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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清遠分公司第二期電源更新改造項目施工服務采購比選項目比選公告

    發(fā)布時間:2024-09-18 11:54:02        瀏覽次數(shù):78

    比選公告

    本比選項目為2024年清遠分公司第二期電源更新改造項目施工服務采購比選項目,比選代理機構編號:GPDI-ZB-2024-03070,比選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清遠分公司,比選代理機構為廣東省電信規(guī)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比選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比選,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參選人(以下簡稱參選人)參選。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nèi)容

    1.1 項目概況:本項目涉及清遠市錦霞機樓、城區(qū)源潭機樓、佛岡電信機樓、城區(qū)松崗低壓機房等重要機樓,為提高中心機房供電安全保障等級,確保機房安全供電保障安全,需對以上機樓的相關設備設施進行相應的改造建設,具體內(nèi)容詳見比選文件第五章《技術標準及要求》。

    1.2 采購內(nèi)容及分包(標包)劃分情況:

    預估費用

    序號 項目名稱 地點 工期

    (不含增值稅)

    (元)

    2024年清遠分公司第二期 自開工令發(fā)出

    廣東省

    1 電源更新改造項目施工服 633,684.39 之日起180個日清遠市

    務采購比選項目 歷日內(nèi)完成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chǎn)品、處理范圍、禁限期等關鍵內(nèi)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2.1標包劃分情況: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1.3 質量標準要求:合格。

    1.4 技術標準要求:符合國家和行業(yè)的相關要求。

    1.5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6 本項目設置最高參選限價為633,684.39元(不含增值稅),其中:施工費最高參選限價為315606.01元(不含增值稅),安全生產(chǎn)費為13,229.41元(不含增值稅),材料費最高參選限價為304,848.97元(不含增值稅)。

    安全生產(chǎn)費按固定金額報價及結算,不打折。

    參選人單價/總價報價(不含增值稅)高于單價/總價最高參選限價(不含增值稅)的,或經(jīng)修正后的單價/總價報價(不含增值稅)高于單價/總價最高參選限價(不含增值稅)的,其參選將被否決。

    2. 參選人資格要求

    2.1 參選人基本資格要求

    2.1.1 參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

    參選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

    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jīng)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1.2 參選人須具有有效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yè)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或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同時具備國家能源局下屬監(jiān)管局頒發(fā)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及承試類五級或以上許可,且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頒發(fā)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注:根據(jù)《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印發(fā)建設工程企業(yè)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號)的規(guī)定換發(fā)或頒發(fā)的資質證書根據(jù)資質對應關系按照上述原則認定。

    )

    2.1.3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控股股東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中同一分包(標包)比選或者未劃分分包(標包)的同一項目比選。

    2.1.4 業(yè)績要求:參選人須具備近3年(2021年09月01日至本公告發(fā)布之日)全國范圍內(nèi)的同類工程業(yè)績,同類工程指【電源設備建設或改造項目】的相關經(jīng)驗。

    備注:

    (1)業(yè)績按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稱、標的、金額、簽字蓋章頁);

    如提供的為框架合同的,則須提供至少一份該框架合同下有具體金額的、雙方確認的、符合本項目要求的訂單為依據(jù);

    證明材料資料不全無法確定為同類項目業(yè)績,不予認可。

    (2)如法人參與參選的,法人或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的業(yè)績證明材料均予以認可;

    如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則只認可該分支機構的業(yè)績證明材料。

    (3)合同原件備查,如評審時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送達評選現(xiàn)場,否則業(yè)績不予認可。

    2.1.5 項目團隊要求

    (1)本項目至少配備1名具備政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B證)的項目負責人。

    (2)本項目須配備1名具備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 (C證)的專職安全生產(chǎn)管理人員。

    (3)須提供以上人員的身份證掃描件、有效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電子證書及社保證明(由稅務局等社保經(jīng)辦機構出具的2024年03月01日以后繳納的連續(xù)3個月的社保證明)等材料。

    備注:如法人參與參選的,社保證明須體現(xiàn)參保人為參選人或參選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

    如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社保證明須體現(xiàn)參保人為參選人或其法人。

    2.1.6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選。

    2.2 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比選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但設計施工總承包除外;

    (3)為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

    (4)為本比選項目的代建人;

