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市丹東線(新港路口至小鹽灘段)修復養(yǎng)護工程施工
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202321990043393343
位于國道丹東線盤錦市大洼區(qū)境內(nèi)。
項目地址路線起于新港路口,終止小鹽灘,設招標人盤錦市交通運輸事業(yè)發(fā)展中心計樁號K1009+154-k1017+801。
盤錦市丹東線(新港路口至小鹽灘段)
項目名稱項目編號202321990043393343
修復養(yǎng)護工程
資金來源及比例省本級預算資金100.00%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項目總投資2633.4萬元標段(包)數(shù)量1
位于國道丹東線盤錦市大洼區(qū)境內(nèi)。
路線起于新港路口,終止小鹽灘,設計樁號項目規(guī)模
K1009+154-k1017+801,全長8.647公里,一級公路。
盤錦市丹東線(新港路口至小鹽灘段)
標段(包)名稱標段(包)編號202321990043393343001修復養(yǎng)護工程施工
標段(包)性質(zhì)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標段(包)內(nèi)容施工
1.資質(zhì)要求:1.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1.2投標人的資質(zhì)應滿足以下(1)或(2)項要求:(1)具有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fā)且有效的公路養(yǎng)護工程從業(yè)資質(zhì),且資質(zhì)證書注明的業(yè)務范圍能夠承擔一級公路路面和中小橋的中修及沿線設施等養(yǎng)護工程;
(2)具有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fā)且有效的路基路面養(yǎng)護甲級資質(zhì)、橋梁養(yǎng)護乙級及以上資質(zhì)和交通安全設施養(yǎng)護資質(zhì)。
1.3投標人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根據(jù)《關于發(fā)布公路工程從業(yè)企業(yè)資質(zhì)名錄的通知》(廳公路字(2011)114號)要求,投標人如為應通過名錄對其資質(zhì)條件進行審核的公路施工企業(yè),則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http:/標段(包)資質(zhì)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資質(zhì)企業(yè)名錄,且名稱和資質(zhì)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yè)名稱和資質(zhì)完全一致。
2.財務能力:投標人在2021年的年末流動資產(chǎn)與流動負債比大于1。
3.企業(yè)業(yè)績:投標人近3年(指交工驗收時間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日)內(nèi),獨立完成過1個單項合同不少于5公里(含)且合同金額不小于2000萬元(含)的一級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擴建或維修改造或修復養(yǎng)護或大中修)工程施工。
4.企業(yè)信譽:未在2021年度遼寧省公路施工企業(yè)信用等級評價或交通運輸部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業(yè)全國綜合信用評價結果中被評定為D級(若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之前網(wǎng)上公布最新評價結果則以最新評價結果為準,公示期內(nèi)除外)。
標段(包)質(zhì)量
工程交工驗收的質(zhì)量評定:合格;
竣工驗收的質(zhì)量評定:合格。
要求
標段(包)路基、路面、沿線橋涵、安全設施等附屬設施的實施、完成及缺陷修復(具體詳見施工圖招標范圍紙及工程量清單)。
本項目劃分為一個合同段。
投標保證金26萬元保證金繳納方式保函、電匯
標段(包)供貨標段(包)供貨
/服務開始/開工2023-05-04/服務結束/竣工2023-08-02日期日期
標段(包)項目[1.項目經(jīng)理(1名):公路工程相關專業(yè)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公路工程專業(yè)二級經(jīng)理(負責人)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且證書目前必須注冊在投標人單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B資格條件類”合格證書且證書目前必須注冊在投標人單位。
近3年(指交工驗收時間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日)內(nèi),擔任過1個單項合同不少于5公里(含)且合同金額不小于2000萬元(含)的一級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擴建或維修改造或修復養(yǎng)護或大中修)工程施工的項目經(jīng)理。
2.項目總工(1名):公路工程相關專業(yè)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B類”合格證書且證書目前必須注冊在投標人單位。
近3年(指交工驗收時間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日)內(nèi),擔任過1個單項合同不少于5公里(含)且合同金額不小于2000萬元(含)的一級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擴建或維修改造或修復養(yǎng)護或大中修)工程施工的項目總工(或技術負責人)。
]標段(包)標段(包)
2633.4萬元0元
合同估算價文件售價
標段(包)
遼寧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沈陽市皇姑區(qū)崇山中路109號)
開標地點
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聯(lián)合體
不接受無
投標投標要求
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
招標文件2023-03-2708:30至招標文件獲取方
網(wǎng)上獲取
獲取時間2023-04-0817:00式
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年03月27日至2023年04月08日,在百度網(wǎng)盤(網(wǎng)盤鏈接:https://pan.baidu.com/s/1Zvic1n6yTNJXXBBehvAiBA,提取碼:k4sk)免費下招標文件獲取地
載招標文件。
2.與本項目有關的澄清與修改內(nèi)容將在百度網(wǎng)盤上(網(wǎng)盤鏈接和提取碼與址
招標公告第4.1條款相同)發(fā)布,請各投標人及時關注,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投標文件遞交截投標文件遞交方
2023-04-1810:30現(xiàn)場紙質(zhì)遞交
止時間法
遼寧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沈陽市皇姑區(qū)崇山中路109號,百鳥公園東側大樓)開標會議遞交地址
室。
開標時間2023-04-1810:30開標方式紙質(zhì)開標
1.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2.投標文件應由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遞交,遞交人應攜帶身份證原開標方式描述件(授權代理人還應攜帶授權委托書原件)。
投標人的授權代理人必須為本單位人員,在遞交投標文件時,除應提供授權委托書外,還需提交投標人社保系統(tǒng)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門印章的授權單位人員繳費明細。
評標辦法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其他評標辦法
遼寧省招標投標監(jiān)管網(wǎng),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遼寧省交通運輸廳網(wǎng)站、遼寧省公共發(fā)布媒介
資源交易網(wǎng)
在監(jiān)管網(wǎng)發(fā)布招標信息的各類項目,各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應支持使用電子保函并在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
各投標人可選擇繳納保證金方式和保函辦理模式,自主選擇便企金融關于保證金的
服務平臺和金融機構。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干涉投標人繳納保證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特殊說明
保函辦理平臺或機構。
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各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規(guī)定的各類保函。
保函辦理機構應提供電子化保函驗真渠道和保函財務費用支付信息。
1.本次招標采用雙信封形式的合理低價法或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具體采用的評標辦法將在開標現(xiàn)場隨機抽取確定,評標辦法詳見本招標公告附件。
