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電信沙坪壩分公司電纜橋架及配件框架采購項目詢比公告
本詢比項目為重慶電信沙坪壩分公司電纜橋架及配件框架采購項目(項目編號:DXZB-2B-20240151),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沙坪壩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鼎信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項目概況:
序號 物資名稱及規(guī)格 含稅單價 備注
電纜橋架每架長度2米,除橋架等基本
室外電纜橋 配置外,另需備配件:1)4個連接片;
1 架/150mm*100mm(2 92元/架 2) 4個支架或吊掛(高度按需求),米) 16套固定螺絲;
4)1套連接地線等配
件。
1.2采購內容及標包劃分情況:
1.2.1項目金額:本次采購為不帶量采購,采購預估金額92萬元(含稅),最終采購數(shù)量以實際結算為準。
(本項目為框架采購,本次框架采購標的為采購人預計在需求期內可能發(fā)生的項目,并不作為采購人向供應商作出的具體項目的承諾,如供應商不同意此條款,則供應商應書面告知采購人,并退出本項目采購)1.2.2交貨地點及時間:收到采購人下達的要貨訂單通知后3日內送到采購人指定地點,具體以訂單載明收貨時間為準。
1.2.3協(xié)議期限:A.雙方同意由賣方作為買方的設備及服務供應商的期限("有效期")為本協(xié)議生效后至2025年12月31日。
如在有效期內出現(xiàn)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達時提前終止:
1.買方與賣方就下一批[同類貨物]設備及相關服務再次簽訂框架協(xié)議之日;
2.買方就再次采購發(fā)出成交通知書之日;
3.因賣方違約,買方向賣方發(fā)出停止供貨通知書之日;
4.供貨份額使用完畢之日;
5.本協(xié)議終止或解除之日。
B.有效期內如未發(fā)生以上任一情形,則有效期自動延續(xù)至以下任一日期到達日期:1.買方與賣方就下一批[同類貨物]設備及相關服務再次簽訂框架協(xié)議之日;
2.買方就再次采購[同類貨物]設備及相關服務發(fā)出成交通知書之日;
3.因賣方違約,買方向賣方發(fā)出停止供貨通知書之日;
4.供貨份額使用完畢之日;
5.本協(xié)議終止或解除之日。
1.2.4保修期: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時起12個月。
1.2.5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并符合重慶電信相關要求。
詳見附件2.技術規(guī)范書。
1.2.6本項目不劃分分包或份額。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chǎn)品、處理范圍、禁限
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3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單價限價,最高響應單價限價為92元/架(含稅),供應商響應單價報價高于最高響應單價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 供應商資格要求
2.1 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供應商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主體資格證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
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響應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jīng)營事項的有效授權,并提供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的主體資格證件掃描件。
2.1.2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中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響應。
2.1.3不允許聯(lián)合體參加響應。
2.1.4供應商須承諾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1.5業(yè)績:供應商須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項目發(fā)布公告之日的同類項目(電纜橋架類銷售類)業(yè)績,業(yè)績累計金額不低于28萬元(含稅)。
注:業(yè)績證明材料包括:
1、合同關鍵頁掃描件,合同關鍵頁包括體現(xiàn)合同標的、合同金額(如有)、合同簽訂時間、簽字蓋章頁,否則不予認可;
合同中能體現(xiàn)合同金額的,以合同金額與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如不能體現(xiàn)合同金額,以合同對應訂單的累計金額與訂單時間為準。
2、該合同對應的其中一張發(fā)票掃描件,發(fā)票主體名稱須與合同雙方或其下屬分公司名稱一致,發(fā)票開具時間在本項目公告發(fā)布之日前。
評審委員會有權在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fā)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進行發(fā)票查驗,如查驗結果與提供發(fā)票信息不一致則該發(fā)票不予認可。
如需檢查以上相關資料原件,則須在要求時間內提供。
2.2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蛉∠稑?響應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11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 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 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 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12) 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13)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6)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的結果執(zhí)行規(guī)則,應對供應商及其響應產(chǎn)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規(guī)、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產(chǎn)品資格要求:響應產(chǎn)品室外電纜橋架(電纜橋架)須提供第三方檢測機構2022年1月1日至響應截止之日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章的檢測報告復印件。
2.4響應產(chǎn)品制造商資格要求: / 。
2.5供應商須提供綠色低碳采購承諾書,承諾的內容包括所提供的產(chǎn)品符合綠色包裝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質作為包裝物材料,使用可循環(huán)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無害化處理的包裝物,避免過度包裝;
在滿足需求的前提下,盡量減少包裝物的材料消耗;
且不使用來自松材線蟲病疫區(qū)的松木及包裝材料,并在供應含有木質包裝材料的貨物時提供《植物檢疫證書》。
