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013線烏恰-
康蘇公路建設項目施工圖階段勘察設計及地勘監(jiān)理與設計咨詢招標公告(重新招標)
(招標編號:E6500003901004725001)
項目所在地區(q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
一、招標條件
本G3013線烏恰-
康蘇公路建設項目施工圖階段勘察設計及地勘監(jiān)理與設計咨詢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其他資金其他資金,招標人為新疆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guī)模:見附件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2)WKSGTSJZX-1標段;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2WKSGTSJZX-1標段)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見附件;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04月04日10時00分到2023年04月08日19時00分
獲取方式:投標人須登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簡稱“電子交易平臺”,網(wǎng)站入口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通過網(wǎng)上銀行支付招標文件費用后下載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費用:1000.0元/標段。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3年04月25日11時00分
遞交方式:請到電子交易平臺遞交投標文件電子上傳文件遞交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
開標時間:2023年04月25日11時00分
開標地點:電子交易平臺“不見面開標大廳”
七、其他
見附件
八、監(jiān)督部門
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督部門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
九、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新疆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qū)經(jīng)一路279號
聯(lián)系人:代啟民、李超月
電話:18160610882
電子郵件:2290104814@qq.com
招標代理機構:智誠達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qū)立井街198號麗景中央城9號樓六層
聯(lián)系人:王順明、范曉梅
電話:15099157196
電子郵件:643399416@qq.com
G3013線烏恰-康蘇公路建設項目施工圖階段勘察設計及地勘監(jiān)理與設計咨詢招標公告(重新招標)
一、招標條件
G3013線烏恰-
康蘇公路建設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已列入自治區(qū)基本建設計劃,項目資金來源為其他,招標人為新疆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本項目施工圖階段地勘監(jiān)理與設計咨詢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1.招標項目所在地區(q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境內(nèi)
2.項目規(guī)模:本項目起點位于烏恰縣縣城西側黑孜葦鄉(xiāng),對接G3013線喀什-烏恰段高速公路口岸西互通立交西側4車道變2車道位置,終點為G3013線康蘇收費站,本項目路線全長約19.88km,起訖點樁號
K0+000~K19+880。
技術標準采用高速公路標準,設計速度100/80km/h,全線設大橋約278m/1座,中橋約98m/1座,小橋12座,涵洞51道,隧道約470m/1座,互通式立體交叉1處。
其余主要工程數(shù)量詳見參考資料冊。
主要控制點:起點、康蘇隧道、康蘇河大橋、康蘇邊境檢查站、康蘇收費站。
3.招標內(nèi)容和范圍: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2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標段1
標段(包)編號:E6500003901004725001002標段(包)名稱:WKSGTSJZX-1
招標范圍:本項目施工圖階段勘察設計的地勘監(jiān)理與設計咨詢。
主要工作內(nèi)容及服務期限詳見附件1。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企業(yè)資質(zhì)要求:見附件2“資格審查條件”。
2.項目負責人資質(zhì)要求:見附件2“資格審查條件”。
3.投標其他條件:
(1)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設計資質(zhì)企業(yè)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zhì)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yè)名稱和資質(zhì)完全一致。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wǎng)”(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懲戒對象(失信被執(zhí)行人、稅收違法黑名單)的投標人,或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其他資格要求見附件2“資格審查條件”。
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1.獲取時間:2023年4月4日到2023年4月8日
2.獲取方式:投標人須登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簡稱“電子交易平臺”,網(wǎng)站入口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通過網(wǎng)上銀行支付招標文件費用后下載招標文件。
