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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南岸分公司2024年-2025年物業(yè)服務框架采購項目比選公告

    發(fā)布時間:2023-12-22 15:22:01        瀏覽次數(shù):324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南岸分公司2024年-2025年物業(yè)服務框架采購項目比選公告本比選項目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南岸分公司2024年-2025年物業(yè)服務框架采購項目(項目編號:NADX-GZZXBX2023004),比選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南岸分公司,比選代理機構為四川公眾項目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比選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比選,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參選人(以下簡稱參選人)參選。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nèi)容

    1.1項目概況: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南岸分公司2024年-2025年物業(yè)服務框架采購項目。

    1.2采購內(nèi)容及分包(標包)劃分情況:

    1.2.1比選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南岸分公司

    1.2.2采購方式:公開比選

    1.2.3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1.2.4分包劃分情況:不劃分份額分包。

    1.2.5本項目預估采購金額:43.44萬元人民幣(含稅)。

    1.2.6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執(zhí)行期限:雙方同意由乙方作為甲方服務供應商的期限("有效期")為本協(xié)議生效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如在有效期內(nèi)出現(xiàn)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達時提前終止:1)甲方與乙方就下一次[同類] 服務再次簽訂框架協(xié)議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購[同類] 服務發(fā)出中標結果通知書之日;

    3)甲方向乙方發(fā)出停止服務通知書之日;

    4)本協(xié)議份額使用完畢之日;

    5)本協(xié)議終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內(nèi)如未發(fā)生以上任一情形,則有效期于屆滿后自動延續(xù)至以下任一日期到達時終止:1)甲方與乙方就下一次[同類]服務再次簽訂框架協(xié)議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購[同類] 服務發(fā)出中標結果通知書之日;

    3)甲方向乙方發(fā)出停止服務通知書之日;

    4)本協(xié)議份額使用完畢之日;

    5)本協(xié)議終止或解除之日。

    1.2.7地點:重慶市。

    1.2.8采購內(nèi)容: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南岸分公司2024年-2025年物業(yè)服務框架采購項目。

    具體采購內(nèi)容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序號 涉及的主要評估產(chǎn)品品類 產(chǎn)品名稱

    1 服務 服務

    本項目將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應用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的應用依據(jù)"涉及的主要評估產(chǎn)品品類"及相關規(guī)則確定。

    無涉及的評估產(chǎn)品品類的,針對具體產(chǎn)品品類的處理結果均不適用,僅適用針對供應商的處理結果。

    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統(tǒng)公告"模塊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3 設置最高參選折扣系數(shù)限價,最高參選折扣系數(shù)限價為100%,參選人參選折扣系數(shù)高于最高參選折扣系數(shù)限價的,其參選將被否決。

    詳細清單見比選文件附件3。

    注:本項目為框架采購,本次框架采購標的為比選人預計在需求期內(nèi)可能發(fā)生的項目,并不作為比選人向參選人作出的具體項目的承諾。

    如參選人不同意此條款,則參選人應書面告知比選人,并退出本項目比選。

    2參選人資格要求

    2.1參選人基本資格要求:

    (1)參選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比選人和比選代理機構。

    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主體資格證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

    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jīng)營事項的有效授權,并提供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的主體資格證件掃描件。

    (2)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中同一分包(標包)比選或者未劃分分包(標包)的同一項目比選。

    (3)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參加比選。

    (4)參選人須承諾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5)參選人須具備2021年1月1日至本項目發(fā)布公告之日的同類(物業(yè)外包服務類)項目業(yè)績,累計金額不低于13萬元。

    注:業(yè)績證明材料包括:

    1、合同關鍵頁掃描件,合同關鍵頁包括體現(xiàn)合同標的、合同金額(如有)、合同簽訂時間、簽字蓋章頁,否則不予認可;

    合同中能體現(xiàn)合同金額的,以合同金額與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如不能體現(xiàn)合同金額,以合同對應訂單的累計金額與訂單時間為準。