2.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 詢比文件的獲取
3.1 獲取時間:2024年10月25日12時00分至2024年10月28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3.2 獲取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詢比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供應商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5供應商注冊"。
3.3 【獲取本詢比文件不收取費用。
】
4. 響應文件的提交
4.1 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2024年11月1日14時30分。
4.2 電子響應文件提交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響應文件提交,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響應文件的上傳。
供應商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詢比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響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響應文件。
4.3 響應文件開啟時間和地點:本項目將于響應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開啟響應文件。
5. 供應商注冊
5.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詢比文件。
5.2 CA證書辦理
參加詢比響應的潛在供應商須提前辦理CA證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
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首頁"操作指引-CA辦理"。
5.3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6.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7. 聯(lián)系、異議接收及采購監(jiān)督方式
7.1聯(lián)系方式
采 購 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沙坪壩分公司
地 址:重慶市沙坪壩區(qū)天陳路13號
聯(lián) 系 人:周老師
電 話:15310555639
電子郵件:zhousiqi.cq@chinatelecom.cn采購代理機構:鼎信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重慶市渝中區(qū)虎踞路66號A區(qū)5棟15樓
聯(lián) 系 人:喻熙
電 話:15923258319
電子郵件:402611811@qq.com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袁家崗支行
賬 號:3100 0236 1900 0077 305
7.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7.3采購監(jiān)督方式
如在采購項目中發(fā)現(xiàn)違法違規(guī)的情況,請通過電話方式向采購監(jiān)督部門反映,監(jiān)督電話:023-63428762。
說明:與本項目相關的響應保證金請在匯款時備注"2B-151",以便核實。
采購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沙坪壩分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鼎信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
重慶電信沙坪壩分公司電纜橋架及配件框架采購項目詢比公告
本詢比項目為重慶電信沙坪壩分公司電纜橋架及配件框架采購項目(項目編號:DXZB-2B-20240151),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沙坪壩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鼎信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項目概況:
序號 物資名稱及規(guī)格 含稅單價 備注
電纜橋架每架長度2米,除橋架等基本
室外電纜橋 配置外,另需備配件:1)4個連接片;
1 架/150mm*100mm(2 92元/架 2) 4個支架或吊掛(高度按需求),米) 16套固定螺絲;
4)1套連接地線等配
件。
1.2采購內容及標包劃分情況:
1.2.1項目金額:本次采購為不帶量采購,采購預估金額92萬元(含稅),最終采購數(shù)量以實際結算為準。
(本項目為框架采購,本次框架采購標的為采購人預計在需求期內可能發(fā)生的項目,并不作為采購人向供應商作出的具體項目的承諾,如供應商不同意此條款,則供應商應書面告知采購人,并退出本項目采購)1.2.2交貨地點及時間:收到采購人下達的要貨訂單通知后3日內送到采購人指定地點,具體以訂單載明收貨時間為準。
1.2.3協(xié)議期限:A.雙方同意由賣方作為買方的設備及服務供應商的期限("有效期")為本協(xié)議生效后至2025年12月31日。
如在有效期內出現(xiàn)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達時提前終止:
1.買方與賣方就下一批[同類貨物]設備及相關服務再次簽訂框架協(xié)議之日;
2.買方就再次采購發(fā)出成交通知書之日;
3.因賣方違約,買方向賣方發(fā)出停止供貨通知書之日;
4.供貨份額使用完畢之日;
5.本協(xié)議終止或解除之日。
B.有效期內如未發(fā)生以上任一情形,則有效期自動延續(xù)至以下任一日期到達日期:1.買方與賣方就下一批[同類貨物]設備及相關服務再次簽訂框架協(xié)議之日;
2.買方就再次采購[同類貨物]設備及相關服務發(fā)出成交通知書之日;
3.因賣方違約,買方向賣方發(fā)出停止供貨通知書之日;
4.供貨份額使用完畢之日;
5.本協(xié)議終止或解除之日。
1.2.4保修期: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時起12個月。
1.2.5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并符合重慶電信相關要求。
詳見附件2.技術規(guī)范書。
1.2.6本項目不劃分分包或份額。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chǎn)品、處理范圍、禁限
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3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單價限價,最高響應單價限價為92元/架(含稅),供應商響應單價報價高于最高響應單價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 供應商資格要求
2.1 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供應商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主體資格證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
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響應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jīng)營事項的有效授權,并提供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的主體資格證件掃描件。