3.招標文件費用:1000.0元/標段。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1.遞交截止時間:2023年4月25日11:00
2.遞交方法:請到電子交易平臺遞交投標文件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
1.開標時間:2023年4月25日11:00
2.開標方式:不見面開標
3.開標地點:電子交易平臺“不見面開標大廳”
七、其他公告內(nèi)容
1.本次招投標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并采用電子招投標系統(tǒng),投標人應遵守“新疆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https://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相關規(guī)定。
(1)請潛在投標人在“新疆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完成法人用戶注冊,并領取CA數(shù)字證書。
(2)投標人須登錄“電子交易平臺”下載招標文件,通過“新點投標文件制作軟件”編制投標文件、網(wǎng)上上傳投標文件并完成簽章、生成電子投標文件,并在線繳納投標保證金或辦理電子保函(如需要)。
(3)不見面電子開標需要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在電子交易平臺提交電子投標文件(無需遞交紙質(zhì)投標文件),同時在投標截止時間后且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用CA鎖對電子投標文件完成線上解密。
投標人可在開標前一個小時登錄“不見面開標大廳”進行簽到并線上參加開標活動。
(4)投標人可登錄“新疆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獲取交易流程相關幫助信息。
對電子招投標流程不熟悉的潛在投標人應當及時與技術支持公司聯(lián)系,以免無法完成線上招投標流程。
2.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招標人不組織工程現(xiàn)場踏勘,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3.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費用的發(fā)票在開標后另行聯(lián)系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開具。
4.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新疆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和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網(wǎng)站(https://zhaocai.xjjtkj.cn:8052/#/web/home)上發(fā)布,招標公告附件請登陸“新疆公共資源交易網(wǎng)”查
閱、下載。
八、監(jiān)督部門
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督部門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
九、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新疆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招標代理機構:智誠達項目管理咨詢有司限公司
地地
址: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qū)經(jīng)一址: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qū)立井
路279號街198號麗景中央城9號樓六層
聯(lián)系人:代啟民、李超月聯(lián)系人:王順明、范曉梅
電話:18160610882,0991-7675623電話:13209906878,15099157196行政監(jiān)督:0991-5281015電子郵件:643399416@qq.com紀檢監(jiān)察:0991-5281407
(交通運輸廳紀檢)
0991-7675658(招標人紀檢)
附件:1.各標段主要工作內(nèi)容及服務期限
2.資格審查條件[同站發(fā)布內(nèi)容同第二章附錄1~附錄4]
3.評標辦法[同站發(fā)布內(nèi)容同第三章]
新疆交通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23年4月4日
附件1:各標段主要工作內(nèi)容及服務期限
標段編號主要工作內(nèi)容
(1)項目路線、路基、路面、橋涵、隧道(包括設施預留、預埋件)、交叉、
防護、機電工程、交通安全設施、交叉區(qū)域的綠化景觀、管理與服務沿線設施(含外部供電,外部供水)、環(huán)保、水保、景觀綠化及其他工程等和造價文件編制的設計咨詢(含地勘監(jiān)理)服務;
(2)對各專項報告、方案的審查,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全線的既有路基路面現(xiàn)狀檢測評估(如有)、既有橋涵工程現(xiàn)狀檢測評估(如有)、地震安全性評價(如有)、壓覆礦產(chǎn)資源評估報告(如有)、場址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如有
)、公路安全性評價(如有)、各類管線改移涉及的安全性評價(如有)、占WKSGTSJZX-1
用基本農(nóng)田論證報告(如有)、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如有(設計咨詢)
)、行洪(防洪)論證評估工作(如有)、文物論證評估工作(如有)、地質(zhì)災害危險性評估(如有)、雪害專項研究(如需要)、抗震專項研究(如需要
)、景觀等專項技術報告、岸坡穩(wěn)定專項評估(如需要)、專項報告、技術(評估)報告及評審(如有)、“交旅融合”方案、“智慧交通”方案、“收費技術”方案等;
(3)組織開展勘察單位的勘察質(zhì)量、進度、中間檢查和外業(yè)驗收等工作,對全線范圍內(nèi)的匯總文件及各專業(yè)設計文件提出審查意見。
對各階段、專項、專業(yè)工程勘測全過程監(jiān)理,按規(guī)定提交監(jiān)理報告。
1.1設計咨詢服務周期(WKSGTSJZX-1):
(1)地勘監(jiān)理及設計咨詢工作與本項目勘察設計工作同步進行。
(2)后續(xù)服務:自施工圖設計批復之日至工程竣工驗收之日。
附件2:資格審查條件
附錄1資格審查條件(資質(zhì)最低要求)
標段勘察設計企業(yè)資質(zhì)等級要求
(1)持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并取得了獨立法人資格;
