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詢比項目為【伊春電信分公司2025年聘請法律顧問服務采購項目(二次)】(項目編號:【BJCG-HLJDX2406001-132】),采購人為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北京誠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項目概況:伊春電信分公司2025年聘請法律顧問服務采購項目。
1.2采購內容及標包劃分情況
采購的產品服務內容:伊春電信分公司2025年聘請法律顧問服務采購項目,預算金額為(不含稅25000.00元),預算費用為采購人提供法律顧問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常規(guī)法律事務支撐服務,專項法律服務,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民事訴訟、仲裁代理、案件資料整理歸檔等工作所需的全部費用。
1.3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1.4服務期限: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5簽約方式:與成交人簽訂一事一議合同。
1.6本項目不劃分標段,成交供應商數(shù)量為1個。
1.7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完成后,30日內一次性全額支付。
1.8報價方式:本項目設置不含稅最高響應限價,不含稅最高響應限價為【25000.00】元人民幣,供應商的報價不得超過不含稅最高響應限價,否則將導致響應文件被否決。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
產品、處理范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2. 供應商資格要求
2.1 響應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響應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響應的,應具備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1.2響應供應商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提供相關證明或承諾。
2.1.3本次詢比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申請。
2.1.4響應供應商須具備司法行政機關正式頒發(fā)的有效的律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許可證(提供有效的資質掃描件)。
2.2 響應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響應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XX年XX月XX日起)[響應截止時間前36個月]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XX年XX月XX日起)[響應截止時間前60個月]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XX年XX月XX日起)[響應截止時間前60個月]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12)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13)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6)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的結果執(zhí)行規(guī)則,應對供應商及其響應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規(guī)、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包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詢比響應。
2.3 產品資格要求:/
2.4 產品【制造商、集成商、軟件開發(fā)商、軟件著作權人等】資格要求:/2.5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 詢比文件的獲取
3.1 獲取時間:2024年11月13日00時00分至2024年11月15日23時59分(北京時間,下同)。
3.2 獲取地點:哈爾濱市南崗區(qū)延興路45號7號樓304室。
3.3 獲取方式:供應商應委托經辦人持下述文件向采購代理機構了解有關信息并獲得響應文件。
(1)營業(yè)執(zhí)照掃描件;
(2)法人身份證及經辦人身份證掃描件,法人及經辦人姓名和聯(lián)系方式。
3.4 【獲取本詢比文件不收取費用。
】
4. 響應文件的提交
4.1 響應文件遞交方式: 紙質文件現(xiàn)場遞交或郵寄 。
4.2 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和遞交地點: 2024年11月21日10:00(北京時間)/伊春市伊春新區(qū)林都大街30號。
4.3 唱價時間和地點: 2024年11月21日10:00(北京時間)/伊春市伊春新區(qū)林都大街30號。
4.4 出現(xiàn)以下情形時,不予接收響應文件:
4.4.1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
4.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獲得本項目詢比文件的;
4.5 詢比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5. 供應商注冊
供應商須在購買詢比文件后5日內,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完成供應商注冊。
6.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7. 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7.1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伊春 采購代理機構:北京誠公管理咨詢有限分公司 公司
地 址:伊春市伊春新區(qū)林都大 地 址:北京市豐臺區(qū)南方莊甲56號街30號
郵 編: 150000 郵 編: 100079
聯(lián) 系 人: 王女士 聯(lián) 系 人: 張元、孫偉芳、孫永林
電 話:18945461105 電 話: 15946055475/13089716667傳 真: / 傳 真: /
電子郵件: / 電子郵件: 15946055475@163.com網 址: /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廣安門支
行
賬 號:11001042200056069452-
0020
7.2異議接收方式
【以書面形式通過異議接收郵箱實名提出。
接收郵箱:568169086@qq.com]】采購人: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北京誠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本詢比項目為【伊春電信分公司2025年聘請法律顧問服務采購項目(二次)】(項目編號:【BJCG-HLJDX2406001-132】),采購人為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北京誠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項目概況:伊春電信分公司2025年聘請法律顧問服務采購項目。
1.2采購內容及標包劃分情況
采購的產品服務內容:伊春電信分公司2025年聘請法律顧問服務采購項目,預算金額為(不含稅25000.00元),預算費用為采購人提供法律顧問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常規(guī)法律事務支撐服務,專項法律服務,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民事訴訟、仲裁代理、案件資料整理歸檔等工作所需的全部費用。
1.3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1.4服務期限: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5簽約方式:與成交人簽訂一事一議合同。
1.6本項目不劃分標段,成交供應商數(shù)量為1個。
1.7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完成后,30日內一次性全額支付。
1.8報價方式:本項目設置不含稅最高響應限價,不含稅最高響應限價為【25000.00】元人民幣,供應商的報價不得超過不含稅最高響應限價,否則將導致響應文件被否決。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
產品、處理范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2. 供應商資格要求
2.1 響應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響應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響應的,應具備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1.2響應供應商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提供相關證明或承諾。
2.1.3本次詢比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申請。
2.1.4響應供應商須具備司法行政機關正式頒發(fā)的有效的律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許可證(提供有效的資質掃描件)。
2.2 響應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蛉∠稑?響應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XX年XX月XX日起)[響應截止時間前36個月]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XX年XX月XX日起)[響應截止時間前60個月]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XX年XX月XX日起)[響應截止時間前60個月]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12)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13)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6)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的結果執(zhí)行規(guī)則,應對供應商及其響應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規(guī)、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包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詢比響應。
2.3 產品資格要求:/
2.4 產品【制造商、集成商、軟件開發(fā)商、軟件著作權人等】資格要求:/2.5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 詢比文件的獲取
3.1 獲取時間:2024年11月13日00時00分至2024年11月15日23時59分(北京時間,下同)。
3.2 獲取地點:哈爾濱市南崗區(qū)延興路45號7號樓304室。
3.3 獲取方式:供應商應委托經辦人持下述文件向采購代理機構了解有關信息并獲得響應文件。
(1)營業(yè)執(zhí)照掃描件;
(2)法人身份證及經辦人身份證掃描件,法人及經辦人姓名和聯(lián)系方式。
3.4 【獲取本詢比文件不收取費用。
】
4. 響應文件的提交
4.1 響應文件遞交方式: 紙質文件現(xiàn)場遞交或郵寄 。
4.2 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和遞交地點: 2024年11月21日10:00(北京時間)/伊春市伊春新區(qū)林都大街30號。
4.3 唱價時間和地點: 2024年11月21日10:00(北京時間)/伊春市伊春新區(qū)林都大街30號。
4.4 出現(xiàn)以下情形時,不予接收響應文件:
4.4.1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
4.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獲得本項目詢比文件的;
4.5 詢比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5. 供應商注冊
供應商須在購買詢比文件后5日內,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完成供應商注冊。
6.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7. 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7.1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伊春 采購代理機構:北京誠公管理咨詢有限分公司 公司
地 址:伊春市伊春新區(qū)林都大 地 址:北京市豐臺區(qū)南方莊甲56號街30號
郵 編: 150000 郵 編: 100079
聯(lián) 系 人: 王女士 聯(lián) 系 人: 張元、孫偉芳、孫永林
電 話:18945461105 電 話: 15946055475/13089716667傳 真: / 傳 真: /
電子郵件: / 電子郵件: 15946055475@163.com網 址: /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廣安門支
行
賬 號:11001042200056069452-
0020
7.2異議接收方式
【以書面形式通過異議接收郵箱實名提出。
接收郵箱:568169086@qq.com]】采購人: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北京誠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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