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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中心

    某單位車間智能監(jiān)控項目框架采購比選公告

    發(fā)布時間:2024-09-12 20:14:01        瀏覽次數(shù):68

    比選公告

    本比選項目為某單位車間智能監(jiān)控項目框架采購(項目編號:ZJZB-2024-18983),比選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比選代理機構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比選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比選,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參選人(以下簡稱參選人)參選。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 項目概況:

    (1)比選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

    (2)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3)服務地點:重慶市北碚區(qū)。

    (4)本項目預估采購金額:41.4891萬元(含稅)。

    (5)服務時間:服務期限2年,雙方同意由乙方作為甲方服務供應商的期限("有效期")為本協(xié)議生效之日一年。

    如在有效期內出現(xiàn)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達時提前終止:

    1)甲方與乙方就下一次[智能監(jiān)控服務] 再次簽訂框架協(xié)議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購[智能監(jiān)控服務] 發(fā)出中標結果通知書之日;

    3)因乙方違約,甲方向乙方發(fā)出停止服務通知書之日;

    4)本協(xié)議份額使用完畢之日;

    5)本協(xié)議終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內如未發(fā)生以上任一情形,則有效期于屆滿后自動延續(xù)至以下任一日期到達時終止:1)甲方與乙方就下一次[智能監(jiān)控服務]再次簽訂框架協(xié)議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購[智能監(jiān)控服務] 發(fā)出中標結果通知書之日;

    3)因乙方違約,甲方向乙方發(fā)出停止服務通知書之日;

    4)本協(xié)議份額使用完畢之日;

    5)本協(xié)議終止或解除之日。

    注:本項目為框架比選,本次框架比選標的為比選人預計在需求期內可能發(fā)生的項目,并不作為比選人向參選人作出的具體項目的承諾,如參選人不同意此條款,則參選人應書面告知比選人,并退出本項目比選。

    (6)質量標準:不低于國家及行業(yè)頒發(fā)的現(xiàn)行有關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滿足甲方的技術要求(若標準與技術要求矛盾,以技術要求為準),并保證所供產品是全

    新的、且通過國家相關部門的驗收,取得了相關產品合格證明或證書。

    滿足國家有關質量及相關行業(yè)驗收標準,并一次性驗收合格。

    1.2 采購內容及分包(標包)劃分情況:

    (1)采購內容:某單位車間智能監(jiān)控項目框架采購,購買相關設備及完成安裝調試。

    (2)本項目分包(標包)劃分情況:不劃分。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品、處理范圍、禁限期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3 最高限價:本項目設置最高參選限價,最高參選折扣系數(shù)限價為100%,參選人參選報價高于最高參選限價的,其參選將被否決。

    2. 參選人資格要求

    2.1 參選人基本資格要求:

    2.1.1參選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比選人和比選代理機構。

    參選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

    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主體資格證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

    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并提供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的主體資格證件掃描件。

    2.1.2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中同一分包(標包)參選或者未劃分分包(標包)的同一項目參選。

    2.1.3與參選人有參選產品代工制造關系的制造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參選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參選。

    2.1.4不允許聯(lián)合體參加比選。

    2.1.5案例與業(yè)績:參選人須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項目發(fā)布公告之日的同類項目(集成服務類)業(yè)績證明材料,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10萬元(含稅)。

    注:業(yè)績證明材料包括:

    1、合同關鍵頁掃描件,合同關鍵頁包括體現(xiàn)合同標的、合同金額(如有)、合同簽訂時間、簽字蓋章頁,否則不予認可;

    合同中能體現(xiàn)合同金額的,以合同金額與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如不能體現(xiàn)合同金額,以合同對應訂單的累計金額與訂單時間為準。

    2、該合同對應的其中一張發(fā)票掃描件,發(fā)票主體名稱須與合同雙方或其下屬分公司名稱一致,發(fā)票開具時間在本項目公告發(fā)布之日前。

    評選委員會有權在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fā)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進行發(fā)票查驗,如查驗結果與提供發(fā)票信息不一致則該發(fā)票不予認可。

    如需檢查以上相關資料原件,則須在要求時間內提供。

    2.1.6項目團隊成員:參選人為本項目提供的項目負責人1人,技術服務人員不少于3人。

    人員要求如下:1)提供以上人員名單,身份證掃描件以及社保證明(社保局出具的2024年5月1日之后任意月份的社保證明,由參選單位繳納社保,如為第三方公司代繳社保,則還須提供第三方公司與參選人的代繳協(xié)議或類似證明;

    不提供則對應的人員不計入其內)。

    人員不得兼任,如人員兼任,不予認可。

    2.1.7參選人須承諾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2 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蛉∠稑?參選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9月19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中選、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9月19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9月19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近兩年(自2022年9月19日起)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的非中國電信項目發(fā)生施工類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且涉及人員死亡,或施工類較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的;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10) 為本比選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1) 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2) 為本比選項目的代建人;

    (13) 為本比選項目的比選代理機構;

    (14) 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5) 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7)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及處理結果,應對參選人及其參選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涉及多個產品的,參選人及其任一參選產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包或比選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18) 法律法規(guī)、比選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參選產品資格要求: /

    2.4參選產品制造商資格要求: / 。

    2.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選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參選人,其參選將被否決。

    4. 比選文件獲取

    4.1 比選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9月13日8時30分至2024年9月15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4.2比選文件獲取方式:凡有意參與參選的潛在參選人,請按以下步驟順序進行操作,獲取比選文件:獲取比選文件的方式為線上獲取。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比選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參選人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7參選人注冊"。

    4.3 比選文件不收取費用。

    5. 參選文件的遞交

    5.1 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參選截止時間):2024年9月19日10時00分。