2.本項目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其他公告內(nèi)容
開標記錄表將在中標候選人公示中發(fā)布。
3.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1)被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nèi);
(2)被責令停業(yè),暫扣或吊銷執(zhí)照,或吊銷資質(zhì)證書;
(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5)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jīng)理在近三年內(nèi)有行賄犯罪行為;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5.由于近期遼寧省將同期實施多個普通干線公路養(yǎng)護工程項目,如各潛在投標人同時獲得多個項目的中標資格,需考慮項目主要人員的擬任安排,不同項目的任一主要人員應互不相同、互不重復。
6.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
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廢標處理。
7.投標人將對項目情況自行充分了解,招標人將不組織現(xiàn)場踏勘,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8.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如對本招標公告有異議,可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的有關規(guī)定向招標人提出。
監(jiān)督部門盤錦市交通運輸局項目來源非遼寧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jiān)管平臺
監(jiān)督部門聯(lián)系人董先生監(jiān)督部門電話0427-2822074
招標人盤錦市交通運輸事業(yè)發(fā)展中心郵箱wrl326306@163.com地址盤錦市興隆臺區(qū)市府大街30號
聯(lián)系人郝先生電話0427-2220803
招標代理機構遼寧工程招標有限公司郵箱lngczb@163.com地址沈陽市和平區(qū)南九馬路47號
聯(lián)系人陳楠電話024-23388267
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簽名)
評標辦法
本招標文件提供兩種評標辦法,分別為合理低價法和技術評分最低標
價法。
在第一信封開標現(xiàn)場由監(jiān)督人從上述兩種評標辦法中隨機抽取一種確定的評標辦法,作為本次招標評標委員會評審依據(jù),未被抽中的評標辦法不作為評審依據(jù)。
評標辦法【合理低價法】1
評標辦法前附表
條款號評審因素與評審標準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內(nèi)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填報了項目名稱、補遺書編號(如有)、工期、工程質(zhì)量要求及安全目標;
b.投標函附錄的所有數(shù)據(jù)均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nèi)容均按規(guī)定填寫。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3)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提供了投標保證金:
a.投標保證金金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金額,且投標保證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標有效期;
b.若投標保證金采用電匯形式提交,投標人應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之前,將投標保證金由投標人的基本賬戶轉(zhuǎn)入招標人指定帳戶;
投標文件中應提供投標保證金電匯形式
回單的彩色影印件;
評審
c.若投標保證金采用銀行保函形式提交,銀行保函及說明材料(如必需)的格式、開2.1.1與響
具保函的銀行、銀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1.3應性
之前向招標人提交了銀行保函及說明材料(如必需)原件;
投標文件中應提供銀行保評審
函及說明材料(如必需)的彩色影印件。
標準
(4)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署投標文件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且授權人和被授權人均在授權委托書上簽名,未使用印章、簽名章或其他電子制版簽名代替。
(5)投標人法定代表人親自簽署投標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上簽名,未使用印章、簽名章或其他電子制版簽名代替。
(6)投標人未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
(7)投標人如有分包計劃,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文件須知”第1.11款規(guī)定,且按招標文件第九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寫了“擬分包項目情況表”。
(如有)(8)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9)投標文件中未出現(xiàn)有關投標報價的內(nèi)容。
(10)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未超過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時限。
條款號評審因素與評審標準
(11)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的實質(zhì)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12)權利義務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a.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風險劃分原則,未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
b.投標人未增加發(fā)包人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
c.投標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驗收、計量、支付辦法;
d.投標人對合同糾紛、事故處理辦法未提出異議;
e.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無欺詐行為;
f.投標人未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標文件正本、副本份數(shù)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7.4項規(guī)定。
投標文件未滿足以上任一條件的,其投標視為無效,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內(nèi)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辯: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填報了項目名稱、補遺書編號(如有)、投標價(包括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
b.已標價工程量清單說明文字與招標文件規(guī)定一致,未進行實質(zhì)性的修改和刪減;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nèi)容均按規(guī)定填寫。
形式(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評審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2.1.1與響(3)投標報價或調(diào)價函中的報價未超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
2.1.3應性(4)投標報價或調(diào)價函中報價的大寫金額能夠確定具體數(shù)值。
評審(5)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報價,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標準除外。
(6)投標人若提交調(diào)價函,調(diào)價函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2.6項要求。
(7)投標人若填寫工程量固化清單,填寫完畢的工程量固化清單未對工程量固化清單電子文件中的數(shù)據(jù)、格式和運算定義進行修改;
工程量固化清單中的投標報價和投標函大寫金額報價一致。
(8)投標文件正、副本份數(shù)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7.4項規(guī)定。
