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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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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粵港澳大灣區(qū)云網融合聯(lián)合創(chuàng)新實驗室電信廣場11樓改造項目EPC總承包服務采購

    發(fā)布時間:2024-03-01 18:34:02        瀏覽次數(shù):339

    比選公告

    本比選項目為2023年粵港澳大灣區(qū)云網融合聯(lián)合創(chuàng)新實驗室電信廣場11樓改造項目EPC總承包服務采購,比選代理機構編號:ZB-04-04D-2024-D-A02140),比選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比選代理機構為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比選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比選,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參選人(以下簡稱參選人)參選。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 項目概況:

    項目總投資 預估費用

    涉及的主要評估產品品

    序號 項目名稱 (不含增值稅) (不含增值稅)

    (人民幣 萬元) (元)

    2023年粵港澳大灣區(qū)云網融合聯(lián)合創(chuàng)新實驗室電信廣 CP01718設計1 394.06 3,453,595.13

    場11樓改造項目EPC總承包服務采購

    CP01717工程施工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應用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產品品類、處理措施、處理范圍、禁限期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2 采購內容及分包(標段)劃分情況:

    (1)采購內容:2023年粵港澳大灣區(qū)云網融合聯(lián)合創(chuàng)新實驗室電信廣場11樓改造項目EPC總承包服務,主要包括:1)設計:完成電信廣場11樓改造項目施工圖設計(含預算),包含策展規(guī)劃、建筑裝飾、空調、電氣、消防、智能化、給排水等設計內容。

    2)施工:按施工圖完成電信廣場11樓改造項目施工,包含建筑裝飾、空調、電氣、消防、智能化、給排水等施工內容。

    詳見比選文件《附件2:發(fā)包人要求》

    (2)計劃工期:

    1)設計工期:合同簽訂之日起,20天完成施工圖設計和施工圖預算。

    2)施工工期:100天,具體開始現(xiàn)場施工日期以監(jiān)理人或發(fā)包人簽發(fā)的開工令日期為準。

    (3)保修期:24個月;

    (4)質量要求:

    1)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設計圖紙進行施工,按照設計文件和有關技術標準、規(guī)范和合同規(guī)定施工,確保符合國家、省、市、發(fā)包人及《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質量驗收標準,并達到合格或以上標準。

    2)設計質量標準:符合《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guī)定》等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設計管理法規(guī)和規(guī)章,達到行業(yè)相關規(guī)范技術標準等要求,符合本項目發(fā)包人的各項要求。

    (5)技術標準要求:符合國家和行業(yè)的相關要求。

    (6)承包方式:承包人根據比選文件、合同約定內容、相關資料及說明等對本項目實施設計施工總承包;

    包設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設計及預算、竣工圖編

    制、設計變更及現(xiàn)場技術指導、現(xiàn)場施工技術交底、竣工驗收服務等),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生產、包綠色文明施工、包工期、包驗

    收、包移交、包結算、包工程的組織實施工作和資料整理、包甲供設備搬運、包承包人應當購買的保險等),包測量、包控制投資,包配合報批報建等。

    (7)標段劃分情況: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1.3本項目設置最高參選限價,參選人參選報價高于最高參選限價的,其參選將被否決。

    參選人開具的發(fā)票種類根據其《參選一覽表》所選擇的發(fā)票種類確定,最高參選限價要求具體如下:

    (1)若參選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價款(不含增值稅)不得超過3,453,595.13元,各項價款(不含增值稅)不得超過下表對應所列最高限價;

    (2)若參選人開具其他發(fā)票的,參選報價(含稅)不得超過3,453,595.13元,各項價款(含稅)不得超過下表對應所列最高限價。

    最高限價

    序號 報價項

    (元)

    1 設計費 263,236.01

    2 建筑安裝工程費(改造工程) 3,009,685.32

    建筑安裝工程費(拆除工程、成

    3 180,673.80

    品保護)

    合計 3,453,595.13

    2. 參選人資格要求

    2.1 參選人基本資格要求

    2.1.1參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比選人和比選代理機構。

    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1.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控股股東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中同一分包(標段)比選或者未劃分分包(標段)的同一項目比選。

    2.1.3資質要求:

    1)設計資質:參選人(或聯(lián)合體設計方)具備以下任一資質:

    ①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②工程設計(建筑行業(yè)丙級或以上)資質;

    ③工程設計(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丁級或以上)資質;

    ④工程設計建筑設計事務所。

    2)施工資質:

    ①參選人(或聯(lián)合體施工方)須具備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或以上資質;

    ②參選人(或聯(lián)合體施工方)須具備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注:根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印發(fā)建設工程企業(yè)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 94 號)的規(guī)定換發(fā)或頒發(fā)的資質證書根據資質對應關系按照上述原則認定。

    2.1.4業(yè)績要求:參選人須具備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比選公告發(fā)布之日)全國范圍內的同類工程經驗,同類工程指房屋建筑或裝修裝飾的相關設計或施工或工程總承包(EPC)經驗。

    備注:

    (1)業(yè)績按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稱、標的、金額、簽字蓋章頁);

    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體合同總金額的,則須提供至少一份該框架合同下有具體金額的、雙方確認的、符合本項目要求的訂單為依據;

    如提供的框架合同無具體合同總金額的,則須提供該框架合同下有具體金額

    的、雙方確認的、符合本項目要求的訂單為依據;

    證明材料資料不全無法確定為同類工程/同類項目業(yè)績,不予認可。

    (2)如法人參與參選的,法人或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的業(yè)績證明材料均予以認可;

    如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則只認可該分支機構的業(yè)績證明材料。

    (3)合同原件備查,如評審時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送達評標現(xiàn)場,否則業(yè)績不予認可。

    2.1.4項目團隊要求

    (1)供應商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須取得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部門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證)。

    (若為聯(lián)合體參選,由聯(lián)合體施工方提供)(2)至少配備1名具備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若為聯(lián)合體參選,由聯(lián)合體牽頭方提供),須具備二級(或以上)注冊建筑師或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專業(yè))或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或者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并在本單位注冊的;

    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項目負責人。

    (3)至少配備1名設計負責人(若為聯(lián)合體參選,由聯(lián)合體設計方提供),須具備二級(或以上)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資格。

    (4)至少配備1名施工負責人(若為聯(lián)合體參選,由聯(lián)合體施工方提供),須具備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專業(yè))并取得由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部門頒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造師注冊證》,且須取得由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5)至少配備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若為聯(lián)合體參選,由聯(lián)合體施工方提供),須取得由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6)以上人員均須提供社保證明(由稅務局等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2023年06月01日以后繳納的任一時間段的社保證明,社保證明須體現(xiàn)參保人為參選人);

    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如國家已實行電子證照的應提供使用有效期內的電子注冊證書。

    備注:如法人參與參選的,社保證明須體現(xiàn)參保人為參選人或參選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

