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比公告
本詢比項目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分公司2025年海鹽縣云機房消防設備及服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ZJZT-2025-10927】),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采購內容:本項目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分公司2025年海鹽縣云機房消防設備及服務采購項目,采購類型為貨物及服務采購。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chǎn)品、處理范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2本采購項目估算為:【68.5】萬元(【含稅】),支出類型為【成本性預算】。
其中貨物部分56.0萬元,服務部分12.5萬元。
1.3 服務期為:【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交貨并完成安裝及調試,并驗收合格,試運行不少于一個月,驗收通過后提供2年質保期和3年維保期】。
1.4 服務區(qū)域:嘉興海鹽(采購人指定)。
1.5續(xù)簽計劃:無
1.6本項目【不劃分】標包,確定一家成交人。
1.7本項目與成交人的簽約總金額為【響應金額】。
1.8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限價】,最高響應報價限價為【貨物部分495575.22元(不含稅),服務部分117924.52元(不含稅)】,供應商響應報價高于最高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供應商資格要求
2.1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2.1.2 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2.1.3本次詢比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
2.1.4本次詢比接受代理商響應。
代理商響應的,報警設備必須提供制造商授權,格式可自擬。
2.1.5供應商應承諾成交后向采購人開具符合采購人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1.6供應商自2022年1月1日至詢比公告發(fā)布之日,至少提供1個消防類業(yè)績案例。
(至少提供a、b兩種方式中的一種。
a: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至少包括首頁、合同金額頁、簽字蓋章頁,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b:提供框架關鍵頁復印件,同時提供相應的訂單(或委托書)或結算審計單或合同結算書或發(fā)票復印件,否則業(yè)績不予認可,時間以訂單或發(fā)票時間為準)。
單項合同以合同總價為準,框架合同以訂單(或委托書)或結算審計單或合同結算書或發(fā)票的累計金額為準。
如合同中無法體現(xiàn)項目為相關業(yè)績的,必須提供其他證明材料(如業(yè)主證明等)進行佐證,否則不予認可。
2.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蛉∠稑?響應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2年03月01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20年03月0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2020年03月0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12)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13)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6)【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的結果執(zhí)行規(guī)則,應對供應商及其響應產(chǎn)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17)法律法規(guī)、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詢比文件第三章"評審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供應商,其響應將被否決。
4.詢比文件的獲取
4.1詢比文件獲取時間:2025年03月04日09時00分至2025年03月07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4.2詢比文件獲取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詢比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供應商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7供應商注冊"。
4.3 獲取本詢比文件不收取費用。
5.響應文件的提交
5.1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 2025年03月11日09時30分 。
5.2電子響應文件的提交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響應文件提交,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響應文件的上傳。
供應商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詢比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響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響應文件。
5.3本項目將于響應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開啟響應文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邀請響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5.4本項目響應文件開啟監(jiān)督人由電子采購平臺響應文件開啟界面顯示的第一位響應供應商擔任,監(jiān)督人需在響應文件開啟結束后在響應文件開啟記錄表的"監(jiān)督人"處進行電子簽章。
若第一位響應供應商未參加開標,由電子采購平臺響應文件開啟界面顯示的第二位響應供應商擔任,以此類推。
5.5 各響應供應商請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后20分鐘內進入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開標大廳,對本次響應文件開啟結果進行簽章確定(如有異議,請在系統(tǒng)"異議"處提出)。
如響應文件遞交截止后20分鐘仍未在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簽章確定的,則視同響應供應商無異議。
6.【樣品的遞交】
無。
7.供應商注冊
7.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詢比文件。
7.2 CA證書辦理
參加詢比響應的潛在供應商須提前辦理CA證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
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首頁"操作指引-CA辦理"。
7.3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9.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9.1聯(lián)系方式
采 購 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分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地 址:浙江省嘉興市中環(huán)北路522號 地 址:杭州市拱墅區(qū)河東路215號郵 編:314000 郵 編:310014
聯(lián) 系 人:譚工 聯(lián) 系 人:陸施琦
電 話:17357378723 電 話: 18457318320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lusq@chinaccs.cn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杭州天水支行
賬 號:3110830019310020412
9.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采購代理機構: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 03 月 03 日
詢比公告