    (5)為本比選項目提供比選代理服務的;

    (6)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7)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8)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9)被責令停業(yè)的;

    (10)被暫?;蛉∠稑?參選資格的;

    (11)財產(chǎn)被接管或凍結的;

    (12)在最近三年內(nèi)(自2021年09月01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13)在最近五年內(nèi)(自2019年09月0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14)在最近五年內(nèi)(自2019年09月0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最近三年內(nèi)(自2021年09月01日起)在經(jīng)營活動中不得存在重大違法記錄(以"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和"信用中國"公布的為準,重大違法指參選人因違法經(jīng)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

    執(zhí)照、較大數(shù)額罰款(較大數(shù)額罰款是指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200萬元以上罰款)等行政處罰);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17)近兩年(自2022年06月01日起)在中國境內(nèi)(不含港澳臺)的非中國電信項目發(fā)生施工類一般生產(chǎn)安全責任事故且涉及人員死亡,或施工類較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的;

    (18)違反比選人公司規(guī)定納入特殊供應商(D類)的,或違反比選人公司規(guī)定納入特殊供應商(D類)的公司與參選人存在控股關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東/投資人在參選人的持股比例達到50%及以上)的;

    (19)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及處理結果,應對參選人及其參選產(chǎn)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涉及多個產(chǎn)品的,參選人及其任一參選產(chǎn)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包或比選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20)法律法規(guī)、比選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nèi)容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選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參選人,其參選將被否決。

    4. 比選文件的獲取

    4.1比選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09月19日00時00分至2024年09月20日24時00分。

    4.2比選文件獲取方式:凡有意參與比選的潛在參選人,請按以下步驟順序進行操作,獲取比選文件:4.2.1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比選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參選人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6參選人注冊"。

    5. 參選文件的遞交

    5.1 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參選截止時間):2024年09月24日09時00分。

    5.2 電子參選文件的遞交: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參選文件遞交,參選人應在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參選文件的上傳。

    參選人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比選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參選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參選文件。

    5.3 本項目將于參選文件遞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唱價,比選人/比選代理機構邀請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 參選人注冊

    6.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參選人,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比選文件。

    6.2 CA證書辦理

    參與電子采購的潛在參選人須提前辦理CA證書進行電子參選文件編制和參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

    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操作指引-CA辦理"。

    6.3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 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 (CA 證書辦理技術支撐)7.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選公告僅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8. 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8.1聯(lián)系方式

    比 選 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清遠分公司

    地 址:清遠市清城區(qū)半環(huán)北路電信辦公大樓

    郵 編:511518

    聯(lián) 系 人:王小燕

    電 話:0763-3362295

    電子郵件:wangxy1.gd@chinatelecom.cn比選代理機構:廣東省電信規(guī)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地 址: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qū)先烈中路69號東山廣場15樓

    郵 編:510630

    項目負責人:梁麗欣、劉軍花、黃倩儀、王鴻藝

    聯(lián) 系 人:梁麗欣、劉軍花、黃倩儀、王鴻藝

    電 話:17324792229、18926699883

    電子郵件:lianglixin@gpdi.com

    開 戶 名:廣東省電信規(guī)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廣州花園支行

    賬 號:3110930009560012681

    8.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比選代理機構:廣東省電信規(guī)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8日

    比選公告

    本比選項目為2024年清遠分公司第二期電源更新改造項目施工服務采購比選項目,比選代理機構編號:GPDI-ZB-2024-03070,比選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清遠分公司,比選代理機構為廣東省電信規(guī)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比選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比選,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參選人(以下簡稱參選人)參選。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nèi)容

    1.1 項目概況:本項目涉及清遠市錦霞機樓、城區(qū)源潭機樓、佛岡電信機樓、城區(qū)松崗低壓機房等重要機樓,為提高中心機房供電安全保障等級,確保機房安全供電保障安全,需對以上機樓的相關設備設施進行相應的改造建設,具體內(nèi)容詳見比選文件第五章《技術標準及要求》。

    1.2 采購內(nèi)容及分包(標包)劃分情況:

    預估費用

    序號 項目名稱 地點 工期

    (不含增值稅)

    (元)