    如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社保證明須體現(xiàn)參保人為參選人或其法人。

    2.1.5本次比選接受聯(lián)合體參選。

    聯(lián)合體牽頭人必須為設計單位,聯(lián)合體成員(含牽頭人)總數(shù)最多不超過2家。

    如參選人為聯(lián)合體,應滿足下列要求:(1)聯(lián)合體各方須按比選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

    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須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

    聯(lián)合體各方共同與發(fā)包單位簽訂總承包合同,就約定事項承擔連帶責任。

    (2)參選人擬任本項目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負責人、設計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是聯(lián)合體中對應分工成員單位的正式員工,以上人員不得兼任。

    (3)聯(lián)合體的資格條件按聯(lián)合體任務分工進行評審,其中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以牽頭方為準;

    工程設計資質、設計負責人、設計業(yè)績以承接設計任務的成員單位為準;

    施工專業(yè)承包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業(yè)績以承接施工任務的成員單位為準。

    (4)聯(lián)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lián)合體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比選項目中參選。

    (5)聯(lián)合體各方應分別按照比選文件的要求,填寫比選文件中的相應表格,并由聯(lián)合體牽頭人負責對聯(lián)合體各成員的資料進行統(tǒng)一匯總后一并提交給比選人;

    聯(lián)合體牽頭人所提交的參選文件應認為已代表了聯(lián)合體各成員的真實情況。

    2.2 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比選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但設計施工總承包除外;

    (3)為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

    (4)為本比選項目的代建人;

    (5)為本比選項目提供比選代理服務的;

    (6)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7)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8)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9)被責令停業(yè)的;

    (10)被暫?;蛉∠稑?參選資格的;

    (11)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12)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13)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14)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01月01日起)在經營活動中不得存在重大違法記錄(以"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和"信用中國"公布的為準,重大違法指參選人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shù)額罰款(較大數(shù)額罰款是指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200萬元以上罰款)等行政處罰);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17)近兩年(自2022年01月01日起)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的非中國電信項目發(fā)生施工類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且涉及人員死亡,或施工類較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的;

    [特殊情形需要特別處理的,應當在采購方案中說明,按內控管理規(guī)定經審批決策后方可執(zhí)行。

    ](18)違反比選人公司規(guī)定納入特殊供應商(D類)的,或違反比選人公司規(guī)定納入特殊供應商(D類)的公司與參選人存在控股關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東/投資人在參選人的持股比例達到50%及以上)的;

    (19)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及處理結果,應對參選人及其參選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同一標段或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比選項目涉及多個產品評估品類的,參選人及其任一參選產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段或比選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20)法律法規(guī)、比選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選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參選人,其參選將被否決。

    4. 比選文件的獲取

    4.1比選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03月02日08時30分至2024年03月04日17時30分。

    4.2比選文件獲取方式:凡有意參與比選的潛在參選人,請按以下步驟順序進行操作,獲取比選文件:4.2.1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招標文件登記申領。

    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參選人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6參選人注冊"。

    4.2.2如有登記申領多標段的,請務必按標段分別申領和下載比選文件,否則后續(xù)將無法繼續(xù)參與未申領或未下載比選文件的標段的參選。

    4.2.3比選文件以"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登記申領下載的為準。

    5. 參選文件的遞交

    5.1 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參選截止時間):2024年03月08日09時00分。

    5.2 電子參選文件的遞交: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參選文件遞交,參選人應在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參選文件的上傳。

    參選人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比選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參選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參選文件。

    5.3 本項目將于參選文件遞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唱價,比選人/比選代理機構邀請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 參選人注冊

    6.1 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參選人,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比選文件。

    6.2 CA證書辦理

    參與電子采購的潛在參選人須提前辦理CA證書進行電子參選文件編制和參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

    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操作指引-CA辦理"。

    6.3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 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 (CA 證書辦理技術支撐)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選公告僅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9. 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9.1聯(lián)系方式

    比選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

    地 址:廣州市中山二路18號電信廣場

    聯(lián)系人:許經理

    電 話:020-87189759

    比選代理機構: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天河北路423號遠暉商廈8樓

    郵 編:510610

    項目負責人:馮靖圓、邵志全、李倩、劉家燁

    聯(lián)系人:劉家燁

    電 話:19927576627

    電子郵件:liujy@gcbidding.com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廣州花園支行

    賬 號:3110910037672402140

    9.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比選代理機構: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1日

    比選公告

    本比選項目為2023年粵港澳大灣區(qū)云網融合聯(lián)合創(chuàng)新實驗室電信廣場11樓改造項目EPC總承包服務采購,比選代理機構編號:ZB-04-04D-2024-D-A02140),比選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比選代理機構為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比選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比選,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參選人(以下簡稱參選人)參選。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 項目概況:

    項目總投資 預估費用

    涉及的主要評估產品品

    序號 項目名稱 (不含增值稅) (不含增值稅)

    (人民幣 萬元) (元)

    2023年粵港澳大灣區(qū)云網融合聯(lián)合創(chuàng)新實驗室電信廣 CP01718設計1 394.06 3,453,595.13

    場11樓改造項目EPC總承包服務采購

    CP01717工程施工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應用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產品品類、處理措施、處理范圍、禁限期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2 采購內容及分包(標段)劃分情況:

    (1)采購內容:2023年粵港澳大灣區(qū)云網融合聯(lián)合創(chuàng)新實驗室電信廣場11樓改造項目EPC總承包服務,主要包括:1)設計:完成電信廣場11樓改造項目施工圖設計(含預算),包含策展規(guī)劃、建筑裝飾、空調、電氣、消防、智能化、給排水等設計內容。

    2)施工:按施工圖完成電信廣場11樓改造項目施工,包含建筑裝飾、空調、電氣、消防、智能化、給排水等施工內容。

    詳見比選文件《附件2:發(fā)包人要求》

    (2)計劃工期:

    1)設計工期:合同簽訂之日起,20天完成施工圖設計和施工圖預算。

    2)施工工期:100天,具體開始現(xiàn)場施工日期以監(jiān)理人或發(fā)包人簽發(fā)的開工令日期為準。

    (3)保修期:24個月;

    (4)質量要求:

    1)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設計圖紙進行施工,按照設計文件和有關技術標準、規(guī)范和合同規(guī)定施工,確保符合國家、省、市、發(fā)包人及《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質量驗收標準,并達到合格或以上標準。

    2)設計質量標準:符合《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guī)定》等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設計管理法規(guī)和規(guī)章,達到行業(yè)相關規(guī)范技術標準等要求,符合本項目發(fā)包人的各項要求。

    (5)技術標準要求:符合國家和行業(yè)的相關要求。

    (6)承包方式:承包人根據比選文件、合同約定內容、相關資料及說明等對本項目實施設計施工總承包;

    包設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設計及預算、竣工圖編

    制、設計變更及現(xiàn)場技術指導、現(xiàn)場施工技術交底、竣工驗收服務等),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生產、包綠色文明施工、包工期、包驗

