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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電信塔城分公司2024年GA局數(shù)據智慧平臺集成服務采購項目-詢比公告

    發(fā)布時間:2024-11-04 10:22:03        瀏覽次數(shù):74

    詢比公告

    本詢比項目為中國電信塔城分公司2024年GA局數(shù)據智慧平臺集成服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GXTFZB-XJDX-2024536),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通信產業(yè)服務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 項目概況:智慧法治平臺包括:數(shù)據平臺、基層智治綜合平臺業(yè)務中臺、AI視頻能力中臺等;

    采購估算金額74.58萬元(不含稅);

    詳情見"第五章技術規(guī)范書"。

    1.2 標包劃分情況: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1.3 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限價,最高響應限價為74.58萬元(不含稅),供應商響應報價高于最高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1.4 服務地點:塔城地區(qū)。

    1.5 交付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60個日歷日完成交付。

    1.6 成交候選人推薦原則:推薦綜合評審排名第1名的響應供應商作為成交候選人。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品、處理范圍、禁限

    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2. 供應商資格要求

    2.1 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 響應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本項目要求響應供應商是具備本項目履約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續(xù)的,在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

    且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登記證明文件(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響應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1.2. 業(yè)績要求:供應商須提供2022年11月1日至公告發(fā)布30日前(以合同簽訂日期或審計定案單或采購訂單日期為準)全國范圍內同類項目業(yè)績。

    業(yè)績證明材料要求(1)若供應商提供的合同為框架協(xié)議、須同時提供框架協(xié)議(須包含合同首頁、合同標的頁、合同金額頁、合同簽字蓋章頁)、框架合同下的采購訂單(或審計定案單)和相應的增值稅發(fā)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業(yè)績合同不予認可。

    (2)若供應商提供的合同為單項合同,須提供同時單項合同(須包含合同首頁、合同標的頁、合同金額頁、合同簽字蓋章頁)和增值稅發(fā)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業(yè)績合同不予認可。

    (3)采購訂單(或審計定案單)金額須與增值稅發(fā)票金額相一致,若出現(xiàn)金額不一致,則以增值稅發(fā)票金額為準。

    須提供上述證明材料清晰的掃描件。

    2.1.3. 供應商資格證明文件承諾書:供應商所提供《供應商資格證明文件承諾書》須嚴格按照詢比文件模板進行填寫,未按模板填寫將否決其響應資格。

    2.1.4. 響應產品所涉知識產權應保證不存在權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權益,并提供《知識產權不侵權承諾函》。

    格式詳見"第六章 響應文件格式"。

    2.1.5. 信譽要求:

    ①.供應商須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無"失信被執(zhí)行"記錄(全國范圍內),須提供查詢結果截圖。

    ②.供應商不得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黑名單),(2)行政處罰信息名單,(3)經營異常名錄,須同時提供以上三部分網站查詢結果截圖。

    ③.到響應截止之日,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但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罰款的繳納憑證、已經移除或執(zhí)行完畢的查詢截圖等,否則不予認可。

    ④.供應商若為事業(yè)單位無須提供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上截圖,若為個體戶無須提供"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黑名單)"查詢截圖。

    查詢路徑:

    (1)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查詢路徑:輸入網址—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條件中輸入查詢信息(其中"省份"選擇"全部")—點擊查詢并提供網頁完整截圖(須體現(xiàn)查詢結果)。

    (2)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查詢路徑:輸入網址—輸入單位名稱點擊查詢—點擊單位名稱進入—依次點擊進入"行政處罰信息"、"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

    息"、"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黑名單)信息" —依次提供網頁完整查詢截圖(須體現(xiàn)查詢結果)。

    2.2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蛉∠稑?響應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10月1日起)[響應截止時間前36個月]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0月1日起)[響應截止時間前60個月]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0月1日起)[響應截止時間前60個月]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 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 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 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12) 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13)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6)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的結果執(zhí)行規(guī)則,應對供應商及其響應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規(guī)、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應商是代理商的,本條所指的供應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聯(lián)合體響應的,聯(lián)合體成員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對聯(lián)合體及代理商的要求

    2.3.1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

    2.3.2代理商響應:不涉及。

    2.4 響應供應商為本項目提供的所有資質材料等證明文件均須在有效期內,否則按未提供處理。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詢比文件第三章"評審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供應商,其響應將被否決。

    4. 詢比文件的獲取

    4.1詢比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 11 月 4 日至2024年 11 月 6 日,每日北京時間00時00分至24時00分。