投標文件未滿足以上任一條件的,其投標視為無效,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政府官方網(wǎng)站查詢信息)、資質(zhì)證書、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由基本賬戶開戶銀行出具的基本賬戶信息證明材料)。
(2)投標人的資質(zhì)等級符合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附錄1的規(guī)定。
(3)投標人的財務狀況符合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附錄2的規(guī)定。
2.1.2資格評審標準(4)投標人的企業(yè)業(yè)績符合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附錄3的規(guī)定。
(5)投標人的企業(yè)信譽符合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附錄4的規(guī)定。
(6)投標人的項目經(jīng)理和項目總工資格、在崗情況符合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附錄5的規(guī)定。
(7)投標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或第1.4.4項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投標文件未滿足以上任一條件的,其投標視為無效,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條款號條款內(nèi)容編列內(nèi)容
2.2.1分值構成(總分100分)評標價:100分
第二個信封開標現(xiàn)場隨機抽取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方法1:
在開標現(xiàn)場,招標人將當場計算并宣布評標基準價。
(1)評標價的確定:評標價=投標函文字報價
(2)評標價平均值(B)的計算:
除按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5.2.4項規(guī)定開標現(xiàn)場被宣布為不進入評標基準價計算的投標報價之外,將所有有效投標報價按照以下原則計算:①如果參加評審的有效投標報價總數(shù)等于或小于5個時,以所有有效
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為評標價平均值(B);
②如果參加評審的有效投標報價總數(shù)大于6個(含)-10個,則去掉12.2.2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個最高報價和1個最低報價,然后以其余有效投標報價計算出算術平
均值為評標價平均值(B);
③如果參加評審的有效投標報價總數(shù)大于10個(含)-15個,則去掉1個最高報價和2個最低報價,以其余有效投標報價計算出算術平均值為評標價平均值(B);
④如果參加評審的有效投標報價總數(shù)大于15個(含)-20個,則去掉2個最高報價和3個最低報價,以其余有效投標報價計算出算術平均值為評標價平均值(B);
⑤如果參加評審的有效投標報價總數(shù)大于20個(含)-25個,則去掉3個最高報價和4個最低報價,以其余有效投標報價計算出算術平均值為評標價平均值(B);
⑥如果參加評審的有效投標報價總數(shù)大于25個(含)-30個,則去掉4個最高報價和5個最低報價,以其余有效投標報價計算出算術平均值為評標價平均值(B);
⑦如果有效投標單位大于30家(含),則去掉5個最高報價和6個最低報價,以其余有效投標報價計算出算術平均值為評標價平均值(B)。
(3)評標基準價(D)的確定:
評標基準價(D)=評標價平均值(B)
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方法2:
在開標現(xiàn)場,招標人將當場計算并宣布評標基準價。
(1)評標價的確定:評標價=投標函文字報價
(2)評標價平均值(B)的計算:
除按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5.2.4項規(guī)定開標現(xiàn)場被宣布為不進入評標基準價計算的投標報價之外,計算在最高投標限價90%(含
90%)~100%(含100%)范圍內(nèi)、去掉一個最高值和一個最低值后的所有投標人評標價的算術平均值即為評標價平均值B(如參與評標價平
均值B計算的有效投標人少于5家時,則計算評標價平均值B時不去
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評標基準價(D)的確定:
在開標現(xiàn)場從+0.5%、+0.4%、+0.3%、+0.2%、+0.1%、0、-0.1%、-0.2%、-0.3%、-0.4%、-0.5%十一個數(shù)值中隨機抽取,抽取兩次,以兩次抽取數(shù)值的平均值作為浮動系數(shù)K,對投標價平均值B進行浮動
后確定評標基準價D。
評標基準價D=B×(1+K)。
如果所有投標人的投標報價均低于C值(最高投標限價90%),則評標基準價D直接按C值(最高投標限價90%)計算,抽取的浮動系數(shù)無效。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對招標人計算的評標基準價進行復核,存在計算錯誤的應予以修正并在評標報告中作出說明。
除此之外,評
標基準價在整個評標期間保持不變,不隨任何因素發(fā)生變化。
偏差率=100%×(投標人評標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
2.2.3評標價的偏差率計算公式
偏差率保留小數(shù)點后七位,小數(shù)點后第八位“四舍五入”
評標價得分(100分)按照下面規(guī)定計算:
當投標人的評標價等于D時得滿分(100分),每高于D一個百分點扣2分,每低于D一個百分點扣1分,中間值按比例內(nèi)插。
用公式表示如下:
2.2.4評標價式中:D=評標基準價(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D1=投標人的評標價
F=100
F1=評標價得分(評標價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數(shù)點后位數(shù),以能夠區(qū)分出各評標分的得分高低為準)
若D1≥D,則E=2;
若D1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nèi)容: 條款號編列內(nèi)容 1.評標辦法 本條細化為: 本次評標采用雙信封形式合理低價法。 1.1評標委員會首先對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進行初步評審(形式評審與響應性 評審、資格評審),通過第一個信封初步評審的投標人,進入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開標。 第二個信封在監(jiān)督人的監(jiān)督下進行開標,未通過第一個信封初步評審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將被否決投標,其第二個信封原封退回,不參與第二個信封的開標。 1.2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進行形式和響應性評審,未通過第二個信封形式和響應性評審的投標文件將被否決投標; 若所有投標文件均未通過第二個信封的形式和響應性評審,招標人將1重新招標。 評標委員會對通過第二個信封形式和響應性評審的投標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規(guī)定的評分標準進行評分,然后按評標價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1.3當兩家及以上投標人在標段中的評標價得分相等時,若評標價不相等,以評標價較低者優(yōu)先; 當兩家及以上投標人在標段中的評標價得分相等且評標價也相等時,若各投標人工程量清單子目單價也相同時,視為串標,其投標均被否決。 當兩家及以上投標人在標段中的評標價得分相等且評標價也相等時,若各投標人工程量清單子目單價不盡相同時,推薦順序則依次依據(jù)以下因素的由高到低順序進行確定:投標人2021年年末凈資產(chǎn),若2021年年末凈資產(chǎn)相等時,則由評標委員會根據(jù)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情況投票確定其推薦順序。 1.4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后,因有效投標不足3個使得投標明顯缺乏競爭的,可以否決全部投標。 未否決全部投標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在評標報告中闡明理由并推薦中標候選人。 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采用雙信封形式密封的,通過第一信封商務文件和技術文件評審的投標人在3個以上的,招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第二章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第二信封報價文件開標; 在對報價文件進行評審后,有效投標不足3個的,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本款第一項規(guī)定執(zhí)行。 通過第一信封商務文件和技術文件評審的投標人少于3個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全部投標; 未否決全部投標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在評標報告中闡明理由,招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第二章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第二信封報價文件開標,但評標委員會在進行報價文件評審時仍有權否決全部投標; 評標委員會未在報價文件評審時否決全部投標的,應當在評標報告中闡明理由并推薦中標候選人。 