灶采購項目(項目編號:JSZB-2025-11273),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連云港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江蘇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項目概況: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連云港分公司2025年食堂燃氣灶采購項目1.2采購內容及標包劃分情況:包括1臺食堂用雙眼燃氣節(jié)能灶的供貨及安裝、調試等。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chǎn)品、處理范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2.1項目規(guī)模:本項目預估金額為33000元(含稅)。
1.2.2交貨期:合同簽訂后10個日歷日內安裝、調試完成。
1.2.3保修期:自驗收合格之日起2年。
1.2.4交貨地點:連云港市海州區(qū)興隆路1號。
1.2.5質量要求:合格,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及本次詢比技術指標要求。
1.2.6成交供應商數(shù)量:1家。
1.3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限價,本項目最高響應限價為33000元(含稅),供應商響應報價(含稅)高于最高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 供應商資格要求
2.1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基本要求: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供應商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
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詢比的,應具備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jīng)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供應商需提供有效的加載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或提供"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網(wǎng)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含有企業(yè)基本信息的查詢截圖。
2.1.2控股及管理關系: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符合本項規(guī)定,并在響應文件中填寫完整的《供應商控股及管理關系情況申報表》。
2.1.3本次詢比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
提供承諾書。
2.1.4本項目要求供應商須承諾能夠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提供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或提供承諾書。
2.1.5業(yè)績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詢比公告發(fā)布之日,供應商至少具備1個類似項目業(yè)績。
注:須提供合同文本關鍵頁復印件【含合同首頁、簽章頁(包含合同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日期等信息)、銷售內容頁或銷售明細頁】,時間以合同日期為準。
提供框架合同復印件的,必須提供相對應的訂單復印件及發(fā)票復印件,框架合同和訂單及發(fā)票必須對應,時間以發(fā)票開具時間為準。
2.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響應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自2022年3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自2020年3月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自2020年3月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 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 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 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12) 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13)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6)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的結果執(zhí)行規(guī)則,應對供應商及其響應產(chǎn)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規(guī)、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應商是代理商的,本條所指的供應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聯(lián)合體響應的,聯(lián)合體成員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提供承諾書。
2.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 詢比文件的獲取
3.1 獲取時間:2025年3月7日09時00分至2025年3月10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3.2 獲取方式:供應商應委托經(jīng)辦人將下述文件掃描合并為一個PDF文件,發(fā)送至采購代理機構郵箱,及時聯(lián)系采購代理機構確認,由采購代理機構向供應商發(fā)出詢比文件(注:詢比文件的接收郵箱為供應商報名時使用的電子郵箱)。
①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格式自擬)、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②經(jīng)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3 獲取本詢比文件不收取費用。
4. 響應文件的提交
4.1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2025年3月14日09時00分。
4.2紙質響應文件遞交地點:江蘇省連云港市海州區(qū)興隆路1號連云港電信南樓411室。
供應商也可以以郵寄、快遞方式遞交紙質響應文件。
4.3本項目將于上述同一時間、地點進行開標,采購代理機構邀請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4.4出現(xiàn)以下情形時,采購代理機構不予接收響應文件:
4.4.1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
4.4.2未按照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4.4.3未按照本詢比公告要求獲得本項目詢比文件的。
5. 供應商注冊
5.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詢比文件。
6.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7. 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7.1采購人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連云港分公司
地 址:連云港市海州區(qū)興隆路1號
7.2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江蘇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樓區(qū)虎踞北路80號
郵 編:210003
聯(lián) 系 人:周蘇、王召磊、丁潔
電 話:13770769973
電子郵件:zhousu.jszbtx@chinaccs.cn
7.2異議接收方式
以書面形式通過異議接收郵箱實名提出。
采購代理機構:江蘇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3月6日
轉載請標注來源:http://399g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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