    收、包移交、包結算、包工程的組織實施工作和資料整理、包甲供設備搬運、包承包人應當購買的保險等),包測量、包控制投資,包配合報批報建等。

    (7)標段劃分情況: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1.3本項目設置最高參選限價,參選人參選報價高于最高參選限價的,其參選將被否決。

    參選人開具的發(fā)票種類根據其《參選一覽表》所選擇的發(fā)票種類確定,最高參選限價要求具體如下:

    (1)若參選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價款(不含增值稅)不得超過3,453,595.13元,各項價款(不含增值稅)不得超過下表對應所列最高限價;

    (2)若參選人開具其他發(fā)票的,參選報價(含稅)不得超過3,453,595.13元,各項價款(含稅)不得超過下表對應所列最高限價。

    最高限價

    序號 報價項

    (元)

    1 設計費 263,236.01

    2 建筑安裝工程費(改造工程) 3,009,685.32

    建筑安裝工程費(拆除工程、成

    3 180,673.80

    品保護)

    合計 3,453,595.13

    2. 參選人資格要求

    2.1 參選人基本資格要求

    2.1.1參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比選人和比選代理機構。

    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1.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控股股東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中同一分包(標段)比選或者未劃分分包(標段)的同一項目比選。

    2.1.3資質要求:

    1)設計資質:參選人(或聯(lián)合體設計方)具備以下任一資質:

    ①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②工程設計(建筑行業(yè)丙級或以上)資質;

    ③工程設計(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丁級或以上)資質;

    ④工程設計建筑設計事務所。

    2)施工資質:

    ①參選人(或聯(lián)合體施工方)須具備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或以上資質;

    ②參選人(或聯(lián)合體施工方)須具備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注:根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印發(fā)建設工程企業(yè)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 94 號)的規(guī)定換發(fā)或頒發(fā)的資質證書根據資質對應關系按照上述原則認定。

    2.1.4業(yè)績要求:參選人須具備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比選公告發(fā)布之日)全國范圍內的同類工程經驗,同類工程指房屋建筑或裝修裝飾的相關設計或施工或工程總承包(EPC)經驗。

    備注:

    (1)業(yè)績按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稱、標的、金額、簽字蓋章頁);

    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體合同總金額的,則須提供至少一份該框架合同下有具體金額的、雙方確認的、符合本項目要求的訂單為依據;

    如提供的框架合同無具體合同總金額的,則須提供該框架合同下有具體金額

    的、雙方確認的、符合本項目要求的訂單為依據;

    證明材料資料不全無法確定為同類工程/同類項目業(yè)績,不予認可。

    (2)如法人參與參選的,法人或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的業(yè)績證明材料均予以認可;

    如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則只認可該分支機構的業(yè)績證明材料。

    (3)合同原件備查,如評審時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送達評標現(xiàn)場,否則業(yè)績不予認可。

    2.1.4項目團隊要求

    (1)供應商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須取得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部門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證)。

    (若為聯(lián)合體參選,由聯(lián)合體施工方提供)(2)至少配備1名具備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若為聯(lián)合體參選,由聯(lián)合體牽頭方提供),須具備二級(或以上)注冊建筑師或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專業(yè))或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或者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并在本單位注冊的;

    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項目負責人。

    (3)至少配備1名設計負責人(若為聯(lián)合體參選,由聯(lián)合體設計方提供),須具備二級(或以上)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資格。

    (4)至少配備1名施工負責人(若為聯(lián)合體參選,由聯(lián)合體施工方提供),須具備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專業(yè))并取得由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部門頒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造師注冊證》,且須取得由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5)至少配備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若為聯(lián)合體參選,由聯(lián)合體施工方提供),須取得由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6)以上人員均須提供社保證明(由稅務局等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2023年06月01日以后繳納的任一時間段的社保證明,社保證明須體現(xiàn)參保人為參選人);

    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如國家已實行電子證照的應提供使用有效期內的電子注冊證書。

    備注:如法人參與參選的,社保證明須體現(xiàn)參保人為參選人或參選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

    如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社保證明須體現(xiàn)參保人為參選人或其法人。

    2.1.5本次比選接受聯(lián)合體參選。

    聯(lián)合體牽頭人必須為設計單位,聯(lián)合體成員(含牽頭人)總數(shù)最多不超過2家。

    如參選人為聯(lián)合體,應滿足下列要求:(1)聯(lián)合體各方須按比選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

    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須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

    聯(lián)合體各方共同與發(fā)包單位簽訂總承包合同,就約定事項承擔連帶責任。

    (2)參選人擬任本項目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負責人、設計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是聯(lián)合體中對應分工成員單位的正式員工,以上人員不得兼任。

    (3)聯(lián)合體的資格條件按聯(lián)合體任務分工進行評審,其中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以牽頭方為準;

    工程設計資質、設計負責人、設計業(yè)績以承接設計任務的成員單位為準;

    施工專業(yè)承包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業(yè)績以承接施工任務的成員單位為準。

    (4)聯(lián)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lián)合體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比選項目中參選。

    (5)聯(lián)合體各方應分別按照比選文件的要求,填寫比選文件中的相應表格,并由聯(lián)合體牽頭人負責對聯(lián)合體各成員的資料進行統(tǒng)一匯總后一并提交給比選人;

    聯(lián)合體牽頭人所提交的參選文件應認為已代表了聯(lián)合體各成員的真實情況。

    2.2 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比選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但設計施工總承包除外;

    (3)為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

    (4)為本比選項目的代建人;

    (5)為本比選項目提供比選代理服務的;

    (6)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7)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8)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9)被責令停業(yè)的;

    (10)被暫停或取消投標/參選資格的;

    (11)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12)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13)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14)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01月01日起)在經營活動中不得存在重大違法記錄(以"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和"信用中國"公布的為準,重大違法指參選人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shù)額罰款(較大數(shù)額罰款是指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200萬元以上罰款)等行政處罰);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17)近兩年(自2022年01月01日起)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的非中國電信項目發(fā)生施工類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且涉及人員死亡,或施工類較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的;

    [特殊情形需要特別處理的,應當在采購方案中說明,按內控管理規(guī)定經審批決策后方可執(zhí)行。

    ](18)違反比選人公司規(guī)定納入特殊供應商(D類)的,或違反比選人公司規(guī)定納入特殊供應商(D類)的公司與參選人存在控股關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東/投資人在參選人的持股比例達到50%及以上)的;

    (19)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及處理結果,應對參選人及其參選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同一標段或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比選項目涉及多個產品評估品類的,參選人及其任一參選產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段或比選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20)法律法規(guī)、比選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選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參選人,其參選將被否決。

    4. 比選文件的獲取

    4.1比選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03月02日08時30分至2024年03月04日17時30分。

    4.2比選文件獲取方式:凡有意參與比選的潛在參選人,請按以下步驟順序進行操作,獲取比選文件:4.2.1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招標文件登記申領。