第3.8項細化為: 3.8評標結果 3.8.1評標委員會按照本章第1條評標方法的規(guī)定推薦中標候選人。 2 3.8.2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 評標報告由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字。 對評標結論持有異議的評標委員會成員可以書面方式闡述其不同意見和理由。 評標委員會成員拒絕在評標報告上簽字且不陳述其不同意見和理由的,視為同意評標結論。 評標方法 1. 本次評標采用合理低價法。 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zhì)性要求的投標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規(guī)定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根據(jù)招標人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綜合評分相等時,評標委員會應按照評標辦法前附表規(guī)定的優(yōu)先次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確定中標人。 評審標準 2. 初步評審標準 2.1 2.1.1形式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2資格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適用于未進行資格預審的)。 2.1.2資格評審標準:見資格預審文件第三章“資格審查辦法”詳細審查標準(適用于已進行資格預審的)。 2.1.3響應性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分值構成與評分標準 2.2 2.2.1分值構成 評標價: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2評標基準價計算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3評標價的偏差率計算 評標價的偏差率計算公式: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4評分標準 評標價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評標程序 3. 3.1第一個信封初步評審 3.1.1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提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5.1項至第3.5.6項規(guī)定的有關證明和證件的原件,以便核驗。 評標委員會依據(jù)本章第2.1款規(guī)定的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進行初步評審。 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適用于未進行資格預審的) 3.1.1評標委員會依據(jù)本章第2.1.1項、第2.1.3項規(guī)定的評審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進行初步評審。 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當投標人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內(nèi)容發(fā)生重大變化時,評標委員會依據(jù)本章第2.1.2項規(guī)定的標準對其更新資料進行評審。 (適用于已進行資格預審的)3.2第二個信封開標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結束后,招標人將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5.1款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對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的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進行開標。 3.3第二個信封初步評審 3.3.1評標委員會依據(jù)本章第2.1.1項、第2.1.3項規(guī)定的評審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進行初步評審。 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3.2①投標報價有算術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jīng)投標人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 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價格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2)總價金額與依據(jù)單價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修正總價,但單價金額小數(shù)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 (3)當單價與數(shù)量相乘不等于合價時,以單價計算為準,如果單價有明顯的小數(shù)點位置差錯,應以標出的合價為準,同時對單價予以修正; (4)當各子目的合價累計不等于總價時,應以各子目合價累計數(shù)為準,修正總價。 3.3.3工程量清單中的投標報價有其他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jīng)投標人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 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價格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1)在招標人給定的工程量清單中漏報了某個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或總額價,或所報單價、合價或總額價減少了報價范圍,則漏報的工程子目單價、合價和總額價或 單價、合價和總額價中減少的報價內(nèi)容視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和總額價之中。 (2)在招標人給定的工程量清單中多報了某個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或總額價,①如本項目招標由投標人按照招標人提供的書面工程量清單填寫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和總額價,則評標委員會按照本章第3.3.2項和第3.3.3項的規(guī)定對投標人的投標報價進行修正。 如本項目招標由投標人按照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單電子文件填寫工程量清單,無須按照本章第3.3.2項和第3.3.3項的規(guī)定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第3.3.2項至第3.3.5項內(nèi)容不適用。 或所報單價、合價或總額價增加了報價范圍,則從投標報價中扣除多報的工程子目報價或工程子目報價中增加了報價范圍的部分報價。 (3)當單價與數(shù)量的乘積與合價(金額)雖然一致,但投標人修改了該子目的工程數(shù)量,則其合價按招標人給定的工程數(shù)量乘以投標人所報單價予以修正。 3.3.4修正后的最終投標報價若超過最高投標限價(如有),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3.3.5修正后的最終投標報價僅作為簽訂合同的一個依據(jù),不參與評標價得分的計算。 3.4第二個信封詳細評審 3.4.1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2款規(guī)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進行打分,并計算出綜合評估得分(即評標價得分)。 3.4.2投標人得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3評標委員會發(fā)現(xiàn)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評標委員會應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并否決其投標。 3.5投標文件相關信息的核查 3.5.1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對投標人的資質(zhì)、業(yè)績、主要人員資歷和目前在崗情況、信用等級等信息進行核實。 若投標文件載明的信息與投標人信息不符,使得投標人的資格條件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5.2評標委員會應對在評標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投標人與投標人之間、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存在的串通投標的情形進行評審和認定。 