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社區(qū)新建停車場及周邊配套設施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XZP2024111500291)
項目所在地區(qū):江蘇省泰州市姜堰區(qū)
一、招標條件
本幸福社區(qū)新建停車場及周邊配套設施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48.042052萬元, 招標人為泰州市姜堰區(qū)羅塘街道幸福社區(qū)股份經(jīng)濟合作社。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guī)模: 幸福社區(qū)新建停車場及周邊配套設施,合同估算金額48.042052萬元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幸福社區(qū)新建停車場及周邊配套設施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幸福社區(qū)新建停車場及周邊配套設施:
3.1投標人資質(zhì)條件:
(1)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及以上資質(zhì);
(2)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系已在投標人單位注冊并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1)投標人須同時具備 / 資質(zhì);
(2)投標人具備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3)項目負責人具備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B證)
(4)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僅限于以下情形: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②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③在其他企業(yè)擔任法定代表人。
(5)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nèi)。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
此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查實投標人在《誠信投標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6)其他
①□ 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
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zhuǎn)包、違法分包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②□ 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③□ 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④□ 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
⑤□ 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企業(yè)沒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認定存在違約情形的。
(7)? 投標人為擬派項目負責人繳納的養(yǎng)老保險(時間要求:投標截止日期上月或當月,其他要求:應載明繳費單位名稱、姓名、繳費時間,并蓋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不能提供養(yǎng)老保險繳納證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gòu)、軍事管理、事業(yè)單位等的人員、須由所在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退休人員(不超過65歲)提供退休證明。
3.4 業(yè)績要求
是否有此類要求:□是 ?否
(1)□投標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止。
以竣工驗收佐證資料中載明的竣工驗收日期為準。
(2)□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止。
以竣工驗收佐證資料中載明的竣工驗收日期為準。
注:①項目負責人承擔的類似工程不是投標人承擔的工程,不予認可;
②有項目負責人變更情形的:
□不予認可;
□以下情形予以認可(房屋建筑工程主體結(jié)構(gòu)封頂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變更項目負責人的),個人業(yè)績由變更后的人員所有;
③未以項目負責人身份承擔的類似工程,不予認可。
3.5信譽要求:投標截止時,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官網(wǎng)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曝光僅限以下行為: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zhuǎn)包、違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為,有相關部門正式公文證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滿的除外。
3.6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注::3.3(4)、3.3(5)、3.3(6)、3.5、3.6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查實投標人在《誠信投標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3.7本次招標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本項目不 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4-11-18 08:30到2024-11-22 17:30
獲取方式:①攜帶授權委托書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至泰州公信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區(qū)姜堰大道168號帝景藍灣南門西側(cè))購買招標文件;
②將授權委托書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掃描后發(fā)送至郵箱:2812649761@qq.com,發(fā)送成功后聯(lián)系代理機構(gòu)工作人員購買招標文件。
以上方式二選一,招標售后不退。
聯(lián)系人:徐女士,電話:13852658656,逾期概不接受。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4-12-03 09:00
遞交方式:紙質(zhì)文件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
開標時間:2024-12-03 09:00
開標地點:泰州市姜堰區(qū)人民政府羅塘街道北二樓會議室
七、其他
1、項目編號:XZP2024111500291
2、項目名稱:幸福社區(qū)新建停車場及周邊配套設施
3、合同估算價:48.042052萬元
4、本次采用:經(jīng)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5、招標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八、監(jiān)督部門
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督部門為泰州市姜堰區(qū)羅塘街道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九、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 泰州市姜堰區(qū)羅塘街道幸福社區(qū)股份經(jīng)濟合作社
地 址: 泰州市姜堰區(qū)羅塘街道幸福社區(qū)
聯(lián) 系 人: 沈主任
電 話: 13801472578
電 子 郵 件: /
招 標 代 理 機 構(gòu): 泰州公信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姜堰大道168號
聯(lián) 系 人: 徐女士
電 話: 13852658656
電 子 郵 件: 2812649761@qq.com
附件1:授權委托書格式
授權委托書
本人 (姓名)系 (投標人名稱)的法定
代表人,現(xiàn)委托 (姓名)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據(jù)授權,以我方名義簽署、
澄清、說明、補正、遞交、撤回、修改 項目報名有關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擔。
委托期限: 。
代理人無轉(zhuǎn)委托權。
被授權人身份證正面復印件粘貼處 被授權人身份證反面復印件粘貼處投標單位(蓋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被授權人(簽字):
聯(lián)系電話:
郵箱號碼: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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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承諾書格式
承諾書
:(招標人名稱)
本單位有意參加 (項目名稱)投標,在招投標過程中如有異
議,首先向招標人書面提出異議,對異議答復不滿的,自愿申請在專家?guī)熘须S機抽取3名專家進行裁決。
本單位服從專家組的裁決意見。
承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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