    4.2詢比文件獲取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詢比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供應商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7供應商注冊"。

    4.3獲取本詢比文件不收取費用。

    5. 響應文件的提交

    5.1 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2024年 11 月 13 日上午10時30分。

    (北京時間)。

    5.2 電子響應文件的提交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響應文件提交,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響應文件的上傳。

    供應商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詢比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響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響應文件。

    5.3 本項目將于響應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開啟響應文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邀請響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 樣品的遞交

    6.1 樣品遞交的時間、地點:無。

    7. 供應商注冊

    7.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詢比文件。

    7.2 CA證書辦理

    參加詢比響應的潛在供應商須提前辦理CA證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

    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首頁"操作指引-CA辦理"。

    7.3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9. 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9.1聯(lián)系方式

    采 購 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

    地 址:塔城市新華路54號

    郵 編:834700

    聯(lián) 系 人:劉工

    電 話:18099308885

    采購代理機構: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通信產業(yè)服務有限公司

    地 址: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南寧市西鄉(xiāng)塘區(qū)大學東路89號1棟辦公樓

    郵 編:530000

    電子郵件:2432877256@qq.com

    報名聯(lián)系人:黃超 聯(lián)系電話:18999273258

    項目負責人:劉璐、張永煒

    電 話:17799607125

    9.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采購代理機構: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通信產業(yè)服務有限公司

    2024年 11 月 1 日

    詢比公告

    本詢比項目為中國電信塔城分公司2024年GA局數(shù)據智慧平臺集成服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GXTFZB-XJDX-2024536),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通信產業(yè)服務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 項目概況:智慧法治平臺包括:數(shù)據平臺、基層智治綜合平臺業(yè)務中臺、AI視頻能力中臺等;

    采購估算金額74.58萬元(不含稅);

    詳情見"第五章技術規(guī)范書"。

    1.2 標包劃分情況: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1.3 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限價,最高響應限價為74.58萬元(不含稅),供應商響應報價高于最高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1.4 服務地點:塔城地區(qū)。

    1.5 交付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60個日歷日完成交付。

    1.6 成交候選人推薦原則:推薦綜合評審排名第1名的響應供應商作為成交候選人。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品、處理范圍、禁限

    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2. 供應商資格要求

    2.1 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 響應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本項目要求響應供應商是具備本項目履約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續(xù)的,在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

    且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登記證明文件(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響應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1.2. 業(yè)績要求:供應商須提供2022年11月1日至公告發(fā)布30日前(以合同簽訂日期或審計定案單或采購訂單日期為準)全國范圍內同類項目業(yè)績。

    業(yè)績證明材料要求(1)若供應商提供的合同為框架協(xié)議、須同時提供框架協(xié)議(須包含合同首頁、合同標的頁、合同金額頁、合同簽字蓋章頁)、框架合同下的采購訂單(或審計定案單)和相應的增值稅發(fā)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業(yè)績合同不予認可。

    (2)若供應商提供的合同為單項合同,須提供同時單項合同(須包含合同首頁、合同標的頁、合同金額頁、合同簽字蓋章頁)和增值稅發(fā)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業(yè)績合同不予認可。

    (3)采購訂單(或審計定案單)金額須與增值稅發(fā)票金額相一致,若出現(xiàn)金額不一致,則以增值稅發(fā)票金額為準。

    須提供上述證明材料清晰的掃描件。

    2.1.3. 供應商資格證明文件承諾書:供應商所提供《供應商資格證明文件承諾書》須嚴格按照詢比文件模板進行填寫,未按模板填寫將否決其響應資格。

    2.1.4. 響應產品所涉知識產權應保證不存在權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權益,并提供《知識產權不侵權承諾函》。

    格式詳見"第六章 響應文件格式"。

    2.1.5. 信譽要求:

    ①.供應商須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無"失信被執(zhí)行"記錄(全國范圍內),須提供查詢結果截圖。

    ②.供應商不得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黑名單),(2)行政處罰信息名單,(3)經營異常名錄,須同時提供以上三部分網站查詢結果截圖。

    ③.到響應截止之日,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但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罰款的繳納憑證、已經移除或執(zhí)行完畢的查詢截圖等,否則不予認可。

    ④.供應商若為事業(yè)單位無須提供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上截圖,若為個體戶無須提供"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黑名單)"查詢截圖。

    查詢路徑:

    (1)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查詢路徑:輸入網址—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條件中輸入查詢信息(其中"省份"選擇"全部")—點擊查詢并提供網頁完整截圖(須體現(xiàn)查詢結果)。