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a.投標人之間協(xié)商投標報價等投標文件的實質(zhì)性內(nèi)容; b.投標人之間約定中標人; c.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者中標; d.屬于同一集團、協(xié)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投標人按照該組織要求協(xié)同投標; e.投標人之間為謀取中標或者排斥特定投標人而采取的其他聯(lián)合行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a.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 b.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c.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d.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guī)律性差異; e.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f.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zhuǎn)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 a.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有關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標人; b.招標人直接或者間接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 c.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壓低或者抬高投標報價; d.招標人授意投標人撤換、修改投標文件; e.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 f.招標人與投標人為謀求特定投標人中標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為。 (4)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弄虛作假的行為: a.使用通過受讓或者租借等方式獲取的資格、資質(zhì)證書投標; b.使用偽造、變造的許可證件; c.提供虛假的財務狀況或者業(yè)績; d.提供虛假的項目負責人或主要技術人員簡歷、勞動關系證明; e.提供虛假的信用狀況; f.其他弄虛作假的行為。 3.6投標文件的澄清和說明 3.6.1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nèi)容、明顯文件或計算錯誤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 評標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 投標人不按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或說明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6.2澄清和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zhì)性內(nèi)容(算術性錯誤修正的除外)。 投標人的書面澄清、說明屬于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6.3評標委員會不得暗示或者誘導投標人作出澄清、說明,對投標人提交的澄清、說明有疑問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一步澄清或說明,直至滿足評標委員會的要求。 3.6.4凡超出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或給發(fā)包人帶來未曾要求的利益的變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評標時不予考慮。 3.7不得否決投標的情形 投標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2.3項所列情形的,均視為細微偏差,評標委員會不得否決投標人的投標,應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2.4項規(guī)定的原則處理。 3.8評標結果 3.8.1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外,評標委員會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并標明排序。 3.8.2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 評標辦法【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2 評標辦法前附表① 條款號評審因素與評審標準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內(nèi)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填報了項目名稱、補遺書編號(如有)、工期、工程質(zhì)量要求及安全目標; b.投標函附錄的所有數(shù)據(jù)均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nèi)容均按規(guī)定填寫。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3)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提供了投標保證金。 a.投標保證金金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金額,且投標保證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標有效期; b.若投標保證金采用電匯形式提交,投標人應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之前,將形式投標保證金由投標人的基本賬戶轉(zhuǎn)入招標人指定帳戶; 投標文件中應提供投標保證金電評審匯回單的彩色影印件; 2.1.1與響c.若投標保證金采用銀行保函形式提交,銀行保函及說明材料(如必需)的格式、2.1.3應性開具保函的銀行、銀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評審之前向招標人提交了銀行保函及說明材料(如必需)原件; 投標文件中提供了銀行保函標準及說明材料(如必需)的彩色影印件。 (4)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署投標文件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且授權人和被授權人均在授權委托書上簽名,未使用印章、簽名章或其他電子制版簽名代替。 (5)投標人法定代表人親自簽署投標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上簽名,未使用印章、簽名章或其他電子制版簽名代替。 (6)投標人未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 (7)投標人如有分包計劃,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文件須知”第1.11款規(guī)定,且按招標文件第九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寫了“擬分包項目情況表”。 (如有)(8)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9)投標文件中未出現(xiàn)有關投標報價的內(nèi)容。 (10)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未超過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時限。 ①“評標辦法前附表”用于明確評標的方法、因素、標準和程序。 招標人應根據(jù)招標項目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詳細列明全部評審因素、標準,沒有列明的因素和標準不得作為評標的依據(jù)。 條款號評審因素與評審標準 (11)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的實質(zhì)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12)權利義務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a.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風險劃分原則,未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 b.投標人未增加發(fā)包人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 c.投標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驗收、計量、支付辦法; d.投標人對合同糾紛、事故處理辦法未提出異議; e.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無欺詐行為; f.