    2024年清遠分公司第二期 自開工令發(fā)出

    廣東省

    1 電源更新改造項目施工服 633,684.39 之日起180個日清遠市

    務采購比選項目 歷日內(nèi)完成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chǎn)品、處理范圍、禁限期等關鍵內(nèi)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2.1標包劃分情況: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1.3 質量標準要求:合格。

    1.4 技術標準要求:符合國家和行業(yè)的相關要求。

    1.5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6 本項目設置最高參選限價為633,684.39元(不含增值稅),其中:施工費最高參選限價為315606.01元(不含增值稅),安全生產(chǎn)費為13,229.41元(不含增值稅),材料費最高參選限價為304,848.97元(不含增值稅)。

    安全生產(chǎn)費按固定金額報價及結算,不打折。

    參選人單價/總價報價(不含增值稅)高于單價/總價最高參選限價(不含增值稅)的,或經(jīng)修正后的單價/總價報價(不含增值稅)高于單價/總價最高參選限價(不含增值稅)的,其參選將被否決。

    2. 參選人資格要求

    2.1 參選人基本資格要求

    2.1.1 參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

    參選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

    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jīng)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1.2 參選人須具有有效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yè)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或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同時具備國家能源局下屬監(jiān)管局頒發(fā)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及承試類五級或以上許可,且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頒發(fā)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注:根據(jù)《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印發(fā)建設工程企業(yè)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號)的規(guī)定換發(fā)或頒發(fā)的資質證書根據(jù)資質對應關系按照上述原則認定。

    )

    2.1.3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控股股東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中同一分包(標包)比選或者未劃分分包(標包)的同一項目比選。

    2.1.4 業(yè)績要求:參選人須具備近3年(2021年09月01日至本公告發(fā)布之日)全國范圍內(nèi)的同類工程業(yè)績,同類工程指【電源設備建設或改造項目】的相關經(jīng)驗。

    備注:

    (1)業(yè)績按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稱、標的、金額、簽字蓋章頁);

    如提供的為框架合同的,則須提供至少一份該框架合同下有具體金額的、雙方確認的、符合本項目要求的訂單為依據(jù);

    證明材料資料不全無法確定為同類項目業(yè)績,不予認可。

    (2)如法人參與參選的,法人或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的業(yè)績證明材料均予以認可;

    如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則只認可該分支機構的業(yè)績證明材料。

    (3)合同原件備查,如評審時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送達評選現(xiàn)場,否則業(yè)績不予認可。

    2.1.5 項目團隊要求

    (1)本項目至少配備1名具備政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B證)的項目負責人。

    (2)本項目須配備1名具備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 (C證)的專職安全生產(chǎn)管理人員。

    (3)須提供以上人員的身份證掃描件、有效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電子證書及社保證明(由稅務局等社保經(jīng)辦機構出具的2024年03月01日以后繳納的連續(xù)3個月的社保證明)等材料。

    備注:如法人參與參選的,社保證明須體現(xiàn)參保人為參選人或參選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

    如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社保證明須體現(xiàn)參保人為參選人或其法人。

    2.1.6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選。

    2.2 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比選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但設計施工總承包除外;

    (3)為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

    (4)為本比選項目的代建人;

    (5)為本比選項目提供比選代理服務的;

    (6)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7)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8)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9)被責令停業(yè)的;

    (10)被暫停或取消投標/參選資格的;

    (11)財產(chǎn)被接管或凍結的;

    (12)在最近三年內(nèi)(自2021年09月01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13)在最近五年內(nèi)(自2019年09月0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14)在最近五年內(nèi)(自2019年09月0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最近三年內(nèi)(自2021年09月01日起)在經(jīng)營活動中不得存在重大違法記錄(以"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和"信用中國"公布的為準,重大違法指參選人因違法經(jīng)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

    執(zhí)照、較大數(shù)額罰款(較大數(shù)額罰款是指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200萬元以上罰款)等行政處罰);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17)近兩年(自2022年06月01日起)在中國境內(nèi)(不含港澳臺)的非中國電信項目發(fā)生施工類一般生產(chǎn)安全責任事故且涉及人員死亡,或施工類較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的;

    (18)違反比選人公司規(guī)定納入特殊供應商(D類)的,或違反比選人公司規(guī)定納入特殊供應商(D類)的公司與參選人存在控股關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東/投資人在參選人的持股比例達到50%及以上)的;