WKSGTSJZX-(2)具備國家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核發(fā)的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zhì)、1公路行業(yè)(公路、交通工程)專業(yè)設計甲級及以上資質(zhì)、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專業(yè)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zhì)。
注:1.投標人應按“投標人須知”第3.5.1項規(guī)定在“投標人基本情況表”后附相關資格審查資料;
附錄2資格審查條件(業(yè)績最低要求)
標段業(yè)績要求
(1)近年至少完成過1個一級及以上等級公路的勘察設計任務(單個合同段里程不小于20km)。
(2)近年至少完成過1座一級及以上等級公路隧道工程的勘察設計任WKSGTSJZX-1務。
(3)近年至少完成過1個一級及以上等級公路項目的配套房建工程(且單個項目建筑面積不小于5000m2)的勘察設計任務。
注:1.本表“近年”是指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即初步設計文件或施工圖設計文件的批復時間在近年內(nèi)(同一個項目含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的僅可被認定為1個業(yè)績)。
2.公路工程勘察設計至少應同時包含路基、路面、橋涵、互通式立交等設計工作內(nèi)容,且不包括公路養(yǎng)護工程。
同一公路工程同時包含大橋或隧道或配套房建工程內(nèi)容的可分別認定。
3.大橋、隧道的定義同《公路工程技術標準》第6.0.2條。
4.投標人應按“投標人須知”第3.5.2項規(guī)定在“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后附相關資格審查資料。
附錄3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標段信譽要求
投標人不存在因違反工程質(zhì)量、安全生產(chǎn)管理規(guī)定,或者因串
WKSGTSJZX-1通投標、轉包、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立案調(diào)查的或處罰期未滿的情形。
注:投標人應在“投標人的信譽情況表”中對本表及“投標人須知”1.4.4項不得存在的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逐一作出響應,并按“投標人須知”第3.5.3項規(guī)定附相關證明材料。
附錄4資格審查條件(項目負責人最低要求)
標段人員數(shù)量資格要求
(1)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yè)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WKSGTSJZX-1項目負責人1
(2)近年至少擔任過1個(單個標段里程不小于20km)一級及以上等級公路勘察設計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注:1.公路工程相關專業(yè)職稱包括公路工程、橋梁工程、公路與橋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結構)工程、交通工程等專業(yè)職稱。
2.本表“近年”指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即任職項目的初步設計文件或施工圖設計文件的批復時間在近年內(nèi)。
3.主要人員社保繳費期限要求:最近1年內(nèi)(指2022年1月至投標截止時間)的社保繳費記錄連續(xù)不少于6個月(若國家/地方有緩交或減免政策,需附相應的證明材料或說明)。
4.投標人應按“投標人須知”第3.5.4項規(guī)定在“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資歷表”后附相關資格審查資料。
5.同一公路工程同時包含大橋或隧道或配套房建工程內(nèi)容的可分別認定。
附件3: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
條款號評審因素與評審標準
綜合評分相等時,評標委員會依次按照以下優(yōu)先順序確定本標段
的得分排名次序:
(1)評標價低的投標人優(yōu)先;
1評標方法(2)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評為較高信用等級的投標人優(yōu)先;
(3)商務和技術得分較高的投標人優(yōu)先;
(4)投標文件解密時間較前的投標人優(yōu)先。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內(nèi)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填報了項目名稱、標段號、質(zhì)量要求
、服務期限;
b.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nèi)容均按規(guī)定填寫。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電子簽章、投標人的單位電子簽章齊全
,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3)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提供了投標保證金:
a.投標保證金金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金額,且投標保證金
有效期不少于投標有效期;
b.若投標保證金以現(xiàn)金形式繳納,投標人應在遞交投標文件
第一個信封截止時間之前,將投標保證金由投標人的基本賬戶轉入指定賬戶;
(商務及技c.若投標保證金采用銀行保函形式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術文件)(4)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但招標文件要求2.1.1
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2.1.3
形式評審與(5)投標人未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
響應性評審(6)投標文件中未出現(xiàn)有關投標報價的內(nèi)容。
標準(7)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未超過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時限。