投標人未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標文件正本、副本份數(shù)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7.4項規(guī)定。 投標文件未滿足以上任一條件的,其投標視為無效,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內(nèi)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辯: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填報了項目名稱、補遺書編號(如有)、投標價(包括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 b.已標價工程量清單說明文字與招標文件規(guī)定一致,未進行實質(zhì)性修改和刪減;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nèi)容均按規(guī)定填寫。 形式(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評審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2.1.1與響(3)投標報價中的報價未超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 2.1.3應性(4)投標報價中報價的大寫金額能夠確定具體數(shù)值。 評審(5)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報價,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標準除外。 (6)投標人若提交調(diào)價函,調(diào)價函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2.6項要求。 (7)投標人若填寫工程量固化清單,填寫完畢的工程量固化清單未對工程量固化清單電子文件中的數(shù)據(jù)、格式和運算定義進行修改; 工程量固化清單中的投標報價和投標函大寫金額報價一致。 (8)投標文件正、副本份數(shù)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7.4項規(guī)定。 投標文件未滿足以上任一條件的,其投標視為無效,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政府官方網(wǎng)站查詢信息)、資質(zhì)證書、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由基本賬戶開戶銀行出具的基本賬戶信息證明材料)。 (2)投標人的資質(zhì)等級符合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附錄1的規(guī)定。 (3)投標人的財務狀況符合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附錄2的規(guī)定。 (4)投標人的企業(yè)業(yè)績符合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附錄3的規(guī)定。 資格評審標 (5)投標人的企業(yè)信譽符合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附錄4的規(guī)定。 2.1.2 準 (6)投標人的項目經(jīng)理和項目總工資格、在崗情況符合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附錄5的規(guī)定。 (7)投標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或第1.4.4項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投標文件未滿足以上任一條件的,其投標視為無效,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條款號條款內(nèi)容編列內(nèi)容 (1)施工組織設計:40分 第一個信封評分分值構成(2)主要人員:30分 2.2.1 (總分100分)(3)技術能力:15分 (4)履約信譽:15分 評標價計算公式: 2.2.3第二個信封詳細評審標準 評標價(經(jīng)評審的投標價)=投標函文字報價 通過第一個信封詳細評審按照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選擇前3名通過3.2.4 的投標人數(shù)量詳細評審。 第二信封開標過程中,如出現(xiàn)有投標文件當場宣布為廢標的情 形,則按投標人技術評分由高至低排名選擇第3名之后的投標 3.3增加 人進入第二信封(報價文件)開啟,依此類推,確保有效開標 的第二信封補足3家。 評分因素與權重分值 評分因評分標準 評分各評分因素 條款號素權重分值 因素細分項 分值 總體施工組織總體施工組織布置及規(guī)劃科學合理得 2分 布置及規(guī)劃0-2分。 施工方案及技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施工方案及技術 術措施、技術措施內(nèi)容完整、詳細得0-6分,對技 8分 難點問題及相術難點問題及相應的解決方案有著重 應的解決方案闡述得0-2分。 質(zhì)量保證體系科學合理得0-2分,質(zhì) 質(zhì)量管理體 量管理制度嚴格、明確得0-2分,對 系、制度及措5分 關鍵工序、復雜環(huán)節(jié)有質(zhì)量管理措施 施 切實可行得0-1分。 安全管理體安全管理體系科學合理得0-2分,安 系、制度及措5分全管理制度嚴格、明確得0-2分,安 施全保證措施切實可行得0-1分。 文明施工及文物保護管理體系科學合 文明施工及文 理得0-2分,文明施工及文物保護管 施工組織物保護管理體 2.2.1(1)40分5分理制度嚴格、明確得0-2分,文明施 設計系、制度及保 工及文物保護保證措施切實可行得 證措施 0-1分。 環(huán)境保護及水土保持管理體系科學合 環(huán)境保護及水 理得0-2分,環(huán)境保護及水土保持管 土保持管理體 5分理制度嚴格、明確得0-2分,環(huán)境保 系、制度及保 護及水土保持保證措施切實可行得 證措施 0-1分。 施工進度計劃橫道圖或網(wǎng)絡圖得0-3 施工進度計劃 5分分,保證施工進度計劃順利實施的具 及保證措施 體措施科學、合理得0-2分。 組織機構設置圖科學合理得0-2分,勞動力配備表中人力安排適合項目需資源配備計劃4分要得0-1分,施工設備及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表中設備儀器適合項目需要得0-1分。 項目風險預測 項目風險預測與防范、事故應急預案 與防范、事故1分 科學合理并切實可行的0-1分。 應急預案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最低要求)得15 項目經(jīng)理15分 分。 2.2.2(2)主要人員30分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最低要求)得15 項目總工15分 分。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最低要求)得15 技術能力15分企業(yè)業(yè)績15分 分。 根據(jù)投標人在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 管部門發(fā)布的2021年的施工企業(yè)信 用評價結果(具體投標信用評價等級 的認定原則詳見注解),投標人被評 為AA的加15分、被評為A的加10 分、A級以下不加分。 注:信用評價等級按照以下原則認定: ①以《關于公布2021年遼寧省公路水 運建設市場從業(yè)設計、施工、檢測企 業(yè)和檢測人員信用評價結果的通告 (遼交公水發(fā)[2022]22號)》為準。 ②投標人無遼寧省公路工程施工企業(yè) 信用評價等級,具有全國綜合信用評 價等級的,按照全國綜合信用評價等 級認定。 全國綜合信用評價等級以《交通運輸 部關于公布2021年度公路建設市場 2.2.2(3) 全國綜合信用評價結果的公告》(交 履約信譽15分企業(yè)信譽15分 通運輸部公告2022第56號)為準。 ③投標人無遼寧省公路工程施工企業(yè) 信用評價等級,且無全國綜合信用評 價等級的,按照企業(yè)注冊地省級交通 運輸主管部門信用評價結果等級進行 認定(由投標人提供主管部門官方網(wǎng) 站公布的結果、以及體現(xiàn)投標人評定 等級的文件作為證明材料,評標委員 會進行復核)。 投標人無遼寧省公路工程施工企業(yè)信 用評價等級,且無全國綜合信用評價 等級,且無企業(yè)注冊地省級交通運輸 主管部門信用評價結果等級的,根據(jù) “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查詢結果(由投標人提供系統(tǒng)查詢后的網(wǎng)頁截圖作為證明材料,評標委員會進行復核),無不良行為記錄的 按A級認定,有不良行為記錄但三年內(nèi)無不良行為記錄的按B級認定,三年內(nèi)有不良行為記錄的按C級認定。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nèi)容: 條款號編列內(nèi)容 1.評標辦法 本條細化為: 本次評標采用雙信封形式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 1.1評標委員會首先對投標文件第一信封進行初步評審。 1.2通過投標文件第一信封初步評審的投標人未超過評標辦法前附表第3.2.4項規(guī)定數(shù)量的,不再對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文件進行評分,其投標文件均通過投標文件第一信封評審。 