    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參選人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6參選人注冊"。

    4.2.2如有登記申領多標段的,請務必按標段分別申領和下載比選文件,否則后續(xù)將無法繼續(xù)參與未申領或未下載比選文件的標段的參選。

    4.2.3比選文件以"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登記申領下載的為準。

    5. 參選文件的遞交

    5.1 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參選截止時間):2024年03月08日09時00分。

    5.2 電子參選文件的遞交: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參選文件遞交,參選人應在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參選文件的上傳。

    參選人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比選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參選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參選文件。

    5.3 本項目將于參選文件遞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唱價,比選人/比選代理機構邀請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 參選人注冊

    6.1 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參選人,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比選文件。

    6.2 CA證書辦理

    參與電子采購的潛在參選人須提前辦理CA證書進行電子參選文件編制和參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

    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操作指引-CA辦理"。

    6.3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 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 (CA 證書辦理技術支撐)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選公告僅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9. 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9.1聯(lián)系方式

    比選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

    地 址:廣州市中山二路18號電信廣場

    聯(lián)系人:許經理

    電 話:020-87189759

    比選代理機構: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天河北路423號遠暉商廈8樓

    郵 編:510610

    項目負責人:馮靖圓、邵志全、李倩、劉家燁

    聯(lián)系人:劉家燁

    電 話:19927576627

    電子郵件:liujy@gcbidding.com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廣州花園支行

    賬 號:3110910037672402140

    9.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比選代理機構: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1日

    比選公告

    本比選項目為2023年粵港澳大灣區(qū)云網融合聯(lián)合創(chuàng)新實驗室電信廣場11樓改造項目EPC總承包服務采購,比選代理機構編號:ZB-04-04D-2024-D-A02140),比選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比選代理機構為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比選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比選,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參選人(以下簡稱參選人)參選。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 項目概況:

    項目總投資 預估費用

    涉及的主要評估產品品

    序號 項目名稱 (不含增值稅) (不含增值稅)

    (人民幣 萬元) (元)

    2023年粵港澳大灣區(qū)云網融合聯(lián)合創(chuàng)新實驗室電信廣 CP01718設計1 394.06 3,453,595.13

    場11樓改造項目EPC總承包服務采購

    CP01717工程施工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應用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產品品類、處理措施、處理范圍、禁限期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2 采購內容及分包(標段)劃分情況:

    (1)采購內容:2023年粵港澳大灣區(qū)云網融合聯(lián)合創(chuàng)新實驗室電信廣場11樓改造項目EPC總承包服務,主要包括:1)設計:完成電信廣場11樓改造項目施工圖設計(含預算),包含策展規(guī)劃、建筑裝飾、空調、電氣、消防、智能化、給排水等設計內容。

    2)施工:按施工圖完成電信廣場11樓改造項目施工,包含建筑裝飾、空調、電氣、消防、智能化、給排水等施工內容。

    詳見比選文件《附件2:發(fā)包人要求》

    (2)計劃工期:

    1)設計工期:合同簽訂之日起,20天完成施工圖設計和施工圖預算。

    2)施工工期:100天,具體開始現(xiàn)場施工日期以監(jiān)理人或發(fā)包人簽發(fā)的開工令日期為準。

    (3)保修期:24個月;

    (4)質量要求:

    1)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設計圖紙進行施工,按照設計文件和有關技術標準、規(guī)范和合同規(guī)定施工,確保符合國家、省、市、發(fā)包人及《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質量驗收標準,并達到合格或以上標準。

    2)設計質量標準:符合《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guī)定》等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設計管理法規(guī)和規(guī)章,達到行業(yè)相關規(guī)范技術標準等要求,符合本項目發(fā)包人的各項要求。

    (5)技術標準要求:符合國家和行業(yè)的相關要求。

    (6)承包方式:承包人根據比選文件、合同約定內容、相關資料及說明等對本項目實施設計施工總承包;

    包設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設計及預算、竣工圖編

    制、設計變更及現(xiàn)場技術指導、現(xiàn)場施工技術交底、竣工驗收服務等),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生產、包綠色文明施工、包工期、包驗

    收、包移交、包結算、包工程的組織實施工作和資料整理、包甲供設備搬運、包承包人應當購買的保險等),包測量、包控制投資,包配合報批報建等。

    (7)標段劃分情況: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1.3本項目設置最高參選限價,參選人參選報價高于最高參選限價的,其參選將被否決。

    參選人開具的發(fā)票種類根據其《參選一覽表》所選擇的發(fā)票種類確定,最高參選限價要求具體如下:

    (1)若參選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價款(不含增值稅)不得超過3,453,595.13元,各項價款(不含增值稅)不得超過下表對應所列最高限價;

    (2)若參選人開具其他發(fā)票的,參選報價(含稅)不得超過3,453,595.13元,各項價款(含稅)不得超過下表對應所列最高限價。

    最高限價

    序號 報價項

    (元)

    1 設計費 263,236.01

    2 建筑安裝工程費(改造工程) 3,009,685.32

    建筑安裝工程費(拆除工程、成

    3 180,673.80

    品保護)

    合計 3,453,595.13

    2. 參選人資格要求

    2.1 參選人基本資格要求

    2.1.1參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比選人和比選代理機構。

    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1.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控股股東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中同一分包(標段)比選或者未劃分分包(標段)的同一項目比選。

    2.1.3資質要求:

    1)設計資質:參選人(或聯(lián)合體設計方)具備以下任一資質:

    ①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②工程設計(建筑行業(yè)丙級或以上)資質;

    ③工程設計(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丁級或以上)資質;

    ④工程設計建筑設計事務所。

    2)施工資質:

    ①參選人(或聯(lián)合體施工方)須具備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或以上資質;

    ②參選人(或聯(lián)合體施工方)須具備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注:根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印發(fā)建設工程企業(yè)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 94 號)的規(guī)定換發(fā)或頒發(fā)的資質證書根據資質對應關系按照上述原則認定。

    2.1.4業(yè)績要求:參選人須具備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比選公告發(fā)布之日)全國范圍內的同類工程經驗,同類工程指房屋建筑或裝修裝飾的相關設計或施工或工程總承包(EPC)經驗。

    備注:

    (1)業(yè)績按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稱、標的、金額、簽字蓋章頁);

    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體合同總金額的,則須提供至少一份該框架合同下有具體金額的、雙方確認的、符合本項目要求的訂單為依據;

    如提供的框架合同無具體合同總金額的,則須提供該框架合同下有具體金額

    的、雙方確認的、符合本項目要求的訂單為依據;

    證明材料資料不全無法確定為同類工程/同類項目業(yè)績,不予認可。

    (2)如法人參與參選的,法人或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的業(yè)績證明材料均予以認可;

    如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則只認可該分支機構的業(yè)績證明材料。

    (3)合同原件備查,如評審時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送達評標現(xiàn)場,否則業(yè)績不予認可。