    2、該合同對應的其中一張發(fā)票掃描件,發(fā)票主體名稱須與合同雙方或其下屬分公司名稱一致,發(fā)票開具時間在本項目公告發(fā)布之日前。

    評選委員會有權在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fā)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進行發(fā)票查驗,如查驗結果與提供發(fā)票信息不一致則該發(fā)票不予認可。

    如需檢查以上相關資料原件,則須在要求時間內(nèi)提供。

    (6) 參選人須為本項目提供不少于3人的服務團隊。

    其中食堂服務人員1名需持有有效期內(nèi)健康證。

    注:需提供以上人員名單,食堂服務人員提供有效期內(nèi)健康證掃描件;

    并同時提供以上人員的社保證明(須提供由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9月1日之后的任意月份的社保證明,全部人員須由參選人繳納社保,如為第三方公司代繳社保不予認可)。

    2.2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蛉∠稑?參選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nèi)(自2020年12月29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中選、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nèi)(自2018年12月29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nèi)(自2018年12月29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近兩年(自2021年12月29日起)在中國境內(nèi)(不含港澳臺)的非中國電信項目發(fā)生施工類一般生產(chǎn)安全責任事故且涉及人員死亡,或施工類較大及以上事故的;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10)為本比選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1)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2)為本比選項目的代建人;

    (13)為本比選項目的比選代理機構;

    (14)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5)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7)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及處理結果,應對參選人及其參選產(chǎn)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涉及多個產(chǎn)品評估品類的,參選人及其任一參選產(chǎn)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包或比選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18)法律法規(guī)、比選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參選產(chǎn)品資格要求: / 。

    2.4參選產(chǎn)品制造商資格要求: / 。

    2.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nèi)容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選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參選人,其參選將被否決。

    4.比選文件獲取

    4.1 比選文件獲取時間:2023年12月23日8時30分至2023年12月25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4.2比選文件獲取方式:線上獲取。

    凡有意參與參選的潛在參選人,請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登記,并按以下步驟順序進行操作,獲取比選文件:4.2.1.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比選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參選人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7參選人注冊"。

    4.2.2. 取比選文件的方式為線上申領。

    注:潛在參選人必須在文件獲取截止時間前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完成比選文件的登記申領。

    超過獲取文件截止時間將無法進行相關操作。

    4.3 比選文件獲取不收取費用。

    5.參選文件的遞交

    5.1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參選截止時間):2023年12月29日9時30分。

    5.2電子參選文件的遞交: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參選文件遞交,參選人應在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參選文件的上傳。

    參選人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比選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參選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參選文件。

    5.3本項目將于參選文件遞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唱價,比選人/比選代理機構邀請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5.4本項目不組織現(xiàn)場唱價,將于上述同一時間、地點組織遠程唱價。

    (1)本次唱價將使用騰訊會議視頻,請各位參加人員提前下載APP或微信添加小程序。

    (2)比選代理機構將于參選截止時間前向各潛在參選人事先登記的電子郵箱中發(fā)布會議號,潛在參選人自行按照會議號登錄視頻會議。

    6.樣品的遞交

    6.1樣品遞交的時間、地點: / 。

    7.參選人注冊

    7.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參選人,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比選文件。

    7.2 CA證書辦理

    參與電子采購的潛在參選人須提前辦理CA證書進行電子參選文件編制和參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

    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操作指引-CA辦理"。

    7.3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選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9. 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9.1聯(lián)系方式

    比 選 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南岸分公司

    地 址:南岸區(qū)江南大道10號(南岸電信)

    聯(lián) 系 人:楊老師

    電 話:18983385557

    電子郵件:18983385557@189.cn

    比選代理機構:四川公眾項目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慶市渝北區(qū)洪湖東路9號財富大廈B座12樓1201