1.3通過投標文件第一信封初步評審的投標人超過評標辦法前附表第3.2.4項規(guī)定數(shù)量的,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文件進行評分,并按照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評標辦法前附表規(guī)定數(shù)量以內(nèi)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通過第一信封評審。 “施工組織設計”各評分因素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權重分值的60%,且各評分因素得分應以評標委員會各成員的打分平均值確定,評標委員會成員總數(shù)為7人(含7人)以上時,該平均值以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計算。 評標委員會成員對某一項評分因素的評分低于權重分值60%的,應在評標報告中作出說明。 1.4當兩家及以上投標人在標段中的商務和技術得分相等時,排名順序則依次依據(jù)“企業(yè)業(yè)績得分”、“主要人員得分”、“企業(yè)信譽得分”、“施工組織設計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確定,若施工組織設計得分也相等時,則由評標委員會根據(jù)投標文件的編制情況投票確定其排名順序。 1.5通過第一信封評審后的投標文件方可進入第二信封的開標。 第二信封的開標在監(jiān)1 督人的監(jiān)督下進行,未通過第一信封評審投標人的第二信封原封退回,不參與第二信封開標。 1.6評標委員會對第二信封進行初步評審,對通過第二信封初步評審的投標人,評標委員會按評標價由低至高的順序?qū)ν稑巳送扑]次序進行排序,但評標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當兩家及以上投標人在標段中的評標價相等時,若各投標人工程量清單子目單價也相同時,視為串標,其投標均被不決。 當兩家及以上投標人在標段中的評標價相等時,若各投標人工程量清單子目單價不盡相同時,推薦順序則依次依據(jù)“企業(yè)業(yè)績得分”、“主要人員得分”、“企業(yè)信譽得 分”、“施工組織設計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確定,若施工組織設計得分也相等時,則由評標委員會根據(jù)投標文件的編制情況投票確定其推薦順序。 1.7通過第一信封評審且參與第二信封開標的投標人在3個及以上的,招標人將按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第二信封開標; 在對第二信封進行評審后,有效投標不足3個使得投標明顯缺乏競爭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全部投標。 評標委員會未否決全部投標的,應當在評標報告中闡明理由并推薦中標候選人。 通過第一信封評審且參與第二信封開標的投標人少于3個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全部投標; 未否決全部投標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在評標報告中闡明理由,招標人將按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第二信封開標,但評標委員會在進行第二信封評審時仍有權否決全部投標; 評標委員會未在第二信封評審時否決全部投標的,應當在評標報告中闡明理由并推薦中標候選人。 1.評標方法 本次評標采用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 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zhì)性要求的投標文件的施工組織設計、主要人員、其他因素等因素進行評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對排名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數(shù)量以內(nèi)的投標人的報價文件進行評審,按照評標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根據(jù)招標人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評標價相等時,評標委員會應按照評標辦法前附表規(guī)定的優(yōu)先次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確定中標人。 2.評審標準 2.1初步評審標準 2.1.1形式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2資格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3響應性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分值構成與評分標準 2.2.1第一個信封評分分值構成 (1)施工組織設計: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主要人員: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其他評分因素: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2第一個信封評分標準 (1)施工組織設計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主要人員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3第二個信封詳細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評標程序 3.1第一個信封初步評審 3.1.1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提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5.1項至第3.5.6項規(guī)定的有關證明和證件的原件,以便核驗。 評標委員會依據(jù)本章第2.1款規(guī)定的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進行初步評審。 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適用于未進行資格預審的) 3.2第一個信封詳細評審 3.2.1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2款規(guī)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進行打分,并計算出各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 (1)按本章第2.2.2(1)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施工組織設計部分計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2)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主要人員部分計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3)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其他部分計算出得分C。 3.2.2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A+B+C。 3.2.4評標委員會按照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在評標辦法前附表規(guī)定數(shù)量以內(nèi)的投標人,其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通過詳細評審。 3.2.5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初步評審的投標人不少于3個且未超過評標辦法前附表第3.2.4項規(guī)定數(shù)量的,均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詳細評審,不再對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文件進行評分。 3.3第二個信封開標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結束后,招標人將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5.1款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對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的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進行開標。 3.4第二個信封初步評審 3.4.1評標委員會依據(jù)本章第2.1.1項、第2.1.3項規(guī)定的評審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進行初步評審。 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4.2?