    2.1.4項目團隊要求

    (1)供應商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須取得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部門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證)。

    (若為聯(lián)合體參選,由聯(lián)合體施工方提供)(2)至少配備1名具備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若為聯(lián)合體參選,由聯(lián)合體牽頭方提供),須具備二級(或以上)注冊建筑師或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專業(yè))或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或者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并在本單位注冊的;

    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項目負責人。

    (3)至少配備1名設計負責人(若為聯(lián)合體參選,由聯(lián)合體設計方提供),須具備二級(或以上)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資格。

    (4)至少配備1名施工負責人(若為聯(lián)合體參選,由聯(lián)合體施工方提供),須具備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專業(yè))并取得由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部門頒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造師注冊證》,且須取得由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5)至少配備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若為聯(lián)合體參選,由聯(lián)合體施工方提供),須取得由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6)以上人員均須提供社保證明(由稅務局等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2023年06月01日以后繳納的任一時間段的社保證明,社保證明須體現(xiàn)參保人為參選人);

    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如國家已實行電子證照的應提供使用有效期內的電子注冊證書。

    備注:如法人參與參選的,社保證明須體現(xiàn)參保人為參選人或參選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

    如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社保證明須體現(xiàn)參保人為參選人或其法人。

    2.1.5本次比選接受聯(lián)合體參選。

    聯(lián)合體牽頭人必須為設計單位,聯(lián)合體成員(含牽頭人)總數(shù)最多不超過2家。

    如參選人為聯(lián)合體,應滿足下列要求:(1)聯(lián)合體各方須按比選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

    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須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

    聯(lián)合體各方共同與發(fā)包單位簽訂總承包合同,就約定事項承擔連帶責任。

    (2)參選人擬任本項目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負責人、設計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是聯(lián)合體中對應分工成員單位的正式員工,以上人員不得兼任。

    (3)聯(lián)合體的資格條件按聯(lián)合體任務分工進行評審,其中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以牽頭方為準;

    工程設計資質、設計負責人、設計業(yè)績以承接設計任務的成員單位為準;

    施工專業(yè)承包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業(yè)績以承接施工任務的成員單位為準。

    (4)聯(lián)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lián)合體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比選項目中參選。

    (5)聯(lián)合體各方應分別按照比選文件的要求,填寫比選文件中的相應表格,并由聯(lián)合體牽頭人負責對聯(lián)合體各成員的資料進行統(tǒng)一匯總后一并提交給比選人;

    聯(lián)合體牽頭人所提交的參選文件應認為已代表了聯(lián)合體各成員的真實情況。

    2.2 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比選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但設計施工總承包除外;

    (3)為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

    (4)為本比選項目的代建人;

    (5)為本比選項目提供比選代理服務的;

    (6)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7)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8)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9)被責令停業(yè)的;

    (10)被暫?;蛉∠稑?參選資格的;

    (11)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12)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13)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14)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01月01日起)在經營活動中不得存在重大違法記錄(以"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和"信用中國"公布的為準,重大違法指參選人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shù)額罰款(較大數(shù)額罰款是指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200萬元以上罰款)等行政處罰);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17)近兩年(自2022年01月01日起)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的非中國電信項目發(fā)生施工類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且涉及人員死亡,或施工類較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的;

    [特殊情形需要特別處理的,應當在采購方案中說明,按內控管理規(guī)定經審批決策后方可執(zhí)行。

    ](18)違反比選人公司規(guī)定納入特殊供應商(D類)的,或違反比選人公司規(guī)定納入特殊供應商(D類)的公司與參選人存在控股關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東/投資人在參選人的持股比例達到50%及以上)的;

    (19)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及處理結果,應對參選人及其參選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同一標段或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比選項目涉及多個產品評估品類的,參選人及其任一參選產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段或比選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20)法律法規(guī)、比選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選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參選人,其參選將被否決。

    4. 比選文件的獲取

    4.1比選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03月02日08時30分至2024年03月04日17時30分。

    4.2比選文件獲取方式:凡有意參與比選的潛在參選人,請按以下步驟順序進行操作,獲取比選文件:4.2.1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招標文件登記申領。

    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參選人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6參選人注冊"。

    4.2.2如有登記申領多標段的,請務必按標段分別申領和下載比選文件,否則后續(xù)將無法繼續(xù)參與未申領或未下載比選文件的標段的參選。

    4.2.3比選文件以"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登記申領下載的為準。

    5. 參選文件的遞交

    5.1 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參選截止時間):2024年03月08日09時00分。

    5.2 電子參選文件的遞交: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參選文件遞交,參選人應在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參選文件的上傳。

    參選人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比選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參選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參選文件。

    5.3 本項目將于參選文件遞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唱價,比選人/比選代理機構邀請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 參選人注冊

    6.1 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參選人,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比選文件。

    6.2 CA證書辦理

    參與電子采購的潛在參選人須提前辦理CA證書進行電子參選文件編制和參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

    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操作指引-CA辦理"。

    6.3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 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 (CA 證書辦理技術支撐)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選公告僅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9. 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9.1聯(lián)系方式

    比選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

    地 址:廣州市中山二路18號電信廣場

    聯(lián)系人:許經理

    電 話:020-87189759

    比選代理機構: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天河北路423號遠暉商廈8樓

    郵 編:510610

    項目負責人:馮靖圓、邵志全、李倩、劉家燁

    聯(lián)系人:劉家燁

    電 話:19927576627

    電子郵件:liujy@gcbidding.com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廣州花園支行

    賬 號:3110910037672402140

    9.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比選代理機構: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1日

    比選公告

    本比選項目為2023年粵港澳大灣區(qū)云網融合聯(lián)合創(chuàng)新實驗室電信廣場11樓改造項目EPC總承包服務采購,比選代理機構編號:ZB-04-04D-2024-D-A02140),比選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比選代理機構為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比選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比選,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參選人(以下簡稱參選人)參選。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 項目概況:

    項目總投資 預估費用

    涉及的主要評估產品品

    序號 項目名稱 (不含增值稅) (不含增值稅)

    (人民幣 萬元) (元)

    2023年粵港澳大灣區(qū)云網融合聯(lián)合創(chuàng)新實驗室電信廣 CP01718設計1 394.06 3,453,595.13

    場11樓改造項目EPC總承包服務采購

    CP01717工程施工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應用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產品品類、處理措施、處理范圍、禁限期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2 采購內容及分包(標段)劃分情況:

    (1)采購內容:2023年粵港澳大灣區(qū)云網融合聯(lián)合創(chuàng)新實驗室電信廣場11樓改造項目EPC總承包服務,主要包括:1)設計:完成電信廣場11樓改造項目施工圖設計(含預算),包含策展規(guī)劃、建筑裝飾、空調、電氣、消防、智能化、給排水等設計內容。