(8)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的實質(zhì)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9)權利義務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a.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風險劃分原則,未提出新的
風險劃分辦法;
b.投標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
c.投標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辦法;
d.投標人對合同糾紛、事故處理辦法未提出異議;
e.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無欺詐行為;
f.投標人未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
注:除另有說明,評審標準適用于各標段。
續(xù)上表
條款號評審因素與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內(nèi)容填寫,字跡清
晰可辨,內(nèi)容齊全完整: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填報了項目名稱、標段號、投標報
價(投標費率);
第二個信封(b.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nèi)容均按規(guī)定填寫。
報價文件)(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電子簽章、投標人的單位電子2.1.1簽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2.1.3形式評審與(3)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報價。
響應性評審(4)投標費率的大寫能夠確定具體數(shù)值;
標準(5)不存在按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5.2.4項補充修改內(nèi)容的規(guī)定,開標現(xiàn)場其投標報價被宣布為不參加評標基準
價計算且記錄在案的其他情形。
(6)開標記錄表(或開標一覽表)中的投標報價(投標費
率)和投標函中的投標報價(投標費率)一致。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zhì)證書和基本賬戶
開戶許可證(或基本賬戶備案材料)。
(2)投標人的資質(zhì)等級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3)投標人的類似項目業(yè)績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資格評審標
2.1.2(4)投標人的信譽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準
(5)投標人的項目負責人資格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6)投標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或第1.
4.4項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7)投標人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5項規(guī)定。
續(xù)上表
條款號條款內(nèi)容編列內(nèi)容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分分值構成:
技術建議書:45分
主要人員:20分
分值構成業(yè)績:20分
2.2.1
(總分100分)履約信譽:5分
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評分分值構成:
評標價:10分
評標基準價的計算:
在開標現(xiàn)場,招標人將當場計算并宣布評標基準價。
(1)評標價的確定:
評標價=投標函文字報價(投標費率)
(2)評標價平均值的計算:
除按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5.2.4項規(guī)定開標現(xiàn)場被
宣布為不進入評標基準價計算的投標報價之外,所有投標
人的評標價去掉一個最高值和一個最低值后的算術平均值
評標基準價計
2.2.2即為評標價平均值(如果參與評標價平均值計算的有效投
算方法
標人少于5家時,則計算評標價平均值時不去掉最高值和最
低值)。
(3)評標基準價的確定:
評標基準價(基準費率)=評標價平均值。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對招標人計算的評標基
準價進行復核,存在計算錯誤的應予以修正并在評標報告
中作出說明。
除此之外,評標基準價在整個評標期間保持不
變,不隨任何因素發(fā)生變化。
評標價的偏差
2.2.3投標費率偏差值=投標費率-基準費率
率計算公式
設計咨詢標段技術評分標準續(xù)上表
評分因素與權重分值
評分標準
條款號評分因素各評分因素
評分因素分值(適用于WKSGTSJZX-1標段)
權重分值細分項
提出了對本項目的理解和勘察設計監(jiān)理咨
對招標項
詢總體思路的,得基本分6分;
在此基礎上,對
目的理解
本項目的理解和勘察設計監(jiān)理咨詢總體思路
和勘察設
10分分析合理可行的,得6.1-
計監(jiān)理咨
8分;
對本項目的理解和勘察設計監(jiān)理咨詢總
詢總體思
體思路分析全面到位、思路清晰、重點突出的
路
,得8.1-10分。
招標項目反映了本項目突出特點的,得基本分9分;
在
勘察設計此基礎上對沿線建設特點及技術關鍵點和難
咨詢服務點論述基本清楚,對策措施基本合理的,得9.1
工作的特-
點、關鍵15分12分;
對沿線建設特點及技術關鍵點和難點論
技術問題述清楚,對策措施合理的,得12.1-15分。
的認識及
其對策措
施
技術
2.2.4(1)45分提出了勘察設計監(jiān)理咨詢工作計劃安排的,建議書
咨詢服務得基本分4.2分;
在此基礎上,監(jiān)理咨詢工作量
工作量及7分較準確、計劃安排基本可行的,得4.3-
計劃安排5.6分;
監(jiān)理咨詢工作量準確、計劃安排合理可
行的,得5.7-7.0分。
咨詢服務提出了保證措施的,得基本分4.8分;
在此基
的質(zhì)量保礎上,保證措施基本可行的,得4.9-
證措施、6.4分;
保證措施有效可行的,得6.5-8.0分。
進度保證8分
措施、安
全保證措
施
提出監(jiān)理咨詢工作后續(xù)服務方案和措施的,后續(xù)服務得基本分3分;
在此基礎上,后續(xù)服務方案和措