    (19)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及處理結果,應對參選人及其參選產(chǎn)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涉及多個產(chǎn)品的,參選人及其任一參選產(chǎn)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包或比選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20)法律法規(guī)、比選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nèi)容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選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參選人,其參選將被否決。

    4. 比選文件的獲取

    4.1比選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09月19日00時00分至2024年09月20日24時00分。

    4.2比選文件獲取方式:凡有意參與比選的潛在參選人,請按以下步驟順序進行操作,獲取比選文件:4.2.1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比選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參選人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6參選人注冊"。

    5. 參選文件的遞交

    5.1 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參選截止時間):2024年09月24日09時00分。

    5.2 電子參選文件的遞交: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參選文件遞交,參選人應在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參選文件的上傳。

    參選人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比選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參選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參選文件。

    5.3 本項目將于參選文件遞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唱價,比選人/比選代理機構邀請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 參選人注冊

    6.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參選人,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比選文件。

    6.2 CA證書辦理

    參與電子采購的潛在參選人須提前辦理CA證書進行電子參選文件編制和參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

    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操作指引-CA辦理"。

    6.3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 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 (CA 證書辦理技術支撐)7.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選公告僅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8. 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8.1聯(lián)系方式

    比 選 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清遠分公司

    地 址:清遠市清城區(qū)半環(huán)北路電信辦公大樓

    郵 編:511518

    聯(lián) 系 人:王小燕

    電 話:0763-3362295

    電子郵件:wangxy1.gd@chinatelecom.cn比選代理機構:廣東省電信規(guī)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地 址: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qū)先烈中路69號東山廣場15樓

    郵 編:510630

    項目負責人:梁麗欣、劉軍花、黃倩儀、王鴻藝

    聯(lián) 系 人:梁麗欣、劉軍花、黃倩儀、王鴻藝

    電 話:17324792229、18926699883

    電子郵件:lianglixin@gpdi.com

    開 戶 名:廣東省電信規(guī)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廣州花園支行

    賬 號:3110930009560012681

    8.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比選代理機構:廣東省電信規(guī)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8日

    比選公告

    本比選項目為2024年清遠分公司第二期電源更新改造項目施工服務采購比選項目,比選代理機構編號:GPDI-ZB-2024-03070,比選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清遠分公司,比選代理機構為廣東省電信規(guī)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比選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比選,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參選人(以下簡稱參選人)參選。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nèi)容

    1.1 項目概況:本項目涉及清遠市錦霞機樓、城區(qū)源潭機樓、佛岡電信機樓、城區(qū)松崗低壓機房等重要機樓,為提高中心機房供電安全保障等級,確保機房安全供電保障安全,需對以上機樓的相關設備設施進行相應的改造建設,具體內(nèi)容詳見比選文件第五章《技術標準及要求》。

    1.2 采購內(nèi)容及分包(標包)劃分情況:

    預估費用

    序號 項目名稱 地點 工期

    (不含增值稅)

    (元)

    2024年清遠分公司第二期 自開工令發(fā)出

    廣東省

    1 電源更新改造項目施工服 633,684.39 之日起180個日清遠市

    務采購比選項目 歷日內(nèi)完成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chǎn)品、處理范圍、禁限期等關鍵內(nèi)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2.1標包劃分情況: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1.3 質量標準要求:合格。

    1.4 技術標準要求:符合國家和行業(yè)的相關要求。

    1.5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6 本項目設置最高參選限價為633,684.39元(不含增值稅),其中:施工費最高參選限價為315606.01元(不含增值稅),安全生產(chǎn)費為13,229.41元(不含增值稅),材料費最高參選限價為304,848.97元(不含增值稅)。

    安全生產(chǎn)費按固定金額報價及結算,不打折。

    參選人單價/總價報價(不含增值稅)高于單價/總價最高參選限價(不含增值稅)的,或經(jīng)修正后的單價/總價報價(不含增值稅)高于單價/總價最高參選限價(不含增值稅)的,其參選將被否決。