本詢比項目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分公司2025年海鹽縣云機房消防設備及服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ZJZT-2025-10927】),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采購內容:本項目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分公司2025年海鹽縣云機房消防設備及服務采購項目,采購類型為貨物及服務采購。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chǎn)品、處理范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2本采購項目估算為:【68.5】萬元(【含稅】),支出類型為【成本性預算】。
其中貨物部分56.0萬元,服務部分12.5萬元。
1.3 服務期為:【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交貨并完成安裝及調試,并驗收合格,試運行不少于一個月,驗收通過后提供2年質保期和3年維保期】。
1.4 服務區(qū)域:嘉興海鹽(采購人指定)。
1.5續(xù)簽計劃:無
1.6本項目【不劃分】標包,確定一家成交人。
1.7本項目與成交人的簽約總金額為【響應金額】。
1.8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限價】,最高響應報價限價為【貨物部分495575.22元(不含稅),服務部分117924.52元(不含稅)】,供應商響應報價高于最高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供應商資格要求
2.1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2.1.2 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2.1.3本次詢比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
2.1.4本次詢比接受代理商響應。
代理商響應的,報警設備必須提供制造商授權,格式可自擬。
2.1.5供應商應承諾成交后向采購人開具符合采購人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1.6供應商自2022年1月1日至詢比公告發(fā)布之日,至少提供1個消防類業(yè)績案例。
(至少提供a、b兩種方式中的一種。
a: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至少包括首頁、合同金額頁、簽字蓋章頁,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b:提供框架關鍵頁復印件,同時提供相應的訂單(或委托書)或結算審計單或合同結算書或發(fā)票復印件,否則業(yè)績不予認可,時間以訂單或發(fā)票時間為準)。
單項合同以合同總價為準,框架合同以訂單(或委托書)或結算審計單或合同結算書或發(fā)票的累計金額為準。
如合同中無法體現(xiàn)項目為相關業(yè)績的,必須提供其他證明材料(如業(yè)主證明等)進行佐證,否則不予認可。
2.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響應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2年03月01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20年03月0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2020年03月0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12)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13)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6)【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的結果執(zhí)行規(guī)則,應對供應商及其響應產(chǎn)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17)法律法規(guī)、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詢比文件第三章"評審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供應商,其響應將被否決。
4.詢比文件的獲取
4.1詢比文件獲取時間:2025年03月04日09時00分至2025年03月07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4.2詢比文件獲取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詢比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供應商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7供應商注冊"。
4.3 獲取本詢比文件不收取費用。
5.響應文件的提交
5.1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 2025年03月11日09時30分 。
5.2電子響應文件的提交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響應文件提交,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響應文件的上傳。
供應商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詢比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響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響應文件。
5.3本項目將于響應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開啟響應文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邀請響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5.4本項目響應文件開啟監(jiān)督人由電子采購平臺響應文件開啟界面顯示的第一位響應供應商擔任,監(jiān)督人需在響應文件開啟結束后在響應文件開啟記錄表的"監(jiān)督人"處進行電子簽章。
若第一位響應供應商未參加開標,由電子采購平臺響應文件開啟界面顯示的第二位響應供應商擔任,以此類推。
5.5 各響應供應商請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后20分鐘內進入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開標大廳,對本次響應文件開啟結果進行簽章確定(如有異議,請在系統(tǒng)"異議"處提出)。
如響應文件遞交截止后20分鐘仍未在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簽章確定的,則視同響應供應商無異議。
6.【樣品的遞交】
無。
7.供應商注冊
7.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詢比文件。
7.2 CA證書辦理
參加詢比響應的潛在供應商須提前辦理CA證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
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首頁"操作指引-CA辦理"。
7.3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9.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9.1聯(lián)系方式
采 購 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嘉興分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地 址:浙江省嘉興市中環(huán)北路522號 地 址:杭州市拱墅區(qū)河東路215號郵 編:314000 郵 編:310014
聯(lián) 系 人:譚工 聯(lián) 系 人:陸施琦
電 話:17357378723 電 話: 18457318320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lusq@chinaccs.cn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杭州天水支行
賬 號:3110830019310020412
9.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采購代理機構: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 03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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