2.1.2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中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響應。
2.1.3不允許聯(lián)合體參加響應。
2.1.4供應商須承諾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1.5業(yè)績:供應商須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項目發(fā)布公告之日的同類項目(電纜橋架類銷售類)業(yè)績,業(yè)績累計金額不低于28萬元(含稅)。
注:業(yè)績證明材料包括:
1、合同關鍵頁掃描件,合同關鍵頁包括體現(xiàn)合同標的、合同金額(如有)、合同簽訂時間、簽字蓋章頁,否則不予認可;
合同中能體現(xiàn)合同金額的,以合同金額與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如不能體現(xiàn)合同金額,以合同對應訂單的累計金額與訂單時間為準。
2、該合同對應的其中一張發(fā)票掃描件,發(fā)票主體名稱須與合同雙方或其下屬分公司名稱一致,發(fā)票開具時間在本項目公告發(fā)布之日前。
評審委員會有權在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fā)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進行發(fā)票查驗,如查驗結果與提供發(fā)票信息不一致則該發(fā)票不予認可。
如需檢查以上相關資料原件,則須在要求時間內提供。
2.2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蛉∠稑?響應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11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 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 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 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12) 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13)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6)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的結果執(zhí)行規(guī)則,應對供應商及其響應產(chǎn)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規(guī)、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產(chǎn)品資格要求:響應產(chǎn)品室外電纜橋架(電纜橋架)須提供第三方檢測機構2022年1月1日至響應截止之日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章的檢測報告復印件。
2.4響應產(chǎn)品制造商資格要求: / 。
2.5供應商須提供綠色低碳采購承諾書,承諾的內容包括所提供的產(chǎn)品符合綠色包裝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質作為包裝物材料,使用可循環(huán)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無害化處理的包裝物,避免過度包裝;
在滿足需求的前提下,盡量減少包裝物的材料消耗;
且不使用來自松材線蟲病疫區(qū)的松木及包裝材料,并在供應含有木質包裝材料的貨物時提供《植物檢疫證書》。
2.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 詢比文件的獲取
3.1 獲取時間:2024年10月25日12時00分至2024年10月28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3.2 獲取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詢比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供應商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5供應商注冊"。
3.3 【獲取本詢比文件不收取費用。
】
4. 響應文件的提交
4.1 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2024年11月1日14時30分。
4.2 電子響應文件提交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響應文件提交,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響應文件的上傳。
供應商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詢比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響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響應文件。
4.3 響應文件開啟時間和地點:本項目將于響應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開啟響應文件。
5. 供應商注冊
5.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詢比文件。
5.2 CA證書辦理
參加詢比響應的潛在供應商須提前辦理CA證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
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首頁"操作指引-CA辦理"。
5.3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6.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7. 聯(lián)系、異議接收及采購監(jiān)督方式
7.1聯(lián)系方式
采 購 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沙坪壩分公司
地 址:重慶市沙坪壩區(qū)天陳路13號
聯(lián) 系 人:周老師
電 話:15310555639
電子郵件:zhousiqi.cq@chinatelecom.cn采購代理機構:鼎信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重慶市渝中區(qū)虎踞路66號A區(qū)5棟15樓
聯(lián) 系 人:喻熙
電 話:15923258319
電子郵件:402611811@qq.com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袁家崗支行
賬 號:3100 0236 1900 0077 305
7.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7.3采購監(jiān)督方式
如在采購項目中發(fā)現(xiàn)違法違規(guī)的情況,請通過電話方式向采購監(jiān)督部門反映,監(jiān)督電話:023-63428762。
說明:與本項目相關的響應保證金請在匯款時備注"2B-151",以便核實。
采購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沙坪壩分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鼎信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