    2. 參選人資格要求

    2.1 參選人基本資格要求

    2.1.1 參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

    參選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

    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jīng)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1.2 參選人須具有有效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yè)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或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同時具備國家能源局下屬監(jiān)管局頒發(fā)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及承試類五級或以上許可,且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頒發(fā)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注:根據(jù)《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印發(fā)建設工程企業(yè)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號)的規(guī)定換發(fā)或頒發(fā)的資質證書根據(jù)資質對應關系按照上述原則認定。

    )

    2.1.3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控股股東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中同一分包(標包)比選或者未劃分分包(標包)的同一項目比選。

    2.1.4 業(yè)績要求:參選人須具備近3年(2021年09月01日至本公告發(fā)布之日)全國范圍內(nèi)的同類工程業(yè)績,同類工程指【電源設備建設或改造項目】的相關經(jīng)驗。

    備注:

    (1)業(yè)績按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稱、標的、金額、簽字蓋章頁);

    如提供的為框架合同的,則須提供至少一份該框架合同下有具體金額的、雙方確認的、符合本項目要求的訂單為依據(jù);

    證明材料資料不全無法確定為同類項目業(yè)績,不予認可。

    (2)如法人參與參選的,法人或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的業(yè)績證明材料均予以認可;

    如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則只認可該分支機構的業(yè)績證明材料。

    (3)合同原件備查,如評審時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送達評選現(xiàn)場,否則業(yè)績不予認可。

    2.1.5 項目團隊要求

    (1)本項目至少配備1名具備政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B證)的項目負責人。

    (2)本項目須配備1名具備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 (C證)的專職安全生產(chǎn)管理人員。

    (3)須提供以上人員的身份證掃描件、有效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電子證書及社保證明(由稅務局等社保經(jīng)辦機構出具的2024年03月01日以后繳納的連續(xù)3個月的社保證明)等材料。

    備注:如法人參與參選的,社保證明須體現(xiàn)參保人為參選人或參選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

    如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社保證明須體現(xiàn)參保人為參選人或其法人。

    2.1.6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選。

    2.2 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比選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但設計施工總承包除外;

    (3)為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

    (4)為本比選項目的代建人;

    (5)為本比選項目提供比選代理服務的;

    (6)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7)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8)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9)被責令停業(yè)的;

    (10)被暫停或取消投標/參選資格的;

    (11)財產(chǎn)被接管或凍結的;

    (12)在最近三年內(nèi)(自2021年09月01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13)在最近五年內(nèi)(自2019年09月0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14)在最近五年內(nèi)(自2019年09月0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最近三年內(nèi)(自2021年09月01日起)在經(jīng)營活動中不得存在重大違法記錄(以"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和"信用中國"公布的為準,重大違法指參選人因違法經(jīng)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

    執(zhí)照、較大數(shù)額罰款(較大數(shù)額罰款是指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200萬元以上罰款)等行政處罰);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17)近兩年(自2022年06月01日起)在中國境內(nèi)(不含港澳臺)的非中國電信項目發(fā)生施工類一般生產(chǎn)安全責任事故且涉及人員死亡,或施工類較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的;

    (18)違反比選人公司規(guī)定納入特殊供應商(D類)的,或違反比選人公司規(guī)定納入特殊供應商(D類)的公司與參選人存在控股關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東/投資人在參選人的持股比例達到50%及以上)的;

    (19)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及處理結果,應對參選人及其參選產(chǎn)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涉及多個產(chǎn)品的,參選人及其任一參選產(chǎn)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包或比選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20)法律法規(guī)、比選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nèi)容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選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參選人,其參選將被否決。

    4. 比選文件的獲取

    4.1比選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09月19日00時00分至2024年09月20日24時00分。

    4.2比選文件獲取方式:凡有意參與比選的潛在參選人,請按以下步驟順序進行操作,獲取比選文件:4.2.1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比選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參選人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6參選人注冊"。

    5. 參選文件的遞交

    5.1 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參選截止時間):2024年09月24日09時00分。

    5.2 電子參選文件的遞交: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參選文件遞交,參選人應在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參選文件的上傳。

    參選人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比選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參選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參選文件。

    5.3 本項目將于參選文件遞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唱價,比選人/比選代理機構邀請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 參選人注冊

    6.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參選人,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比選文件。

    6.2 CA證書辦理

    參與電子采購的潛在參選人須提前辦理CA證書進行電子參選文件編制和參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