    聯(lián) 系 人:王靖、李進、李青嶺

    電 話:13896084757、15923214358、13370744813電子郵件:545108566@qq.com

    9.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比選代理機構:四川公眾項目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12 月 22日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南岸分公司2024年-2025年物業(yè)服務框架采購項目比選公告本比選項目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南岸分公司2024年-2025年物業(yè)服務框架采購項目(項目編號:NADX-GZZXBX2023004),比選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南岸分公司,比選代理機構為四川公眾項目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比選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比選,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參選人(以下簡稱參選人)參選。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nèi)容

    1.1項目概況: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南岸分公司2024年-2025年物業(yè)服務框架采購項目。

    1.2采購內(nèi)容及分包(標包)劃分情況:

    1.2.1比選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南岸分公司

    1.2.2采購方式:公開比選

    1.2.3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1.2.4分包劃分情況:不劃分份額分包。

    1.2.5本項目預估采購金額:43.44萬元人民幣(含稅)。

    1.2.6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執(zhí)行期限:雙方同意由乙方作為甲方服務供應商的期限("有效期")為本協(xié)議生效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如在有效期內(nèi)出現(xiàn)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達時提前終止:1)甲方與乙方就下一次[同類] 服務再次簽訂框架協(xié)議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購[同類] 服務發(fā)出中標結果通知書之日;

    3)甲方向乙方發(fā)出停止服務通知書之日;

    4)本協(xié)議份額使用完畢之日;

    5)本協(xié)議終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內(nèi)如未發(fā)生以上任一情形,則有效期于屆滿后自動延續(xù)至以下任一日期到達時終止:1)甲方與乙方就下一次[同類]服務再次簽訂框架協(xié)議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購[同類] 服務發(fā)出中標結果通知書之日;

    3)甲方向乙方發(fā)出停止服務通知書之日;

    4)本協(xié)議份額使用完畢之日;

    5)本協(xié)議終止或解除之日。

    1.2.7地點:重慶市。

    1.2.8采購內(nèi)容: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南岸分公司2024年-2025年物業(yè)服務框架采購項目。

    具體采購內(nèi)容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序號 涉及的主要評估產(chǎn)品品類 產(chǎn)品名稱

    1 服務 服務

    本項目將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應用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的應用依據(jù)"涉及的主要評估產(chǎn)品品類"及相關規(guī)則確定。

    無涉及的評估產(chǎn)品品類的,針對具體產(chǎn)品品類的處理結果均不適用,僅適用針對供應商的處理結果。

    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統(tǒng)公告"模塊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3 設置最高參選折扣系數(shù)限價,最高參選折扣系數(shù)限價為100%,參選人參選折扣系數(shù)高于最高參選折扣系數(shù)限價的,其參選將被否決。

    詳細清單見比選文件附件3。

    注:本項目為框架采購,本次框架采購標的為比選人預計在需求期內(nèi)可能發(fā)生的項目,并不作為比選人向參選人作出的具體項目的承諾。

    如參選人不同意此條款,則參選人應書面告知比選人,并退出本項目比選。

    2參選人資格要求

    2.1參選人基本資格要求:

    (1)參選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比選人和比選代理機構。

    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主體資格證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

    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jīng)營事項的有效授權,并提供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的主體資格證件掃描件。

    (2)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中同一分包(標包)比選或者未劃分分包(標包)的同一項目比選。

    (3)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參加比選。

    (4)參選人須承諾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5)參選人須具備2021年1月1日至本項目發(fā)布公告之日的同類(物業(yè)外包服務類)項目業(yè)績,累計金額不低于13萬元。

    注:業(yè)績證明材料包括:

    1、合同關鍵頁掃描件,合同關鍵頁包括體現(xiàn)合同標的、合同金額(如有)、合同簽訂時間、簽字蓋章頁,否則不予認可;

    合同中能體現(xiàn)合同金額的,以合同金額與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如不能體現(xiàn)合同金額,以合同對應訂單的累計金額與訂單時間為準。