重慶電信沙坪壩分公司電纜橋架及配件框架采購項目詢比公告
本詢比項目為重慶電信沙坪壩分公司電纜橋架及配件框架采購項目(項目編號:DXZB-2B-20240151),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沙坪壩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鼎信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項目概況:
序號 物資名稱及規(guī)格 含稅單價 備注
電纜橋架每架長度2米,除橋架等基本
室外電纜橋 配置外,另需備配件:1)4個連接片;
1 架/150mm*100mm(2 92元/架 2) 4個支架或吊掛(高度按需求),米) 16套固定螺絲;
4)1套連接地線等配
件。
1.2采購內容及標包劃分情況:
1.2.1項目金額:本次采購為不帶量采購,采購預估金額92萬元(含稅),最終采購數(shù)量以實際結算為準。
(本項目為框架采購,本次框架采購標的為采購人預計在需求期內可能發(fā)生的項目,并不作為采購人向供應商作出的具體項目的承諾,如供應商不同意此條款,則供應商應書面告知采購人,并退出本項目采購)1.2.2交貨地點及時間:收到采購人下達的要貨訂單通知后3日內送到采購人指定地點,具體以訂單載明收貨時間為準。
1.2.3協(xié)議期限:A.雙方同意由賣方作為買方的設備及服務供應商的期限("有效期")為本協(xié)議生效后至2025年12月31日。
如在有效期內出現(xiàn)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達時提前終止:
1.買方與賣方就下一批[同類貨物]設備及相關服務再次簽訂框架協(xié)議之日;
2.買方就再次采購發(fā)出成交通知書之日;
3.因賣方違約,買方向賣方發(fā)出停止供貨通知書之日;
4.供貨份額使用完畢之日;
5.本協(xié)議終止或解除之日。
B.有效期內如未發(fā)生以上任一情形,則有效期自動延續(xù)至以下任一日期到達日期:1.買方與賣方就下一批[同類貨物]設備及相關服務再次簽訂框架協(xié)議之日;
2.買方就再次采購[同類貨物]設備及相關服務發(fā)出成交通知書之日;
3.因賣方違約,買方向賣方發(fā)出停止供貨通知書之日;
4.供貨份額使用完畢之日;
5.本協(xié)議終止或解除之日。
1.2.4保修期: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時起12個月。
1.2.5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并符合重慶電信相關要求。
詳見附件2.技術規(guī)范書。
1.2.6本項目不劃分分包或份額。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chǎn)品、處理范圍、禁限
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3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單價限價,最高響應單價限價為92元/架(含稅),供應商響應單價報價高于最高響應單價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 供應商資格要求
2.1 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供應商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主體資格證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
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響應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jīng)營事項的有效授權,并提供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的主體資格證件掃描件。
2.1.2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中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響應。
2.1.3不允許聯(lián)合體參加響應。
2.1.4供應商須承諾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1.5業(yè)績:供應商須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項目發(fā)布公告之日的同類項目(電纜橋架類銷售類)業(yè)績,業(yè)績累計金額不低于28萬元(含稅)。
注:業(yè)績證明材料包括:
1、合同關鍵頁掃描件,合同關鍵頁包括體現(xiàn)合同標的、合同金額(如有)、合同簽訂時間、簽字蓋章頁,否則不予認可;
合同中能體現(xiàn)合同金額的,以合同金額與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如不能體現(xiàn)合同金額,以合同對應訂單的累計金額與訂單時間為準。
2、該合同對應的其中一張發(fā)票掃描件,發(fā)票主體名稱須與合同雙方或其下屬分公司名稱一致,發(fā)票開具時間在本項目公告發(fā)布之日前。
評審委員會有權在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fā)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進行發(fā)票查驗,如查驗結果與提供發(fā)票信息不一致則該發(fā)票不予認可。
如需檢查以上相關資料原件,則須在要求時間內提供。
2.2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蛉∠稑?響應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11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 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 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 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12) 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13)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6)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的結果執(zhí)行規(guī)則,應對供應商及其響應產(chǎn)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規(guī)、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產(chǎn)品資格要求:響應產(chǎn)品室外電纜橋架(電纜橋架)須提供第三方檢測機構2022年1月1日至響應截止之日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章的檢測報告復印件。
2.4響應產(chǎn)品制造商資格要求: / 。
2.5供應商須提供綠色低碳采購承諾書,承諾的內容包括所提供的產(chǎn)品符合綠色包裝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質作為包裝物材料,使用可循環(huán)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無害化處理的包裝物,避免過度包裝;
在滿足需求的前提下,盡量減少包裝物的材料消耗;
且不使用來自松材線蟲病疫區(qū)的松木及包裝材料,并在供應含有木質包裝材料的貨物時提供《植物檢疫證書》。
2.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 詢比文件的獲取