的安排及5分施基本可行的,得3.1-
保證措施4分;
后續(xù)服務方案和措施合理可行的,得4.1-
5分。
注:1.評標委員會各成員對技術評分的個人打分值最多保留1位小數(shù)。
2.技術建議書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權重分值的60%,且各評分因素得分應以評標委員會各成員的打分平均值確定,評標委員會成員總數(shù)為7人及以上時,該平均值以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計算。
評標委員會成員對某一項評分因素的評分低于規(guī)定最低分值的,應在評標報告中作出說明。
續(xù)上表
評分因素與權重分值
條款號評分因素各評分因評分標準
評分因素分值
權重分值素細分項
基本分18分滿足資格審查條件,得基本分18分。
項目負責近年內(nèi),每增加1個(單個標段里程不小于20
2.2.4(2)主要人員20分
人任職經(jīng)2分km)一級及以上等級公路勘察設計項目的項
歷加分目負責人業(yè)績加2分,本項最多加2分。
評標價得分計算公式:
(1)如果投標人的投標費率>基準費率,則評標價得分=F
-投標費率偏差值×100×E1;
(2)如果投標人的投標費率≤基準費率,則評標價得分=F
2.2.4(3)評標價10分
+投標費率偏差值×100×E2。
其中:F是評標價所占的權重分值,E1是投標費率每高于
基準費率一個百分點的扣分值,E2是投標費率每低于基準費
率一個百分點的扣分值。
本項目F=10,E1=0.2,E2=0.1續(xù)上表
評分因素與權重分值
條款號評分因素各評分因評分標準
評分因素分值
權重分值素細分項
基本分16分滿足資格審查條件的,得基本分16分。
(1)近年內(nèi),每增加1個一級及以上等級公路勘
察設計任務(單個合同段里程不小于20km)加1
業(yè)績20分勘察設計.5分,本項最多加3分。
4分
其他業(yè)績加分(2)近年內(nèi),每增加1座一級及以上等級公路隧
2.2.4(4)
因素道工程的勘察設計任務加1分,本項最多加1分
基本分3分滿足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得3分。
履約
5分信用評價投標人作為勘察設計企業(yè)的信用評價評分詳
信譽2分
得分見附表“信用評價得分計算表”
注:“近年”的含義同資格審查條件。
附表:
信用評價得分計算表
投標人信用評價得分按照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公路工程勘察設計企業(yè)信用評價實施細則》(新交規(guī)[2020]14號)的規(guī)定計算,即以投標人最近三個年度(即2021、2020、2019年度)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公布的作為公路/交通建設項目設計企業(yè)的信用評價結果加權平均后確定,權值分別為0.5、0.3、0.2。
信用評價得分按以下公式計算:
Y=Y×0.5+Y×0.3+Y×0.2
123
式中:Y—信用評價得分;
Y1—最新公布的信用評價結果計分值;
Y2—上一年度公布的信用評價結果計分值;
Y3—上上年度公布的信用評價結果計分值。
投標人在新疆交通運輸廳公布的當年度信用評價結果計分值為:AA級得2分,A級得1分,B級不得分,C級扣減2分,D級扣減4分。
(1)投標人在新疆交通運輸廳具有其他類別(包括作為養(yǎng)護工程設計企業(yè))的信用評價結果,本項目信用評價評分不予考慮。
(2)投標人近三年度某一年無新疆交通運輸廳設計企業(yè)信用評價結果,其信用評價延續(xù)上一年度設計企業(yè)評價結果,延續(xù)一年后仍無信用評價結果的,按照初次進入新疆公路建設市場認定。
(3)初次進入新疆公路建設市場的投標人或當年度以初次進入認定的,其信用評價等級按照交通運輸部發(fā)布的同一年度作為公路設計企業(yè)全國綜合評價結果認定。
若當年度亦無全國綜合評價結果且無不良信用記錄,可按A級對等;
若有不良信用記錄,視其嚴重程度按B級及以下等級對待。
(4)信用評價得分將根據(jù)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信用評價結果說明”中填報的信用評價等級計算,除非評標委員會已經(jīng)核實其填報的信息有誤。
投標人在“信用評價結果說明”中填報的信息如有夸大,按弄虛作假投標行為處理。
續(xù)上表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nèi)容
條款號編列內(nèi)容
評審辦法正文第3.6.1項細化為:
3.6.1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認為必要時可以查詢相關政府部門網(wǎng)站,對投標人3.6.1
的資質(zhì)、業(yè)績、信譽、主要人員經(jīng)歷等信息進行核實。
若投標文件載明的信息與相關政府部門網(wǎng)站發(fā)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標人的資格條件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需要補充的其他內(nèi)容
條款號編列內(nèi)容
評審辦法正文第3.9.1項細化為:
3.9.1
除按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授權評標委員會確定中標人外,評標委員會按照以下規(guī)則推薦中標候選人,并標明排序。
3.9.1.1投標人可參加上述兩個標段的投標,但僅允許被授予1個合同。
3.9.1.2無論投標人是否在多個標段,評標委員會都應首先推薦WKSGTSJ-1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再推薦WKSGTSJZX-1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
3.9.1如投標人已被推薦為某一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評標委員會將不再推薦其在其余標段的中標候選人資格;
3.9.1.3
各標段均推薦完第一中標候選人后,根據(jù)標段排名依次推薦第二、第三中標候選人。
3.9.1.4
投標人須無條件接受上述原則,否則招標人將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按不良信譽記錄上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納入公路建設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
1.評標方法
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估法。