    (2)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查詢路徑:輸入網址—輸入單位名稱點擊查詢—點擊單位名稱進入—依次點擊進入"行政處罰信息"、"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

    息"、"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黑名單)信息" —依次提供網頁完整查詢截圖(須體現(xiàn)查詢結果)。

    2.2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蛉∠稑?響應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10月1日起)[響應截止時間前36個月]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0月1日起)[響應截止時間前60個月]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0月1日起)[響應截止時間前60個月]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 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 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 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12) 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13)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6)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的結果執(zhí)行規(guī)則,應對供應商及其響應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規(guī)、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應商是代理商的,本條所指的供應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聯(lián)合體響應的,聯(lián)合體成員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對聯(lián)合體及代理商的要求

    2.3.1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

    2.3.2代理商響應:不涉及。

    2.4 響應供應商為本項目提供的所有資質材料等證明文件均須在有效期內,否則按未提供處理。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詢比文件第三章"評審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供應商,其響應將被否決。

    4. 詢比文件的獲取

    4.1詢比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 11 月 4 日至2024年 11 月 6 日,每日北京時間00時00分至24時00分。

    4.2詢比文件獲取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詢比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供應商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7供應商注冊"。

    4.3獲取本詢比文件不收取費用。

    5. 響應文件的提交

    5.1 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2024年 11 月 13 日上午10時30分。

    (北京時間)。

    5.2 電子響應文件的提交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響應文件提交,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響應文件的上傳。

    供應商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詢比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響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響應文件。

    5.3 本項目將于響應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開啟響應文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邀請響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 樣品的遞交

    6.1 樣品遞交的時間、地點:無。

    7. 供應商注冊

    7.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詢比文件。

    7.2 CA證書辦理

    參加詢比響應的潛在供應商須提前辦理CA證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

    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首頁"操作指引-CA辦理"。

    7.3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9. 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9.1聯(lián)系方式

    采 購 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

    地 址:塔城市新華路54號

    郵 編:834700

    聯(lián) 系 人:劉工

    電 話:18099308885

    采購代理機構: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通信產業(yè)服務有限公司

    地 址: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南寧市西鄉(xiāng)塘區(qū)大學東路89號1棟辦公樓

    郵 編:530000

    電子郵件:2432877256@qq.com

    報名聯(lián)系人:黃超 聯(lián)系電話:18999273258

    項目負責人:劉璐、張永煒

    電 話:17799607125

    9.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采購代理機構: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通信產業(yè)服務有限公司

    2024年 11 月 1 日

    詢比公告

    本詢比項目為中國電信塔城分公司2024年GA局數(shù)據智慧平臺集成服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GXTFZB-XJDX-2024536),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通信產業(yè)服務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 項目概況:智慧法治平臺包括:數(shù)據平臺、基層智治綜合平臺業(yè)務中臺、AI視頻能力中臺等;

    采購估算金額74.58萬元(不含稅);

    詳情見"第五章技術規(guī)范書"。

    1.2 標包劃分情況: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1.3 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限價,最高響應限價為74.58萬元(不含稅),供應商響應報價高于最高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1.4 服務地點:塔城地區(qū)。

    1.5 交付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60個日歷日完成交付。

    1.6 成交候選人推薦原則:推薦綜合評審排名第1名的響應供應商作為成交候選人。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品、處理范圍、禁限

    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2. 供應商資格要求

    2.1 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 響應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本項目要求響應供應商是具備本項目履約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續(xù)的,在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

    且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登記證明文件(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響應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1.2. 業(yè)績要求:供應商須提供2022年11月1日至公告發(fā)布30日前(以合同簽訂日期或審計定案單或采購訂單日期為準)全國范圍內同類項目業(yè)績。

    業(yè)績證明材料要求(1)若供應商提供的合同為框架協(xié)議、須同時提供框架協(xié)議(須包含合同首頁、合同標的頁、合同金額頁、合同簽字蓋章頁)、框架合同下的采購訂單(或審計定案單)和相應的增值稅發(fā)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業(yè)績合同不予認可。

    (2)若供應商提供的合同為單項合同,須提供同時單項合同(須包含合同首頁、合同標的頁、合同金額頁、合同簽字蓋章頁)和增值稅發(fā)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業(yè)績合同不予認可。