    2、該合同對應的其中一張發(fā)票掃描件,發(fā)票主體名稱須與合同雙方或其下屬分公司名稱一致,發(fā)票開具時間在本項目公告發(fā)布之日前。

    評選委員會有權在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fā)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進行發(fā)票查驗,如查驗結果與提供發(fā)票信息不一致則該發(fā)票不予認可。

    如需檢查以上相關資料原件,則須在要求時間內(nèi)提供。

    (6) 參選人須為本項目提供不少于3人的服務團隊。

    其中食堂服務人員1名需持有有效期內(nèi)健康證。

    注:需提供以上人員名單,食堂服務人員提供有效期內(nèi)健康證掃描件;

    并同時提供以上人員的社保證明(須提供由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9月1日之后的任意月份的社保證明,全部人員須由參選人繳納社保,如為第三方公司代繳社保不予認可)。

    2.2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蛉∠稑?參選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nèi)(自2020年12月29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中選、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nèi)(自2018年12月29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nèi)(自2018年12月29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近兩年(自2021年12月29日起)在中國境內(nèi)(不含港澳臺)的非中國電信項目發(fā)生施工類一般生產(chǎn)安全責任事故且涉及人員死亡,或施工類較大及以上事故的;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10)為本比選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1)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2)為本比選項目的代建人;

    (13)為本比選項目的比選代理機構;

    (14)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5)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7)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及處理結果,應對參選人及其參選產(chǎn)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涉及多個產(chǎn)品評估品類的,參選人及其任一參選產(chǎn)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包或比選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18)法律法規(guī)、比選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參選產(chǎn)品資格要求: / 。

    2.4參選產(chǎn)品制造商資格要求: / 。

    2.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nèi)容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選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參選人,其參選將被否決。

    4.比選文件獲取

    4.1 比選文件獲取時間:2023年12月23日8時30分至2023年12月25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4.2比選文件獲取方式:線上獲取。

    凡有意參與參選的潛在參選人,請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登記,并按以下步驟順序進行操作,獲取比選文件:4.2.1.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比選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參選人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7參選人注冊"。

    4.2.2. 取比選文件的方式為線上申領。

    注:潛在參選人必須在文件獲取截止時間前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完成比選文件的登記申領。

    超過獲取文件截止時間將無法進行相關操作。

    4.3 比選文件獲取不收取費用。

    5.參選文件的遞交

    5.1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參選截止時間):2023年12月29日9時30分。

    5.2電子參選文件的遞交: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參選文件遞交,參選人應在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參選文件的上傳。

    參選人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比選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參選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參選文件。

    5.3本項目將于參選文件遞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唱價,比選人/比選代理機構邀請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5.4本項目不組織現(xiàn)場唱價,將于上述同一時間、地點組織遠程唱價。

    (1)本次唱價將使用騰訊會議視頻,請各位參加人員提前下載APP或微信添加小程序。

    (2)比選代理機構將于參選截止時間前向各潛在參選人事先登記的電子郵箱中發(fā)布會議號,潛在參選人自行按照會議號登錄視頻會議。

    6.樣品的遞交

    6.1樣品遞交的時間、地點: / 。

    7.參選人注冊

    7.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參選人,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比選文件。

    7.2 CA證書辦理

    參與電子采購的潛在參選人須提前辦理CA證書進行電子參選文件編制和參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

    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操作指引-CA辦理"。

    7.3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選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9. 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9.1聯(lián)系方式

    比 選 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南岸分公司

    地 址:南岸區(qū)江南大道10號(南岸電信)

    聯(lián) 系 人:楊老師

    電 話:18983385557

    電子郵件:18983385557@189.cn

    比選代理機構:四川公眾項目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慶市渝北區(qū)洪湖東路9號財富大廈B座12樓1201