    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操作指引-CA辦理"。

    6.3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 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 (CA 證書辦理技術支撐)7.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選公告僅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8. 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8.1聯(lián)系方式

    比 選 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清遠分公司

    地 址:清遠市清城區(qū)半環(huán)北路電信辦公大樓

    郵 編:511518

    聯(lián) 系 人:王小燕

    電 話:0763-3362295

    電子郵件:wangxy1.gd@chinatelecom.cn比選代理機構:廣東省電信規(guī)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地 址: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qū)先烈中路69號東山廣場15樓

    郵 編:510630

    項目負責人:梁麗欣、劉軍花、黃倩儀、王鴻藝

    聯(lián) 系 人:梁麗欣、劉軍花、黃倩儀、王鴻藝

    電 話:17324792229、18926699883

    電子郵件:lianglixin@gpdi.com

    開 戶 名:廣東省電信規(guī)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廣州花園支行

    賬 號:3110930009560012681

    8.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比選代理機構:廣東省電信規(guī)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8日

    比選公告

    本比選項目為2024年清遠分公司第二期電源更新改造項目施工服務采購比選項目,比選代理機構編號:GPDI-ZB-2024-03070,比選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清遠分公司,比選代理機構為廣東省電信規(guī)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比選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比選,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參選人(以下簡稱參選人)參選。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nèi)容

    1.1 項目概況:本項目涉及清遠市錦霞機樓、城區(qū)源潭機樓、佛岡電信機樓、城區(qū)松崗低壓機房等重要機樓,為提高中心機房供電安全保障等級,確保機房安全供電保障安全,需對以上機樓的相關設備設施進行相應的改造建設,具體內(nèi)容詳見比選文件第五章《技術標準及要求》。

    1.2 采購內(nèi)容及分包(標包)劃分情況:

    預估費用

    序號 項目名稱 地點 工期

    (不含增值稅)

    (元)

    2024年清遠分公司第二期 自開工令發(fā)出

    廣東省

    1 電源更新改造項目施工服 633,684.39 之日起180個日清遠市

    務采購比選項目 歷日內(nèi)完成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chǎn)品、處理范圍、禁限期等關鍵內(nèi)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2.1標包劃分情況:本項目不劃分標包。

    1.3 質量標準要求:合格。

    1.4 技術標準要求:符合國家和行業(yè)的相關要求。

    1.5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6 本項目設置最高參選限價為633,684.39元(不含增值稅),其中:施工費最高參選限價為315606.01元(不含增值稅),安全生產(chǎn)費為13,229.41元(不含增值稅),材料費最高參選限價為304,848.97元(不含增值稅)。

    安全生產(chǎn)費按固定金額報價及結算,不打折。

    參選人單價/總價報價(不含增值稅)高于單價/總價最高參選限價(不含增值稅)的,或經(jīng)修正后的單價/總價報價(不含增值稅)高于單價/總價最高參選限價(不含增值稅)的,其參選將被否決。

    2. 參選人資格要求

    2.1 參選人基本資格要求

    2.1.1 參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

    參選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

    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jīng)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1.2 參選人須具有有效的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yè)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或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同時具備國家能源局下屬監(jiān)管局頒發(fā)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及承試類五級或以上許可,且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頒發(fā)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注:根據(jù)《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印發(fā)建設工程企業(yè)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號)的規(guī)定換發(fā)或頒發(fā)的資質證書根據(jù)資質對應關系按照上述原則認定。

    )

    2.1.3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控股股東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中同一分包(標包)比選或者未劃分分包(標包)的同一項目比選。

    2.1.4 業(yè)績要求:參選人須具備近3年(2021年09月01日至本公告發(fā)布之日)全國范圍內(nèi)的同類工程業(yè)績,同類工程指【電源設備建設或改造項目】的相關經(jīng)驗。

    備注:

    (1)業(yè)績按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稱、標的、金額、簽字蓋章頁);

    如提供的為框架合同的,則須提供至少一份該框架合同下有具體金額的、雙方確認的、符合本項目要求的訂單為依據(jù);

    證明材料資料不全無法確定為同類項目業(yè)績,不予認可。

    (2)如法人參與參選的,法人或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的業(yè)績證明材料均予以認可;