    2)施工:按施工圖完成電信廣場11樓改造項目施工,包含建筑裝飾、空調、電氣、消防、智能化、給排水等施工內容。

    詳見比選文件《附件2:發(fā)包人要求》

    (2)計劃工期:

    1)設計工期:合同簽訂之日起,20天完成施工圖設計和施工圖預算。

    2)施工工期:100天,具體開始現(xiàn)場施工日期以監(jiān)理人或發(fā)包人簽發(fā)的開工令日期為準。

    (3)保修期:24個月;

    (4)質量要求:

    1)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設計圖紙進行施工,按照設計文件和有關技術標準、規(guī)范和合同規(guī)定施工,確保符合國家、省、市、發(fā)包人及《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質量驗收標準,并達到合格或以上標準。

    2)設計質量標準:符合《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guī)定》等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設計管理法規(guī)和規(guī)章,達到行業(yè)相關規(guī)范技術標準等要求,符合本項目發(fā)包人的各項要求。

    (5)技術標準要求:符合國家和行業(yè)的相關要求。

    (6)承包方式:承包人根據比選文件、合同約定內容、相關資料及說明等對本項目實施設計施工總承包;

    包設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設計及預算、竣工圖編

    制、設計變更及現(xiàn)場技術指導、現(xiàn)場施工技術交底、竣工驗收服務等),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生產、包綠色文明施工、包工期、包驗

    收、包移交、包結算、包工程的組織實施工作和資料整理、包甲供設備搬運、包承包人應當購買的保險等),包測量、包控制投資,包配合報批報建等。

    (7)標段劃分情況: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1.3本項目設置最高參選限價,參選人參選報價高于最高參選限價的,其參選將被否決。

    參選人開具的發(fā)票種類根據其《參選一覽表》所選擇的發(fā)票種類確定,最高參選限價要求具體如下:

    (1)若參選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價款(不含增值稅)不得超過3,453,595.13元,各項價款(不含增值稅)不得超過下表對應所列最高限價;

    (2)若參選人開具其他發(fā)票的,參選報價(含稅)不得超過3,453,595.13元,各項價款(含稅)不得超過下表對應所列最高限價。

    最高限價

    序號 報價項

    (元)

    1 設計費 263,236.01

    2 建筑安裝工程費(改造工程) 3,009,685.32

    建筑安裝工程費(拆除工程、成

    3 180,673.80

    品保護)

    合計 3,453,595.13

    2. 參選人資格要求

    2.1 參選人基本資格要求

    2.1.1參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比選人和比選代理機構。

    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1.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控股股東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中同一分包(標段)比選或者未劃分分包(標段)的同一項目比選。

    2.1.3資質要求:

    1)設計資質:參選人(或聯(lián)合體設計方)具備以下任一資質:

    ①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②工程設計(建筑行業(yè)丙級或以上)資質;

    ③工程設計(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丁級或以上)資質;

    ④工程設計建筑設計事務所。

    2)施工資質:

    ①參選人(或聯(lián)合體施工方)須具備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或以上資質;

    ②參選人(或聯(lián)合體施工方)須具備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注:根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印發(fā)建設工程企業(yè)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 94 號)的規(guī)定換發(fā)或頒發(fā)的資質證書根據資質對應關系按照上述原則認定。

    2.1.4業(yè)績要求:參選人須具備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比選公告發(fā)布之日)全國范圍內的同類工程經驗,同類工程指房屋建筑或裝修裝飾的相關設計或施工或工程總承包(EPC)經驗。

    備注:

    (1)業(yè)績按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稱、標的、金額、簽字蓋章頁);

    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體合同總金額的,則須提供至少一份該框架合同下有具體金額的、雙方確認的、符合本項目要求的訂單為依據;

    如提供的框架合同無具體合同總金額的,則須提供該框架合同下有具體金額

    的、雙方確認的、符合本項目要求的訂單為依據;

    證明材料資料不全無法確定為同類工程/同類項目業(yè)績,不予認可。

    (2)如法人參與參選的,法人或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的業(yè)績證明材料均予以認可;

    如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則只認可該分支機構的業(yè)績證明材料。

    (3)合同原件備查,如評審時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送達評標現(xiàn)場,否則業(yè)績不予認可。

    2.1.4項目團隊要求

    (1)供應商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須取得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部門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證)。

    (若為聯(lián)合體參選,由聯(lián)合體施工方提供)(2)至少配備1名具備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若為聯(lián)合體參選,由聯(lián)合體牽頭方提供),須具備二級(或以上)注冊建筑師或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專業(yè))或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或者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并在本單位注冊的;

    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項目負責人。

    (3)至少配備1名設計負責人(若為聯(lián)合體參選,由聯(lián)合體設計方提供),須具備二級(或以上)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資格。

    (4)至少配備1名施工負責人(若為聯(lián)合體參選,由聯(lián)合體施工方提供),須具備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專業(yè))并取得由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部門頒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造師注冊證》,且須取得由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5)至少配備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若為聯(lián)合體參選,由聯(lián)合體施工方提供),須取得由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6)以上人員均須提供社保證明(由稅務局等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2023年06月01日以后繳納的任一時間段的社保證明,社保證明須體現(xiàn)參保人為參選人);

    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如國家已實行電子證照的應提供使用有效期內的電子注冊證書。

    備注:如法人參與參選的,社保證明須體現(xiàn)參保人為參選人或參選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

    如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社保證明須體現(xiàn)參保人為參選人或其法人。

    2.1.5本次比選接受聯(lián)合體參選。

    聯(lián)合體牽頭人必須為設計單位,聯(lián)合體成員(含牽頭人)總數(shù)最多不超過2家。

    如參選人為聯(lián)合體,應滿足下列要求:(1)聯(lián)合體各方須按比選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

    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須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

    聯(lián)合體各方共同與發(fā)包單位簽訂總承包合同,就約定事項承擔連帶責任。

    (2)參選人擬任本項目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負責人、設計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是聯(lián)合體中對應分工成員單位的正式員工,以上人員不得兼任。

    (3)聯(lián)合體的資格條件按聯(lián)合體任務分工進行評審,其中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以牽頭方為準;

    工程設計資質、設計負責人、設計業(yè)績以承接設計任務的成員單位為準;

    施工專業(yè)承包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業(yè)績以承接施工任務的成員單位為準。

    (4)聯(lián)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lián)合體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比選項目中參選。

    (5)聯(lián)合體各方應分別按照比選文件的要求,填寫比選文件中的相應表格,并由聯(lián)合體牽頭人負責對聯(lián)合體各成員的資料進行統(tǒng)一匯總后一并提交給比選人;

    聯(lián)合體牽頭人所提交的參選文件應認為已代表了聯(lián)合體各成員的真實情況。

    2.2 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比選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但設計施工總承包除外;

    (3)為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

    (4)為本比選項目的代建人;

    (5)為本比選項目提供比選代理服務的;