    聯(lián) 系 人:王靖、李進、李青嶺

    電 話:13896084757、15923214358、13370744813電子郵件:545108566@qq.com

    9.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比選代理機構:四川公眾項目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12 月 22日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南岸分公司2024年-2025年物業(yè)服務框架采購項目比選公告本比選項目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南岸分公司2024年-2025年物業(yè)服務框架采購項目(項目編號:NADX-GZZXBX2023004),比選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南岸分公司,比選代理機構為四川公眾項目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比選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比選,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參選人(以下簡稱參選人)參選。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nèi)容

    1.1項目概況: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南岸分公司2024年-2025年物業(yè)服務框架采購項目。

    1.2采購內(nèi)容及分包(標包)劃分情況:

    1.2.1比選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南岸分公司

    1.2.2采購方式:公開比選

    1.2.3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1.2.4分包劃分情況:不劃分份額分包。

    1.2.5本項目預估采購金額:43.44萬元人民幣(含稅)。

    1.2.6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執(zhí)行期限:雙方同意由乙方作為甲方服務供應商的期限("有效期")為本協(xié)議生效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如在有效期內(nèi)出現(xiàn)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達時提前終止:1)甲方與乙方就下一次[同類] 服務再次簽訂框架協(xié)議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購[同類] 服務發(fā)出中標結果通知書之日;

    3)甲方向乙方發(fā)出停止服務通知書之日;

    4)本協(xié)議份額使用完畢之日;

    5)本協(xié)議終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內(nèi)如未發(fā)生以上任一情形,則有效期于屆滿后自動延續(xù)至以下任一日期到達時終止:1)甲方與乙方就下一次[同類]服務再次簽訂框架協(xié)議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購[同類] 服務發(fā)出中標結果通知書之日;

    3)甲方向乙方發(fā)出停止服務通知書之日;

    4)本協(xié)議份額使用完畢之日;

    5)本協(xié)議終止或解除之日。

    1.2.7地點:重慶市。

    1.2.8采購內(nèi)容: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南岸分公司2024年-2025年物業(yè)服務框架采購項目。

    具體采購內(nèi)容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序號 涉及的主要評估產(chǎn)品品類 產(chǎn)品名稱

    1 服務 服務

    本項目將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應用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的應用依據(jù)"涉及的主要評估產(chǎn)品品類"及相關規(guī)則確定。

    無涉及的評估產(chǎn)品品類的,針對具體產(chǎn)品品類的處理結果均不適用,僅適用針對供應商的處理結果。

    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統(tǒng)公告"模塊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3 設置最高參選折扣系數(shù)限價,最高參選折扣系數(shù)限價為100%,參選人參選折扣系數(shù)高于最高參選折扣系數(shù)限價的,其參選將被否決。

    詳細清單見比選文件附件3。

    注:本項目為框架采購,本次框架采購標的為比選人預計在需求期內(nèi)可能發(fā)生的項目,并不作為比選人向參選人作出的具體項目的承諾。

    如參選人不同意此條款,則參選人應書面告知比選人,并退出本項目比選。

    2參選人資格要求

    2.1參選人基本資格要求:

    (1)參選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比選人和比選代理機構。

    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主體資格證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

    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jīng)營事項的有效授權,并提供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的主體資格證件掃描件。

    (2)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中同一分包(標包)比選或者未劃分分包(標包)的同一項目比選。

    (3)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參加比選。

    (4)參選人須承諾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5)參選人須具備2021年1月1日至本項目發(fā)布公告之日的同類(物業(yè)外包服務類)項目業(yè)績,累計金額不低于13萬元。

    注:業(yè)績證明材料包括:

    1、合同關鍵頁掃描件,合同關鍵頁包括體現(xiàn)合同標的、合同金額(如有)、合同簽訂時間、簽字蓋章頁,否則不予認可;

    合同中能體現(xiàn)合同金額的,以合同金額與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如不能體現(xiàn)合同金額,以合同對應訂單的累計金額與訂單時間為準。

