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北京市土壤污染修復項目環(huán)境監(jiān)理競爭性磋商公告
(招標編號:ZJZX-ZCFW-20230403-34-07)
項目所在地區(qū):北京市,市轄區(qū),昌平區(qū)
一、招標條件
本北京保溫瓶廠南區(qū)地塊及北京玻璃廠西區(qū)(主廠區(qū))、南區(qū)(主廠區(qū))地塊土壤污染修復項目環(huán)境監(jiān)理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 5000 萬元,招標人為北京華弘玻璃有限公司。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其它方式。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guī)模:北京保溫瓶廠南區(qū)地塊土壤修量約 27198.06 m3,主要超標污染物為砷、氟化物、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熒蒽、二苯并(a,h)蒽、 TPHs。
北京玻璃廠西區(qū)(主廠區(qū))、南區(qū)(主廠區(qū))地塊土壤修量約 33642.68 m3,主要超標污染物為鉛、砷、銻、苯并(a)芘、二苯并(a,h)蒽。
合計土壤修量 60840.74m3。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北京保溫瓶廠南區(qū)地塊及北京玻璃廠西區(qū)(主廠區(qū))、南區(qū)(主廠區(qū))地塊土壤污染修復項目環(huán)境監(jiān)理;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 北京保溫瓶廠南區(qū)地塊及北京玻璃廠西區(qū)(主廠區(qū))、南區(qū)(主廠區(qū))地塊土壤污染修復項目環(huán)境監(jiān)理)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1)投標人須具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企業(yè)法人資格;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yè);
(2)投標人具有與所承擔任務相適應的技術人員、技術和設備;
(3)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環(huán)境相關專業(yè)證書;
(4)投標人近 5 年(2018 年 04 月 01 日至 2023 年 03 月 31 日)至少具有 1 項已實施或正在實施的同類工程業(yè)績;
(5)無不良記錄:處于正常的生產經營狀態(tài),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
最近三年(2020 年 04 月 01 日至 2023 年 03 月 31 日)當中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6)投標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zhí)行人;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 2023 年 04 月 24 日 09 時 00 分到 2023 年 04 月 28 日 16 時 00 分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3 年 05 月 04 日 14 時 00 分
六、開標時間
開標時間:2023 年 05 月 04 日 14 時 00 分
七、其他
1.項目編號:ZJZX-ZCFW-20230403-34-07
2.采購范圍:完成北京保溫瓶廠南區(qū)地塊及北京玻璃廠西區(qū)(主廠區(qū))、南區(qū)(主廠區(qū))地塊土壤污染修復工程的環(huán)境監(jiān)理工作,對本修復工程的施工過程的環(huán)境影響,環(huán)保措施進行監(jiān)理,制定環(huán)境監(jiān)理方案,完工后編制環(huán)境監(jiān)理報告,并參與修復效果評估、專家評審等工作,與工程監(jiān)理配合保證最終通過政府環(huán)保主管部門組織的驗收及備案工作,并移除土壤污染目錄,符合地塊規(guī)劃利用要求。
3.資金來源:國有企業(yè)自籌資金
4.項目規(guī)模:北京保溫瓶廠南區(qū)地塊土壤修量約 27198.06 m3,主要超標污染物為砷、氟化物、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熒蒽、二苯并(a,h)蒽、 TPHs。
北京玻璃廠西區(qū)(主廠區(qū))、南區(qū)(主廠區(qū))地塊土壤修量約 33642.68 m3,主要超標污染物為鉛、砷、銻、苯并(a)芘、二苯并(a,h)蒽。
合計土壤修量 60840.74m3。
土壤修復工程總費用約 6700(萬元),其中涉及土方等施工部分費用約 1700 萬元,土壤處理部分約 5000 萬元。
5.建設地點:北京市昌平區(qū)南口鎮(zhèn),東至關溝河、南至南龍路、西至溫南路、北至京藏高速輔路。
6.服務周期: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內容,環(huán)境監(jiān)理服務周期需覆蓋整個土壤修復期。
7.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具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企業(yè)法人資格;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yè);
(2)投標人具有與所承擔任務相適應的技術人員、技術和設備;
(3)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環(huán)境相關專業(yè)證書;
(4)投標人近 5 年(2018 年 04 月 01 日至 2023 年 03 月 31 日)至少具有 1 項已實施或正在實施的同類工程業(yè)績;
(5)無不良記錄:處于正常的生產經營狀態(tài),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
最近三年(2020 年 04 月 01 日至 2023 年 03 月 31 日)當中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6)投標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zhí)行人;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8.發(fā)售磋商文件日期:2023 年 04 月 24 日至 2023 年 04 月 28 日,每天上午 9 時 00 分至 11時 30 分,下午 13 時 30 分至 16 時 00 分(北京時間)。
文件費用:人民幣 500 元/套,售后不退。
請聯系后獲取詳細報名表格、項目附件及相關文件等。
聯系人:趙 琳
聯系電話:185 1840 8518
郵 箱:zqsd85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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