    如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則只認可該分支機構的業(yè)績證明材料。

    (3)合同原件備查,如評審時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送達評選現(xiàn)場,否則業(yè)績不予認可。

    2.1.5 項目團隊要求

    (1)本項目至少配備1名具備政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B證)的項目負責人。

    (2)本項目須配備1名具備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 (C證)的專職安全生產(chǎn)管理人員。

    (3)須提供以上人員的身份證掃描件、有效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電子證書及社保證明(由稅務局等社保經(jīng)辦機構出具的2024年03月01日以后繳納的連續(xù)3個月的社保證明)等材料。

    備注:如法人參與參選的,社保證明須體現(xiàn)參保人為參選人或參選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

    如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社保證明須體現(xiàn)參保人為參選人或其法人。

    2.1.6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選。

    2.2 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比選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但設計施工總承包除外;

    (3)為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

    (4)為本比選項目的代建人;

    (5)為本比選項目提供比選代理服務的;

    (6)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7)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8)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9)被責令停業(yè)的;

    (10)被暫?;蛉∠稑?參選資格的;

    (11)財產(chǎn)被接管或凍結的;

    (12)在最近三年內(nèi)(自2021年09月01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13)在最近五年內(nèi)(自2019年09月0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14)在最近五年內(nèi)(自2019年09月0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最近三年內(nèi)(自2021年09月01日起)在經(jīng)營活動中不得存在重大違法記錄(以"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和"信用中國"公布的為準,重大違法指參選人因違法經(jīng)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

    執(zhí)照、較大數(shù)額罰款(較大數(shù)額罰款是指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200萬元以上罰款)等行政處罰);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17)近兩年(自2022年06月01日起)在中國境內(nèi)(不含港澳臺)的非中國電信項目發(fā)生施工類一般生產(chǎn)安全責任事故且涉及人員死亡,或施工類較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的;

    (18)違反比選人公司規(guī)定納入特殊供應商(D類)的,或違反比選人公司規(guī)定納入特殊供應商(D類)的公司與參選人存在控股關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東/投資人在參選人的持股比例達到50%及以上)的;

    (19)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及處理結果,應對參選人及其參選產(chǎn)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涉及多個產(chǎn)品的,參選人及其任一參選產(chǎn)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包或比選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20)法律法規(guī)、比選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nèi)容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選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參選人,其參選將被否決。

    4. 比選文件的獲取

    4.1比選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09月19日00時00分至2024年09月20日24時00分。

    4.2比選文件獲取方式:凡有意參與比選的潛在參選人,請按以下步驟順序進行操作,獲取比選文件:4.2.1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比選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參選人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6參選人注冊"。

    5. 參選文件的遞交

    5.1 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參選截止時間):2024年09月24日09時00分。

    5.2 電子參選文件的遞交: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參選文件遞交,參選人應在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參選文件的上傳。

    參選人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比選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參選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參選文件。

    5.3 本項目將于參選文件遞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唱價,比選人/比選代理機構邀請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6. 參選人注冊

    6.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參選人,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比選文件。

    6.2 CA證書辦理

    參與電子采購的潛在參選人須提前辦理CA證書進行電子參選文件編制和參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

    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操作指引-CA辦理"。

    6.3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 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 (CA 證書辦理技術支撐)7.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選公告僅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8. 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8.1聯(lián)系方式

    比 選 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清遠分公司

    地 址:清遠市清城區(qū)半環(huán)北路電信辦公大樓

    郵 編:511518

    聯(lián) 系 人:王小燕

    電 話:0763-3362295

    電子郵件:wangxy1.gd@chinatelecom.cn比選代理機構:廣東省電信規(guī)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地 址: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qū)先烈中路69號東山廣場15樓

    郵 編:510630

    項目負責人:梁麗欣、劉軍花、黃倩儀、王鴻藝

    聯(lián) 系 人:梁麗欣、劉軍花、黃倩儀、王鴻藝

    電 話:17324792229、18926699883

    電子郵件:lianglixin@gpdi.com

    開 戶 名:廣東省電信規(guī)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廣州花園支行

    賬 號:3110930009560012681

    8.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wǎng)(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比選代理機構:廣東省電信規(guī)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8日

    轉載請標注來源:http://399g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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