    2、該合同對應的其中一張發(fā)票掃描件,發(fā)票主體名稱須與合同雙方或其下屬分公司名稱一致,發(fā)票開具時間在本項目公告發(fā)布之日前。

    評選委員會有權在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fā)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進行發(fā)票查驗,如查驗結果與提供發(fā)票信息不一致則該發(fā)票不予認可。

    如需檢查以上相關資料原件,則須在要求時間內(nèi)提供。

    (6) 參選人須為本項目提供不少于3人的服務團隊。

    其中食堂服務人員1名需持有有效期內(nèi)健康證。

    注:需提供以上人員名單,食堂服務人員提供有效期內(nèi)健康證掃描件;

    并同時提供以上人員的社保證明(須提供由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9月1日之后的任意月份的社保證明,全部人員須由參選人繳納社保,如為第三方公司代繳社保不予認可)。

    2.2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蛉∠稑?參選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nèi)(自2020年12月29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中選、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nèi)(自2018年12月29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nèi)(自2018年12月29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近兩年(自2021年12月29日起)在中國境內(nèi)(不含港澳臺)的非中國電信項目發(fā)生施工類一般生產(chǎn)安全責任事故且涉及人員死亡,或施工類較大及以上事故的;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10)為本比選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1)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2)為本比選項目的代建人;

    (13)為本比選項目的比選代理機構;

    (14)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5)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7)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及處理結果,應對參選人及其參選產(chǎn)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涉及多個產(chǎn)品評估品類的,參選人及其任一參選產(chǎn)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包或比選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18)法律法規(guī)、比選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參選產(chǎn)品資格要求: / 。

    2.4參選產(chǎn)品制造商資格要求: / 。

    2.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nèi)容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選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參選人,其參選將被否決。

    4.比選文件獲取

    4.1 比選文件獲取時間:2023年12月23日8時30分至2023年12月25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4.2比選文件獲取方式:線上獲取。

    凡有意參與參選的潛在參選人,請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登記,并按以下步驟順序進行操作,獲取比選文件:4.2.1.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比選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參選人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7參選人注冊"。

    4.2.2. 取比選文件的方式為線上申領。

    注:潛在參選人必須在文件獲取截止時間前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完成比選文件的登記申領。

    超過獲取文件截止時間將無法進行相關操作。

    4.3 比選文件獲取不收取費用。

    5.參選文件的遞交

    5.1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參選截止時間):2023年12月29日9時30分。

    5.2電子參選文件的遞交: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參選文件遞交,參選人應在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參選文件的上傳。

    參選人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比選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參選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參選文件。

    5.3本項目將于參選文件遞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唱價,比選人/比選代理機構邀請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5.4本項目不組織現(xiàn)場唱價,將于上述同一時間、地點組織遠程唱價。

    (1)本次唱價將使用騰訊會議視頻,請各位參加人員提前下載APP或微信添加小程序。

    (2)比選代理機構將于參選截止時間前向各潛在參選人事先登記的電子郵箱中發(fā)布會議號,潛在參選人自行按照會議號登錄視頻會議。

    6.樣品的遞交

    6.1樣品遞交的時間、地點: / 。

    7.參選人注冊

    7.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參選人,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比選文件。

    7.2 CA證書辦理

    參與電子采購的潛在參選人須提前辦理CA證書進行電子參選文件編制和參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

    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操作指引-CA辦理"。

    7.3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選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9. 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9.1聯(lián)系方式

    比 選 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南岸分公司

    地 址:南岸區(qū)江南大道10號(南岸電信)

    聯(lián) 系 人:楊老師

    電 話:18983385557

    電子郵件:18983385557@189.cn

    比選代理機構:四川公眾項目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慶市渝北區(qū)洪湖東路9號財富大廈B座12樓1201