3.1 獲取時間:2024年10月25日12時00分至2024年10月28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3.2 獲取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詢比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供應商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5供應商注冊"。
3.3 【獲取本詢比文件不收取費用。
】
4. 響應文件的提交
4.1 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2024年11月1日14時30分。
4.2 電子響應文件提交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響應文件提交,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響應文件的上傳。
供應商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詢比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響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響應文件。
4.3 響應文件開啟時間和地點:本項目將于響應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開啟響應文件。
5. 供應商注冊
5.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詢比文件。
5.2 CA證書辦理
參加詢比響應的潛在供應商須提前辦理CA證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
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首頁"操作指引-CA辦理"。
5.3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6.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7. 聯(lián)系、異議接收及采購監(jiān)督方式
7.1聯(lián)系方式
采 購 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沙坪壩分公司
地 址:重慶市沙坪壩區(qū)天陳路13號
聯(lián) 系 人:周老師
電 話:15310555639
電子郵件:zhousiqi.cq@chinatelecom.cn采購代理機構:鼎信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重慶市渝中區(qū)虎踞路66號A區(qū)5棟15樓
聯(lián) 系 人:喻熙
電 話:15923258319
電子郵件:402611811@qq.com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袁家崗支行
賬 號:3100 0236 1900 0077 305
7.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7.3采購監(jiān)督方式
如在采購項目中發(fā)現(xiàn)違法違規(guī)的情況,請通過電話方式向采購監(jiān)督部門反映,監(jiān)督電話:023-63428762。
說明:與本項目相關的響應保證金請在匯款時備注"2B-151",以便核實。
采購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沙坪壩分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鼎信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
重慶電信沙坪壩分公司電纜橋架及配件框架采購項目詢比公告
本詢比項目為重慶電信沙坪壩分公司電纜橋架及配件框架采購項目(項目編號:DXZB-2B-20240151),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沙坪壩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鼎信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項目概況:
序號 物資名稱及規(guī)格 含稅單價 備注
電纜橋架每架長度2米,除橋架等基本
室外電纜橋 配置外,另需備配件:1)4個連接片;
1 架/150mm*100mm(2 92元/架 2) 4個支架或吊掛(高度按需求),米) 16套固定螺絲;
4)1套連接地線等配
件。
1.2采購內容及標包劃分情況:
1.2.1項目金額:本次采購為不帶量采購,采購預估金額92萬元(含稅),最終采購數(shù)量以實際結算為準。
(本項目為框架采購,本次框架采購標的為采購人預計在需求期內可能發(fā)生的項目,并不作為采購人向供應商作出的具體項目的承諾,如供應商不同意此條款,則供應商應書面告知采購人,并退出本項目采購)1.2.2交貨地點及時間:收到采購人下達的要貨訂單通知后3日內送到采購人指定地點,具體以訂單載明收貨時間為準。
1.2.3協(xié)議期限:A.雙方同意由賣方作為買方的設備及服務供應商的期限("有效期")為本協(xié)議生效后至2025年12月31日。
如在有效期內出現(xiàn)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達時提前終止:
1.買方與賣方就下一批[同類貨物]設備及相關服務再次簽訂框架協(xié)議之日;
2.買方就再次采購發(fā)出成交通知書之日;
3.因賣方違約,買方向賣方發(fā)出停止供貨通知書之日;
4.供貨份額使用完畢之日;
5.本協(xié)議終止或解除之日。
B.有效期內如未發(fā)生以上任一情形,則有效期自動延續(xù)至以下任一日期到達日期:1.買方與賣方就下一批[同類貨物]設備及相關服務再次簽訂框架協(xié)議之日;
2.買方就再次采購[同類貨物]設備及相關服務發(fā)出成交通知書之日;
3.因賣方違約,買方向賣方發(fā)出停止供貨通知書之日;
4.供貨份額使用完畢之日;
5.本協(xié)議終止或解除之日。
1.2.4保修期: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時起12個月。
1.2.5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并符合重慶電信相關要求。
詳見附件2.技術規(guī)范書。
1.2.6本項目不劃分分包或份額。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chǎn)品、處理范圍、禁限
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3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單價限價,最高響應單價限價為92元/架(含稅),供應商響應單價報價高于最高響應單價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 供應商資格要求
2.1 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供應商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主體資格證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
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響應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jīng)營事項的有效授權,并提供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的主體資格證件掃描件。
