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主院區(qū)道路鋪設瀝青面層施工
(招標編號:LYGSGAJ-XHZB-20240401)
項目所在地區(qū):江蘇省連云港市海州區(qū)
一、招標條件
本市局主院區(qū)道路鋪設瀝青面層施工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其他資金:54.84475萬元, 招標人為連云港市公安局。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guī)模: 預算金額:548447.50元,報價超過預算金額的按無效響應處理。
采購需求:本項目為市局主院區(qū)道路鋪設瀝青面層施工,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建設地點:海州區(qū) 施工范圍:市局主院區(qū)道路鋪設瀝青面層施工,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質量標準: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歷天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磋商。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市局主院區(qū)道路鋪設瀝青面層施工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市局主院區(qū)道路鋪設瀝青面層施工: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4)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聲明及證明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根據連財購20234號文件精神,第(2)、(3)項可以提供《財務狀況報告及稅
收、社會保障資金繳納情況承諾函》,詳見招標文件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磋商供應商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及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
(2)項目負責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資格(在有效期內),并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在有效期內);
(3)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為磋商供應商的員工,提供有效的勞動合同和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由磋商供應商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
4.本項目其他資格要求:
(1)響應文件遞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備注: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通過信用中國、中國政府采購網,對供應商信用記錄情況進行查詢,查詢結果頁面打印留存。
)
(2)本項目執(zhí)行江蘇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開展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號)、蘇建招辦[2022]2號,供應商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結果處于不合格狀態(tài)的,將主動放棄成交資格(核查的資質指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應資質)。
供應商非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不合格企業(yè)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供應商自行承諾(見格式)。
(3)本項目成交后不允許分包或轉包。
5.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本項目不 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4-04-16 08:30到2024-04-23 17:30
獲取方式:現場報名,供應商授權委托人需攜帶以下報名資料獲取采購文件: (1)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2)企業(yè)資質等級證書、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
(3)擬報項目負責人(注冊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證))有效的勞動合同、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社會保險繳納明細證明(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
(4)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格式自擬);
注:①以上報名資料必須加蓋供應商公章,如有缺項一律不予受理,報名成功后報名資料一律不予退還。
②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齊全,如未按要求按時提供真實、齊全的有關資料,將被拒絕。
本項目主要采取資格后審,能夠登記并購買文件并不代表資格審查合格,采購人及采購代理機構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4.競爭性磋商文件每份500元(現金),售后不退。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4-04-28 15:00
遞交方式:紙質遞交連云港市朝陽東路東盛陽光大廈B座3505室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
開標時間:2024-04-28 15:00
開標地點:連云港市朝陽東路東盛陽光大廈B座3505室
七、其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 響應文件有效期:從磋商截止時間結束后60天內有效。
2. 本磋商文件中標注的款項為實質性響應要求和條件,如不滿足將按無效響應文件處理。
3. 無論出于何種原因,采購人在采購活動開始前可對采購文件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其內容作為采購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請各供應商關注交易平臺網站。
若因供應商自身原因未及時關注本項目有關修改、補充或變更信息,導致投標文件編制或提交失誤,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八、監(jiān)督部門
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督部門為。
九、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 連云港市公安局
地 址: 連云港市海州區(qū)朝陽東路9號
聯(lián) 系 人: 徐處
電 話: 15252821222
電 子 郵 件: /
招 標 代 理 機 構: 連云港新宏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朝陽東路32-6號東盛陽光大廈3505-3506號
聯(lián) 系 人: 范工
電 話: 0518-81162007
電 子 郵 件: /
轉載請標注來源:http://399gm.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