投標報價有算術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jīng)投標人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 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價格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2)總價金額與依據(jù)單價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修正總價,但單價金額小數(shù)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 (3)當單價與數(shù)量相乘不等于合價時,以單價計算為準,如果單價有明顯的小數(shù)點位置差錯,應以標出的合價為準,同時對單價予以修正; (4)當各子目的合價累計不等于總價時,應以各子目合價累計數(shù)為準,修正總價。 3.4.3工程量清單中的投標報價有其他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jīng)投標人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 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價格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在招標人給定的工程量清單中漏報了某個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或總額價,或所報單 價、合價或總額價減少了報價范圍,則漏報的工程子目單價、合價和總額價或單價、合價和總額價中減少的報價內(nèi)容視為己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和總額價之中。 (2)在招標人給定的工程量清單中多報了某個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或總額價,或所報單 價、合價或總額價增加了報價范圍,則從投標報價中扣除多報的工程子目報價或工程子目報價中增加了報價范圍的部分報價。 ?如本項目招標由投標人按照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填寫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單價、合價和總額價,則評標委員會按照本章第3.4.2項和第3.4.3項的規(guī)定對投標人的投標報價進行修正。 如本項目招標由投標人按照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單電子文件填寫工程量清單,無須按照本章第3.4.2項和第3.4.3項的規(guī)定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第3.4.2項至第3.4.4項內(nèi)容不適用。 (3)當單價與數(shù)量的乘積與合價(金額)雖然一致,但投標人修改了該子目的工程數(shù)量,則其合價按招標人給定的工程數(shù)量乘以投標人所報單價予以修正。 3.4.4修正后的最終投標報價若超過最高投標限價(如有),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5第二個信封詳細評審 3.5.1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2款規(guī)定的量化因素和標準進行價格折算,計算出評標價,并編制價格比較一覽表。 3.5.2評標委員會發(fā)現(xiàn)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并否決其投標。 3.6投標文件相關信息的核查 3.6.1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查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對投標人的資質(zhì)、業(yè)績、主要人員資歷和目前在崗情況、信用等級等信息進行核實。 若投標文件載明的信息與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發(fā)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標人的資格條件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6.2評標委員會應對在評標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投標人與投標人之間、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存在的串通投標的情形進行評審和認定。 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a.投標人之間協(xié)商投標報價等投標文件的實質(zhì)性內(nèi)容; b.投標人之間約定中標人; c.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中標; d.屬于同一集團、協(xié)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投標人按照該組織要求協(xié)同投標; e.投標人之間為謀取中標或排斥特定投標人而采取的其他聯(lián)合行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a.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個人編制; b.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c.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d.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投標報價呈規(guī)律性差異; e.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f.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如有)從同一單位或個人的賬戶轉(zhuǎn)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 a.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有關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標人; b.招標人直接或間接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 c.招標人明示或暗示投標人壓低或抬高投標報價; d.招標人授意投標人撤換、修改投標文件; e.招標人明示或暗示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 f.招標人與投標人為謀求特定投標人中標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為。 (4)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弄虛作假的行為: a.使用通過受讓或租借等方式獲取的資格、資質(zhì)證書投標; b.使用偽造、變造的許可證件; c.提供虛假的財務狀況或業(yè)績; d.提供虛假的項目負責人或主要技術人員簡歷、勞動關系證明; e.提供虛假的信用狀況; f.其他弄虛作假的行為。 3.7投標文件的澄清和說明 3.7.1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所提交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nèi)容、明顯文字或計算錯誤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 評標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 清、說明。 投標人不按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或說明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7.2澄清和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zhì)性內(nèi)容(算術性錯誤修正的除外)。 投標人的書面澄清、說明屬于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7.3評標委員會不得暗示或誘導投標人作出澄清、說明,對投標人提交的澄清、說明有疑問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一步澄清或說明,直至滿足評標委員會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或給發(fā)包人帶來未曾要求的利益的變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評標時不予考慮。 3.8不得否決投標的情形 投標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2.3項所列情形的,均視為細微偏差,評標委員會不得否決投標人的投標,應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2.4項規(guī)定的原則處理。 3.9評標結果 3.9.1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外,評標委員會按照評標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并標明排序。 3.9.2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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