    聯(lián) 系 人:王靖、李進、李青嶺

    電 話:13896084757、15923214358、13370744813電子郵件:545108566@qq.com

    9.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比選代理機構:四川公眾項目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12 月 22日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南岸分公司2024年-2025年物業(yè)服務框架采購項目比選公告本比選項目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南岸分公司2024年-2025年物業(yè)服務框架采購項目(項目編號:NADX-GZZXBX2023004),比選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南岸分公司,比選代理機構為四川公眾項目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比選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比選,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參選人(以下簡稱參選人)參選。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nèi)容

    1.1項目概況: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南岸分公司2024年-2025年物業(yè)服務框架采購項目。

    1.2采購內(nèi)容及分包(標包)劃分情況:

    1.2.1比選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南岸分公司

    1.2.2采購方式:公開比選

    1.2.3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1.2.4分包劃分情況:不劃分份額分包。

    1.2.5本項目預估采購金額:43.44萬元人民幣(含稅)。

    1.2.6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執(zhí)行期限:雙方同意由乙方作為甲方服務供應商的期限("有效期")為本協(xié)議生效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如在有效期內(nèi)出現(xiàn)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達時提前終止:1)甲方與乙方就下一次[同類] 服務再次簽訂框架協(xié)議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購[同類] 服務發(fā)出中標結果通知書之日;

    3)甲方向乙方發(fā)出停止服務通知書之日;

    4)本協(xié)議份額使用完畢之日;

    5)本協(xié)議終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內(nèi)如未發(fā)生以上任一情形,則有效期于屆滿后自動延續(xù)至以下任一日期到達時終止:1)甲方與乙方就下一次[同類]服務再次簽訂框架協(xié)議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購[同類] 服務發(fā)出中標結果通知書之日;

    3)甲方向乙方發(fā)出停止服務通知書之日;

    4)本協(xié)議份額使用完畢之日;

    5)本協(xié)議終止或解除之日。

    1.2.7地點:重慶市。

    1.2.8采購內(nèi)容: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南岸分公司2024年-2025年物業(yè)服務框架采購項目。

    具體采購內(nèi)容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序號 涉及的主要評估產(chǎn)品品類 產(chǎn)品名稱

    1 服務 服務

    本項目將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應用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的應用依據(jù)"涉及的主要評估產(chǎn)品品類"及相關規(guī)則確定。

    無涉及的評估產(chǎn)品品類的,針對具體產(chǎn)品品類的處理結果均不適用,僅適用針對供應商的處理結果。

    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統(tǒng)公告"模塊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3 設置最高參選折扣系數(shù)限價,最高參選折扣系數(shù)限價為100%,參選人參選折扣系數(shù)高于最高參選折扣系數(shù)限價的,其參選將被否決。

    詳細清單見比選文件附件3。

    注:本項目為框架采購,本次框架采購標的為比選人預計在需求期內(nèi)可能發(fā)生的項目,并不作為比選人向參選人作出的具體項目的承諾。

    如參選人不同意此條款,則參選人應書面告知比選人,并退出本項目比選。

    2參選人資格要求

    2.1參選人基本資格要求:

    (1)參選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比選人和比選代理機構。

    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主體資格證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

    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jīng)營事項的有效授權,并提供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的主體資格證件掃描件。

    (2)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中同一分包(標包)比選或者未劃分分包(標包)的同一項目比選。

    (3)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參加比選。

    (4)參選人須承諾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5)參選人須具備2021年1月1日至本項目發(fā)布公告之日的同類(物業(yè)外包服務類)項目業(yè)績,累計金額不低于13萬元。

    注:業(yè)績證明材料包括:

    1、合同關鍵頁掃描件,合同關鍵頁包括體現(xiàn)合同標的、合同金額(如有)、合同簽訂時間、簽字蓋章頁,否則不予認可;

    合同中能體現(xiàn)合同金額的,以合同金額與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如不能體現(xiàn)合同金額,以合同對應訂單的累計金額與訂單時間為準。