    (3)采購訂單(或審計定案單)金額須與增值稅發(fā)票金額相一致,若出現(xiàn)金額不一致,則以增值稅發(fā)票金額為準。

    須提供上述證明材料清晰的掃描件。

    2.1.3. 供應商資格證明文件承諾書:供應商所提供《供應商資格證明文件承諾書》須嚴格按照詢比文件模板進行填寫,未按模板填寫將否決其響應資格。

    2.1.4. 響應產品所涉知識產權應保證不存在權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權益,并提供《知識產權不侵權承諾函》。

    格式詳見"第六章 響應文件格式"。

    2.1.5. 信譽要求:

    ①.供應商須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無"失信被執(zhí)行"記錄(全國范圍內),須提供查詢結果截圖。

    ②.供應商不得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黑名單),(2)行政處罰信息名單,(3)經營異常名錄,須同時提供以上三部分網站查詢結果截圖。

    ③.到響應截止之日,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但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罰款的繳納憑證、已經移除或執(zhí)行完畢的查詢截圖等,否則不予認可。

    ④.供應商若為事業(yè)單位無須提供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上截圖,若為個體戶無須提供"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黑名單)"查詢截圖。

    查詢路徑:

    (1)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查詢路徑:輸入網址—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條件中輸入查詢信息(其中"省份"選擇"全部")—點擊查詢并提供網頁完整截圖(須體現(xiàn)查詢結果)。

    (2)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查詢路徑:輸入網址—輸入單位名稱點擊查詢—點擊單位名稱進入—依次點擊進入"行政處罰信息"、"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

    息"、"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黑名單)信息" —依次提供網頁完整查詢截圖(須體現(xiàn)查詢結果)。

    2.2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蛉∠稑?響應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10月1日起)[響應截止時間前36個月]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0月1日起)[響應截止時間前60個月]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0月1日起)[響應截止時間前60個月]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 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 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 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12) 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13)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6)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的結果執(zhí)行規(guī)則,應對供應商及其響應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規(guī)、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應商是代理商的,本條所指的供應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聯(lián)合體響應的,聯(lián)合體成員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對聯(lián)合體及代理商的要求

    2.3.1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

    2.3.2代理商響應:不涉及。

    2.4 響應供應商為本項目提供的所有資質材料等證明文件均須在有效期內,否則按未提供處理。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詢比文件第三章"評審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供應商,其響應將被否決。

    4. 詢比文件的獲取

    4.1詢比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 11 月 4 日至2024年 11 月 6 日,每日北京時間00時00分至24時00分。

    4.2詢比文件獲取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詢比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供應商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7供應商注冊"。

    4.3獲取本詢比文件不收取費用。

    5. 響應文件的提交

    5.1 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2024年 11 月 13 日上午10時30分。

    (北京時間)。

    5.2 電子響應文件的提交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響應文件提交,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響應文件的上傳。

    供應商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詢比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響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響應文件。

    5.3 本項目將于響應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開啟響應文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邀請響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 樣品的遞交

    6.1 樣品遞交的時間、地點:無。

    7. 供應商注冊

    7.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詢比文件。

    7.2 CA證書辦理

    參加詢比響應的潛在供應商須提前辦理CA證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

    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首頁"操作指引-CA辦理"。

    7.3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9. 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9.1聯(lián)系方式

    采 購 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

    地 址:塔城市新華路54號

    郵 編:834700

    聯(lián) 系 人:劉工

    電 話:18099308885

    采購代理機構: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通信產業(yè)服務有限公司

    地 址: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南寧市西鄉(xiāng)塘區(qū)大學東路89號1棟辦公樓

    郵 編:530000

    電子郵件:2432877256@qq.com

    報名聯(lián)系人:黃超 聯(lián)系電話:18999273258

    項目負責人:劉璐、張永煒

    電 話:17799607125

    9.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采購代理機構: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通信產業(yè)服務有限公司

    2024年 11 月 1 日

    詢比公告

    本詢比項目為中國電信塔城分公司2024年GA局數(shù)據智慧平臺集成服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GXTFZB-XJDX-2024536),采購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通信產業(yè)服務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 項目概況:智慧法治平臺包括:數(shù)據平臺、基層智治綜合平臺業(yè)務中臺、AI視頻能力中臺等;

    采購估算金額74.58萬元(不含稅);

    詳情見"第五章技術規(guī)范書"。

    1.2 標包劃分情況: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1.3 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限價,最高響應限價為74.58萬元(不含稅),供應商響應報價高于最高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1.4 服務地點:塔城地區(qū)。

    1.5 交付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60個日歷日完成交付。

    1.6 成交候選人推薦原則:推薦綜合評審排名第1名的響應供應商作為成交候選人。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品、處理范圍、禁限