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zhì)性要求的投標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規(guī)定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根據(jù)招標人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但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綜合評分相等時,評標委員會應按照評標辦法前附表規(guī)定的優(yōu)先次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確定中標人。
2.評審標準
2.1初步評審標準
2.1.1形式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1.2資格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適用于未進行資格預審的)2.1.3響應性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分值構成與評分標準
2.2.1分值構成
(1)技術建議書: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主要人員: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評標價: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4)其他評分因素: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2評標基準價計算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3評標價的偏差率計算
評標價的偏差率計算公式: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2.4評分標準
(1)技術建議書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主要人員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評標價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評分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3.評標程序
3.1第一個信封初步評審
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提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5.1項至第3.5.5項規(guī)定的有關證明和證件的原件,以便核驗。
評標委員會依據(jù)本章第2.1款規(guī)定的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進行初步評審。
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適用于未進行資格預審的)
3.2第一個信封詳細評審
3.2.1
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2款規(guī)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進行打分,并計算出各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
(1)按本章第2.2.4項(1)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技術建議書部分計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項(2)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主要人員部分計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項(4)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其他部分計算出得分D。
3.2.2
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A+B+D。
3.3第二個信封開標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結束后,招標人將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5.1款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對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的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進行開標。
3.4第二個信封初步評審
3.4.1
評標委員會依據(jù)本章第2.1.1項、第2.1.3項規(guī)定的評審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進行初步評審。
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4.2
投標報價有算術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jīng)投標人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
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價格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2)總價金額與依據(jù)單價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修正總價,但單價金額小數(shù)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
(3)當單價與數(shù)量相乘不等于合價時,以單價計算為準,如果單價有明顯的小數(shù)點位置差錯,應以標出的合價為準,同時對單價予以修正;
(4)當各子目的合價累計不等于總價時,應以各子目合價累計數(shù)為準,修正總價。
3.4.3修正后的最終投標報價若超過最高投標限價(如有),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4.4修正后的最終投標報價僅作為簽訂合同的一個依據(jù),不參與評標價得分的計算。
3.5第二個信封詳細評審
3.5.1
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2.2.4項(3)目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評標價計算出得分C。