    2、該合同對應的其中一張發(fā)票掃描件,發(fā)票主體名稱須與合同雙方或其下屬分公司名稱一致,發(fā)票開具時間在本項目公告發(fā)布之日前。

    評選委員會有權在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fā)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進行發(fā)票查驗,如查驗結果與提供發(fā)票信息不一致則該發(fā)票不予認可。

    如需檢查以上相關資料原件,則須在要求時間內(nèi)提供。

    (6) 參選人須為本項目提供不少于3人的服務團隊。

    其中食堂服務人員1名需持有有效期內(nèi)健康證。

    注:需提供以上人員名單,食堂服務人員提供有效期內(nèi)健康證掃描件;

    并同時提供以上人員的社保證明(須提供由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9月1日之后的任意月份的社保證明,全部人員須由參選人繳納社保,如為第三方公司代繳社保不予認可)。

    2.2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蛉∠稑?參選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nèi)(自2020年12月29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中選、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nèi)(自2018年12月29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nèi)(自2018年12月29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近兩年(自2021年12月29日起)在中國境內(nèi)(不含港澳臺)的非中國電信項目發(fā)生施工類一般生產(chǎn)安全責任事故且涉及人員死亡,或施工類較大及以上事故的;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10)為本比選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1)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2)為本比選項目的代建人;

    (13)為本比選項目的比選代理機構;

    (14)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5)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7)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及處理結果,應對參選人及其參選產(chǎn)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涉及多個產(chǎn)品評估品類的,參選人及其任一參選產(chǎn)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包或比選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18)法律法規(guī)、比選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參選產(chǎn)品資格要求: / 。

    2.4參選產(chǎn)品制造商資格要求: / 。

    2.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nèi)容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選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參選人,其參選將被否決。

    4.比選文件獲取

    4.1 比選文件獲取時間:2023年12月23日8時30分至2023年12月25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4.2比選文件獲取方式:線上獲取。

    凡有意參與參選的潛在參選人,請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登記,并按以下步驟順序進行操作,獲取比選文件:4.2.1.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比選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參選人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7參選人注冊"。

    4.2.2. 取比選文件的方式為線上申領。

    注:潛在參選人必須在文件獲取截止時間前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完成比選文件的登記申領。

    超過獲取文件截止時間將無法進行相關操作。

    4.3 比選文件獲取不收取費用。

    5.參選文件的遞交

    5.1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參選截止時間):2023年12月29日9時30分。

    5.2電子參選文件的遞交: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參選文件遞交,參選人應在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參選文件的上傳。

    參選人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比選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參選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參選文件。

    5.3本項目將于參選文件遞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唱價,比選人/比選代理機構邀請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5.4本項目不組織現(xiàn)場唱價,將于上述同一時間、地點組織遠程唱價。

    (1)本次唱價將使用騰訊會議視頻,請各位參加人員提前下載APP或微信添加小程序。

    (2)比選代理機構將于參選截止時間前向各潛在參選人事先登記的電子郵箱中發(fā)布會議號,潛在參選人自行按照會議號登錄視頻會議。

    6.樣品的遞交

    6.1樣品遞交的時間、地點: / 。

    7.參選人注冊

    7.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參選人,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比選文件。

    7.2 CA證書辦理

    參與電子采購的潛在參選人須提前辦理CA證書進行電子參選文件編制和參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

    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操作指引-CA辦理"。

    7.3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選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9. 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9.1聯(lián)系方式

    比 選 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南岸分公司

    地 址:南岸區(qū)江南大道10號(南岸電信)

    聯(lián) 系 人:楊老師

    電 話:18983385557

    電子郵件:18983385557@189.cn

    比選代理機構:四川公眾項目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慶市渝北區(qū)洪湖東路9號財富大廈B座12樓1201

    聯(lián) 系 人:王靖、李進、李青嶺

    電 話:13896084757、15923214358、13370744813電子郵件:545108566@qq.com

    9.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比選代理機構:四川公眾項目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12 月 22日

    轉載請標注來源:http://399gm.com/


    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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