    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2. 供應商資格要求

    2.1 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 響應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本項目要求響應供應商是具備本項目履約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續(xù)的,在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

    且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登記證明文件(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響應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1.2. 業(yè)績要求:供應商須提供2022年11月1日至公告發(fā)布30日前(以合同簽訂日期或審計定案單或采購訂單日期為準)全國范圍內同類項目業(yè)績。

    業(yè)績證明材料要求(1)若供應商提供的合同為框架協(xié)議、須同時提供框架協(xié)議(須包含合同首頁、合同標的頁、合同金額頁、合同簽字蓋章頁)、框架合同下的采購訂單(或審計定案單)和相應的增值稅發(fā)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業(yè)績合同不予認可。

    (2)若供應商提供的合同為單項合同,須提供同時單項合同(須包含合同首頁、合同標的頁、合同金額頁、合同簽字蓋章頁)和增值稅發(fā)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業(yè)績合同不予認可。

    (3)采購訂單(或審計定案單)金額須與增值稅發(fā)票金額相一致,若出現(xiàn)金額不一致,則以增值稅發(fā)票金額為準。

    須提供上述證明材料清晰的掃描件。

    2.1.3. 供應商資格證明文件承諾書:供應商所提供《供應商資格證明文件承諾書》須嚴格按照詢比文件模板進行填寫,未按模板填寫將否決其響應資格。

    2.1.4. 響應產品所涉知識產權應保證不存在權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權益,并提供《知識產權不侵權承諾函》。

    格式詳見"第六章 響應文件格式"。

    2.1.5. 信譽要求:

    ①.供應商須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無"失信被執(zhí)行"記錄(全國范圍內),須提供查詢結果截圖。

    ②.供應商不得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黑名單),(2)行政處罰信息名單,(3)經營異常名錄,須同時提供以上三部分網站查詢結果截圖。

    ③.到響應截止之日,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但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罰款的繳納憑證、已經移除或執(zhí)行完畢的查詢截圖等,否則不予認可。

    ④.供應商若為事業(yè)單位無須提供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上截圖,若為個體戶無須提供"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黑名單)"查詢截圖。

    查詢路徑:

    (1)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查詢路徑:輸入網址—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條件中輸入查詢信息(其中"省份"選擇"全部")—點擊查詢并提供網頁完整截圖(須體現(xiàn)查詢結果)。

    (2)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查詢路徑:輸入網址—輸入單位名稱點擊查詢—點擊單位名稱進入—依次點擊進入"行政處罰信息"、"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

    息"、"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黑名單)信息" —依次提供網頁完整查詢截圖(須體現(xiàn)查詢結果)。

    2.2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響應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10月1日起)[響應截止時間前36個月]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0月1日起)[響應截止時間前60個月]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0月1日起)[響應截止時間前60個月]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9) 為本詢比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 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 為本詢比項目的代建人;

    (12) 為本詢比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13)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 與本詢比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6)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的結果執(zhí)行規(guī)則,應對供應商及其響應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規(guī)、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應商是代理商的,本條所指的供應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聯(lián)合體響應的,聯(lián)合體成員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對聯(lián)合體及代理商的要求

    2.3.1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

    2.3.2代理商響應:不涉及。

    2.4 響應供應商為本項目提供的所有資質材料等證明文件均須在有效期內,否則按未提供處理。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詢比文件第三章"評審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供應商,其響應將被否決。

    4. 詢比文件的獲取

    4.1詢比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 11 月 4 日至2024年 11 月 6 日,每日北京時間00時00分至24時00分。

    4.2詢比文件獲取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詢比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供應商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7供應商注冊"。

    4.3獲取本詢比文件不收取費用。

    5. 響應文件的提交

    5.1 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即響應截止時間):2024年 11 月 13 日上午10時30分。

    (北京時間)。

    5.2 電子響應文件的提交方式: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響應文件提交,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響應文件的上傳。

    供應商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詢比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響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響應文件。

    5.3 本項目將于響應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開啟響應文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邀請響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 樣品的遞交

    6.1 樣品遞交的時間、地點:無。

    7. 供應商注冊

    7.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供應商,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詢比文件。

    7.2 CA證書辦理

    參加詢比響應的潛在供應商須提前辦理CA證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

    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首頁"操作指引-CA辦理"。

    7.3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9. 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9.1聯(lián)系方式

    采 購 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

    地 址:塔城市新華路54號

    郵 編:834700

    聯(lián) 系 人: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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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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