    (6)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7)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8)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9)被責令停業(yè)的;

    (10)被暫停或取消投標/參選資格的;

    (11)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12)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13)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14)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01月01日起)在經營活動中不得存在重大違法記錄(以"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和"信用中國"公布的為準,重大違法指參選人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shù)額罰款(較大數(shù)額罰款是指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200萬元以上罰款)等行政處罰);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17)近兩年(自2022年01月01日起)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的非中國電信項目發(fā)生施工類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且涉及人員死亡,或施工類較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的;

    [特殊情形需要特別處理的,應當在采購方案中說明,按內控管理規(guī)定經審批決策后方可執(zhí)行。

    ](18)違反比選人公司規(guī)定納入特殊供應商(D類)的,或違反比選人公司規(guī)定納入特殊供應商(D類)的公司與參選人存在控股關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東/投資人在參選人的持股比例達到50%及以上)的;

    (19)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及處理結果,應對參選人及其參選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同一標段或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比選項目涉及多個產品評估品類的,參選人及其任一參選產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段或比選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20)法律法規(guī)、比選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選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參選人,其參選將被否決。

    4. 比選文件的獲取

    4.1比選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03月02日08時30分至2024年03月04日17時30分。

    4.2比選文件獲取方式:凡有意參與比選的潛在參選人,請按以下步驟順序進行操作,獲取比選文件:4.2.1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招標文件登記申領。

    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參選人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6參選人注冊"。

    4.2.2如有登記申領多標段的,請務必按標段分別申領和下載比選文件,否則后續(xù)將無法繼續(xù)參與未申領或未下載比選文件的標段的參選。

    4.2.3比選文件以"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登記申領下載的為準。

    5. 參選文件的遞交

    5.1 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參選截止時間):2024年03月08日09時00分。

    5.2 電子參選文件的遞交: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參選文件遞交,參選人應在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參選文件的上傳。

    參選人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比選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參選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參選文件。

    5.3 本項目將于參選文件遞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唱價,比選人/比選代理機構邀請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 參選人注冊

    6.1 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參選人,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比選文件。

    6.2 CA證書辦理

    參與電子采購的潛在參選人須提前辦理CA證書進行電子參選文件編制和參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

    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操作指引-CA辦理"。

    6.3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 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 (CA 證書辦理技術支撐)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選公告僅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9. 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9.1聯(lián)系方式

    比選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

    地 址:廣州市中山二路18號電信廣場

    聯(lián)系人:許經理

    電 話:020-87189759

    比選代理機構: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天河北路423號遠暉商廈8樓

    郵 編:510610

    項目負責人:馮靖圓、邵志全、李倩、劉家燁

    聯(lián)系人:劉家燁

    電 話:19927576627

    電子郵件:liujy@gcbidding.com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廣州花園支行

    賬 號:3110910037672402140

    9.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比選代理機構: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1日

    比選公告

    本比選項目為2023年粵港澳大灣區(qū)云網融合聯(lián)合創(chuàng)新實驗室電信廣場11樓改造項目EPC總承包服務采購,比選代理機構編號:ZB-04-04D-2024-D-A02140),比選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比選代理機構為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比選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比選,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參選人(以下簡稱參選人)參選。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 項目概況:

    項目總投資 預估費用

    涉及的主要評估產品品

    序號 項目名稱 (不含增值稅) (不含增值稅)

    (人民幣 萬元) (元)

    2023年粵港澳大灣區(qū)云網融合聯(lián)合創(chuàng)新實驗室電信廣 CP01718設計1 394.06 3,453,595.13

    場11樓改造項目EPC總承包服務采購

    CP01717工程施工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應用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產品品類、處理措施、處理范圍、禁限期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2 采購內容及分包(標段)劃分情況:

    (1)采購內容:2023年粵港澳大灣區(qū)云網融合聯(lián)合創(chuàng)新實驗室電信廣場11樓改造項目EPC總承包服務,主要包括:1)設計:完成電信廣場11樓改造項目施工圖設計(含預算),包含策展規(guī)劃、建筑裝飾、空調、電氣、消防、智能化、給排水等設計內容。

    2)施工:按施工圖完成電信廣場11樓改造項目施工,包含建筑裝飾、空調、電氣、消防、智能化、給排水等施工內容。

    詳見比選文件《附件2:發(fā)包人要求》

    (2)計劃工期:

    1)設計工期:合同簽訂之日起,20天完成施工圖設計和施工圖預算。

    2)施工工期:100天,具體開始現(xiàn)場施工日期以監(jiān)理人或發(fā)包人簽發(fā)的開工令日期為準。

    (3)保修期:24個月;

    (4)質量要求:

    1)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設計圖紙進行施工,按照設計文件和有關技術標準、規(guī)范和合同規(guī)定施工,確保符合國家、省、市、發(fā)包人及《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質量驗收標準,并達到合格或以上標準。

    2)設計質量標準:符合《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guī)定》等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設計管理法規(guī)和規(guī)章,達到行業(yè)相關規(guī)范技術標準等要求,符合本項目發(fā)包人的各項要求。

    (5)技術標準要求:符合國家和行業(yè)的相關要求。

    (6)承包方式:承包人根據比選文件、合同約定內容、相關資料及說明等對本項目實施設計施工總承包;

    包設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設計及預算、竣工圖編

    制、設計變更及現(xiàn)場技術指導、現(xiàn)場施工技術交底、竣工驗收服務等),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生產、包綠色文明施工、包工期、包驗

    收、包移交、包結算、包工程的組織實施工作和資料整理、包甲供設備搬運、包承包人應當購買的保險等),包測量、包控制投資,包配合報批報建等。

    (7)標段劃分情況: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1.3本項目設置最高參選限價,參選人參選報價高于最高參選限價的,其參選將被否決。

    參選人開具的發(fā)票種類根據其《參選一覽表》所選擇的發(fā)票種類確定,最高參選限價要求具體如下:

    (1)若參選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價款(不含增值稅)不得超過3,453,595.13元,各項價款(不含增值稅)不得超過下表對應所列最高限價;

    (2)若參選人開具其他發(fā)票的,參選報價(含稅)不得超過3,453,595.13元,各項價款(含稅)不得超過下表對應所列最高限價。

    最高限價

    序號 報價項

    (元)

    1 設計費 263,236.01

    2 建筑安裝工程費(改造工程) 3,009,685.32

    建筑安裝工程費(拆除工程、成

    3 180,673.80

    品保護)

    合計 3,453,595.13

    2. 參選人資格要求

    2.1 參選人基本資格要求

    2.1.1參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比選人和比選代理機構。

    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1.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控股股東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中同一分包(標段)比選或者未劃分分包(標段)的同一項目比選。

    2.1.3資質要求:

    1)設計資質:參選人(或聯(lián)合體設計方)具備以下任一資質:

    ①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②工程設計(建筑行業(yè)丙級或以上)資質;