評標價得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投標人綜合得分=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C。
3.5.3
評標委員會發(fā)現(xiàn)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評標委員會應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并否決其投標。
3.6投標文件相關信息的核查
3.6.1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查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對投標人的資質(zhì)、業(yè)績、主要人員資歷和目前在崗情況、信用等級等信息進行核實。
若投標文件載明的信息與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發(fā)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標人的資格條件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6.2
評標委員會應對在評標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投標人與投標人之間、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存在的串通投標的情形進行評審和認定。
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a.投標人之間協(xié)商投標報價等投標文件的實質(zhì)性內(nèi)容;
b.投標人之間約定中標人;
c.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中標;
d.屬于同一集團、協(xié)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投標人按照該組織要求協(xié)同投標;
e.投標人之間為謀取中標或排斥特定投標人而采取的其他聯(lián)合行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a.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個人編制;
b.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c.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d.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投標報價呈規(guī)律性差異;
e.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f.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個人的賬戶轉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
a.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有關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標人;
b.招標人直接或間接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
c.招標人明示或暗示投標人壓低或抬高投標報價;
d.招標人授意投標人撤換、修改投標文件;
e.招標人明示或暗示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
f.招標人與投標人為謀求特定投標人中標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為。
(4)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弄虛作假的行為:
a.使用通過受讓或租借等方式獲取的資格、資質(zhì)證書投標;
b.使用偽造、變造的許可證件;
c.提供虛假的業(yè)績;
d.提供虛假的項目負責人或主要技術人員簡歷、勞動關系證明;
e.提供虛假的信用狀況;
f.其他弄虛作假的行為。
3.7投標文件的澄清和說明
3.7.1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nèi)容、明顯文字或計算錯誤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
評標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
投標人不按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或說明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7.2
澄清和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zhì)性內(nèi)容(算術性錯誤的修正除外)。
投標人的書面澄清、說明屬于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7.3
評標委員會不得暗示或誘導投標人作出澄清、說明,對投標人提交的澄清、說明有疑問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一步澄清或說明,直至滿足評標委員會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或給委托人帶來未曾要求的利益的變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評標時不予考慮。
3.8不得否決投標的情形
投標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2.3項所列情形的,均視為細微偏差,評標委員會不得否決投標人的投標,應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2.4項規(guī)定的原則處理。
3.9評標結果
3.9.1
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外,評標委員會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并標明排序。
3.9.2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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