2.1.2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中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響應。
2.1.3不允許聯(lián)合體參加響應。
2.1.4供應商須承諾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1.5業(yè)績:供應商須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項目發(fā)布公告之日的同類項目(電纜橋架類銷售類)業(yè)績,業(yè)績累計金額不低于28萬元(含稅)。
注:業(yè)績證明材料包括:
1、合同關鍵頁掃描件,合同關鍵頁包括體現(xiàn)合同標的、合同金額(如有)、合同簽訂時間、簽字蓋章頁,否則不予認可;
合同中能體現(xiàn)合同金額的,以合同金額與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如不能體現(xiàn)合同金額,以合同對應訂單的累計金額與訂單時間為準。
2、該合同對應的其中一張發(fā)票掃描件,發(fā)票主體名稱須與合同雙方或其下屬分公司名稱一致,發(fā)票開具時間在本項目公告發(fā)布之日前。
評審委員會有權在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fā)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進行發(fā)票查驗,如查驗結果與提供發(fā)票信息不一致則該發(fā)票不予認可。
如需檢查以上相關資料原件,則須在要求時間內提供。
2.2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響應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11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 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 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 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12) 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13)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6)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的結果執(zhí)行規(guī)則,應對供應商及其響應產(chǎn)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規(guī)、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產(chǎn)品資格要求:響應產(chǎn)品室外電纜橋架(電纜橋架)須提供第三方檢測機構2022年1月1日至響應截止之日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章的檢測報告復印件。
2.4響應產(chǎn)品制造商資格要求: / 。
2.5供應商須提供綠色低碳采購承諾書,承諾的內容包括所提供的產(chǎn)品符合綠色包裝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質作為包裝物材料,使用可循環(huán)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無害化處理的包裝物,避免過度包裝;
在滿足需求的前提下,盡量減少包裝物的材料消耗;
且不使用來自松材線蟲病疫區(qū)的松木及包裝材料,并在供應含有木質包裝材料的貨物時提供《植物檢疫證書》。
2.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 詢比文件的獲取
3.1 獲取時間:2024年10月25日12時00分至2024年10月28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3.2 獲取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詢比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供應商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5供應商注冊"。
3.3 【獲取本詢比文件不收取費用。
】
4. 響應文件的提交
4.1 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2024年11月1日14時30分。
4.2 電子響應文件提交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響應文件提交,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響應文件的上傳。
供應商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詢比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響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響應文件。
4.3 響應文件開啟時間和地點:本項目將于響應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開啟響應文件。
5. 供應商注冊
5.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詢比文件。
5.2 CA證書辦理
參加詢比響應的潛在供應商須提前辦理CA證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
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首頁"操作指引-CA辦理"。
5.3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6.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7. 聯(lián)系、異議接收及采購監(jiān)督方式
7.1聯(lián)系方式
采 購 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沙坪壩分公司
地 址:重慶市沙坪壩區(qū)天陳路13號
聯(lián) 系 人:周老師
電 話:15310555639
電子郵件:zhousiqi.cq@chinatelecom.cn采購代理機構:鼎信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重慶市渝中區(qū)虎踞路66號A區(qū)5棟15樓
聯(lián) 系 人:喻熙
電 話:15923258319
電子郵件:402611811@qq.com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袁家崗支行
賬 號:3100 0236 1900 0077 305
7.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7.3采購監(jiān)督方式
如在采購項目中發(fā)現(xiàn)違法違規(guī)的情況,請通過電話方式向采購監(jiān)督部門反映,監(jiān)督電話:023-63428762。
說明:與本項目相關的響應保證金請在匯款時備注"2B-151",以便核實。
采購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沙坪壩分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鼎信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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