    ③工程設計(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丁級或以上)資質;

    ④工程設計建筑設計事務所。

    2)施工資質:

    ①參選人(或聯(lián)合體施工方)須具備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或以上資質;

    ②參選人(或聯(lián)合體施工方)須具備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注:根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印發(fā)建設工程企業(yè)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 94 號)的規(guī)定換發(fā)或頒發(fā)的資質證書根據資質對應關系按照上述原則認定。

    2.1.4業(yè)績要求:參選人須具備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比選公告發(fā)布之日)全國范圍內的同類工程經驗,同類工程指房屋建筑或裝修裝飾的相關設計或施工或工程總承包(EPC)經驗。

    備注:

    (1)業(yè)績按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稱、標的、金額、簽字蓋章頁);

    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體合同總金額的,則須提供至少一份該框架合同下有具體金額的、雙方確認的、符合本項目要求的訂單為依據;

    如提供的框架合同無具體合同總金額的,則須提供該框架合同下有具體金額

    的、雙方確認的、符合本項目要求的訂單為依據;

    證明材料資料不全無法確定為同類工程/同類項目業(yè)績,不予認可。

    (2)如法人參與參選的,法人或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的業(yè)績證明材料均予以認可;

    如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則只認可該分支機構的業(yè)績證明材料。

    (3)合同原件備查,如評審時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送達評標現(xiàn)場,否則業(yè)績不予認可。

    2.1.4項目團隊要求

    (1)供應商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須取得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部門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證)。

    (若為聯(lián)合體參選,由聯(lián)合體施工方提供)(2)至少配備1名具備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若為聯(lián)合體參選,由聯(lián)合體牽頭方提供),須具備二級(或以上)注冊建筑師或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專業(yè))或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或者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并在本單位注冊的;

    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項目負責人。

    (3)至少配備1名設計負責人(若為聯(lián)合體參選,由聯(lián)合體設計方提供),須具備二級(或以上)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資格。

    (4)至少配備1名施工負責人(若為聯(lián)合體參選,由聯(lián)合體施工方提供),須具備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專業(yè))并取得由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部門頒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造師注冊證》,且須取得由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5)至少配備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若為聯(lián)合體參選,由聯(lián)合體施工方提供),須取得由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6)以上人員均須提供社保證明(由稅務局等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2023年06月01日以后繳納的任一時間段的社保證明,社保證明須體現(xiàn)參保人為參選人);

    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如國家已實行電子證照的應提供使用有效期內的電子注冊證書。

    備注:如法人參與參選的,社保證明須體現(xiàn)參保人為參選人或參選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

    如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社保證明須體現(xiàn)參保人為參選人或其法人。

    2.1.5本次比選接受聯(lián)合體參選。

    聯(lián)合體牽頭人必須為設計單位,聯(lián)合體成員(含牽頭人)總數(shù)最多不超過2家。

    如參選人為聯(lián)合體,應滿足下列要求:(1)聯(lián)合體各方須按比選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

    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須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

    聯(lián)合體各方共同與發(fā)包單位簽訂總承包合同,就約定事項承擔連帶責任。

    (2)參選人擬任本項目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負責人、設計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是聯(lián)合體中對應分工成員單位的正式員工,以上人員不得兼任。

    (3)聯(lián)合體的資格條件按聯(lián)合體任務分工進行評審,其中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以牽頭方為準;

    工程設計資質、設計負責人、設計業(yè)績以承接設計任務的成員單位為準;

    施工專業(yè)承包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業(yè)績以承接施工任務的成員單位為準。

    (4)聯(lián)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lián)合體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比選項目中參選。

    (5)聯(lián)合體各方應分別按照比選文件的要求,填寫比選文件中的相應表格,并由聯(lián)合體牽頭人負責對聯(lián)合體各成員的資料進行統(tǒng)一匯總后一并提交給比選人;

    聯(lián)合體牽頭人所提交的參選文件應認為已代表了聯(lián)合體各成員的真實情況。

    2.2 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比選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但設計施工總承包除外;

    (3)為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

    (4)為本比選項目的代建人;

    (5)為本比選項目提供比選代理服務的;

    (6)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7)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8)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9)被責令停業(yè)的;

    (10)被暫停或取消投標/參選資格的;

    (11)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12)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13)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14)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01月01日起)在經營活動中不得存在重大違法記錄(以"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和"信用中國"公布的為準,重大違法指參選人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shù)額罰款(較大數(shù)額罰款是指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200萬元以上罰款)等行政處罰);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17)近兩年(自2022年01月01日起)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的非中國電信項目發(fā)生施工類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且涉及人員死亡,或施工類較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的;

    [特殊情形需要特別處理的,應當在采購方案中說明,按內控管理規(guī)定經審批決策后方可執(zhí)行。

    ](18)違反比選人公司規(guī)定納入特殊供應商(D類)的,或違反比選人公司規(guī)定納入特殊供應商(D類)的公司與參選人存在控股關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東/投資人在參選人的持股比例達到50%及以上)的;

    (19)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及處理結果,應對參選人及其參選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同一標段或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比選項目涉及多個產品評估品類的,參選人及其任一參選產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段或比選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20)法律法規(guī)、比選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選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參選人,其參選將被否決。

    4. 比選文件的獲取

    4.1比選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03月02日08時30分至2024年03月04日17時30分。

    4.2比選文件獲取方式:凡有意參與比選的潛在參選人,請按以下步驟順序進行操作,獲取比選文件:4.2.1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招標文件登記申領。

    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參選人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6參選人注冊"。

    4.2.2如有登記申領多標段的,請務必按標段分別申領和下載比選文件,否則后續(xù)將無法繼續(xù)參與未申領或未下載比選文件的標段的參選。

    4.2.3比選文件以"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登記申領下載的為準。

    5. 參選文件的遞交

    5.1 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參選截止時間):2024年03月08日09時00分。

    5.2 電子參選文件的遞交: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參選文件遞交,參選人應在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參選文件的上傳。

    參選人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比選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參選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參選文件。

    5.3 本項目將于參選文件遞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唱價,比選人/比選代理機構邀請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 參選人注冊

    6.1 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參選人,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比選文件。

    6.2 CA證書辦理

    參與電子采購的潛在參選人須提前辦理CA證書進行電子參選文件編制和參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

    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操作指引-CA辦理"。

    6.3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 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 (CA 證書辦理技術支撐)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選公告僅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9. 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9.1聯(lián)系方式

    比選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

    地 址:廣州市中山二路18號電信廣場

    聯(lián)系人:許經理

    電 話:020-87189759

    比選代理機構: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天河北路423號遠暉商廈8樓

    郵 編:510610

    項目負責人:馮靖圓、邵志全、李倩、劉家燁

    聯(lián)系人:劉家燁

    電 話:19927576627

    電子郵件:liujy@gcbidding.com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廣州花園支行

    賬 號:3110910037672402140

    9.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比選代理機構: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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