    5.2 電子參選文件的遞交: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參選文件遞交,參選人應在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參選文件的上傳。

    參選人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比選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參選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參選文件。

    5.3 本項目將于參選文件遞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唱價,比選人/比選代理機構邀請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5.4 本項目不組織現(xiàn)場唱價,將于上述同一時間、地點組織遠程唱價。

    (1)本次唱價將使用騰訊會議視頻,請各位參加人員提前下載APP或微信添加小程序。

    (2)比選代理機構將于參選截止時間前向各潛在參選人事先登記的電子郵箱中發(fā)布會議號,潛在參選人自行按照會議號登錄視頻會議。

    6. 【樣品的遞交】(如有)

    6.1 樣品遞交的時間、地點: / 。

    6.2 樣品種類、規(guī)格、數(shù)量: / 。

    7. 參選人注冊

    7.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參選人,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比選文件。

    7.2 CA證書辦理

    參與電子采購的潛在參選人須提前辦理CA證書進行電子參選文件編制和參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

    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操作指引-CA辦理"。

    7.3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選公告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9. 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9.1聯(lián)系方式

    比 選 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

    地 址:重慶市北碚區(qū)勝利路1號

    聯(lián) 系 人:劉老師

    電 話:19112797929

    電子郵件:19112797929@189.cn

    比選代理機構: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重慶市渝北區(qū)黃山大道中段67號信達國際B棟804室

    聯(lián) 系 人:楊俊

    電 話:15696551371

    電子郵件:yangjun.gyl@chinaccs.cn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廣州花園支行

    賬 號:3110910043850041205

    9.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9.3采購監(jiān)督方式

    如在采購項目中發(fā)現(xiàn)違法違規(guī)的情況,請通過電話方式向采購監(jiān)督部門反映,監(jiān)督電話:023-63428762。

    比選代理機構: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4 年9月12日

    比選公告

    本比選項目為某單位車間智能監(jiān)控項目框架采購(項目編號:ZJZB-2024-18983),比選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比選代理機構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比選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比選,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參選人(以下簡稱參選人)參選。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 項目概況:

    (1)比選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

    (2)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3)服務地點:重慶市北碚區(qū)。

    (4)本項目預估采購金額:41.4891萬元(含稅)。

    (5)服務時間:服務期限2年,雙方同意由乙方作為甲方服務供應商的期限("有效期")為本協(xié)議生效之日一年。

    如在有效期內出現(xiàn)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達時提前終止:

    1)甲方與乙方就下一次[智能監(jiān)控服務] 再次簽訂框架協(xié)議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購[智能監(jiān)控服務] 發(fā)出中標結果通知書之日;

    3)因乙方違約,甲方向乙方發(fā)出停止服務通知書之日;

    4)本協(xié)議份額使用完畢之日;

    5)本協(xié)議終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內如未發(fā)生以上任一情形,則有效期于屆滿后自動延續(xù)至以下任一日期到達時終止:1)甲方與乙方就下一次[智能監(jiān)控服務]再次簽訂框架協(xié)議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購[智能監(jiān)控服務] 發(fā)出中標結果通知書之日;

    3)因乙方違約,甲方向乙方發(fā)出停止服務通知書之日;

    4)本協(xié)議份額使用完畢之日;

    5)本協(xié)議終止或解除之日。

    注:本項目為框架比選,本次框架比選標的為比選人預計在需求期內可能發(fā)生的項目,并不作為比選人向參選人作出的具體項目的承諾,如參選人不同意此條款,則參選人應書面告知比選人,并退出本項目比選。

    (6)質量標準:不低于國家及行業(yè)頒發(fā)的現(xiàn)行有關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滿足甲方的技術要求(若標準與技術要求矛盾,以技術要求為準),并保證所供產品是全

    新的、且通過國家相關部門的驗收,取得了相關產品合格證明或證書。

    滿足國家有關質量及相關行業(yè)驗收標準,并一次性驗收合格。

    1.2 采購內容及分包(標包)劃分情況:

    (1)采購內容:某單位車間智能監(jiān)控項目框架采購,購買相關設備及完成安裝調試。

    (2)本項目分包(標包)劃分情況:不劃分。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品、處理范圍、禁限期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3 最高限價:本項目設置最高參選限價,最高參選折扣系數(shù)限價為100%,參選人參選報價高于最高參選限價的,其參選將被否決。

    2. 參選人資格要求

    2.1 參選人基本資格要求:

    2.1.1參選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比選人和比選代理機構。

    參選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

    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主體資格證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

    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并提供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的主體資格證件掃描件。

    2.1.2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中同一分包(標包)參選或者未劃分分包(標包)的同一項目參選。

    2.1.3與參選人有參選產品代工制造關系的制造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參選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參選。

    2.1.4不允許聯(lián)合體參加比選。

    2.1.5案例與業(yè)績:參選人須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項目發(fā)布公告之日的同類項目(集成服務類)業(yè)績證明材料,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10萬元(含稅)。

    注:業(yè)績證明材料包括:

    1、合同關鍵頁掃描件,合同關鍵頁包括體現(xiàn)合同標的、合同金額(如有)、合同簽訂時間、簽字蓋章頁,否則不予認可;

    合同中能體現(xiàn)合同金額的,以合同金額與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如不能體現(xiàn)合同金額,以合同對應訂單的累計金額與訂單時間為準。

    2、該合同對應的其中一張發(fā)票掃描件,發(fā)票主體名稱須與合同雙方或其下屬分公司名稱一致,發(fā)票開具時間在本項目公告發(fā)布之日前。

    評選委員會有權在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fā)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進行發(fā)票查驗,如查驗結果與提供發(fā)票信息不一致則該發(fā)票不予認可。

    如需檢查以上相關資料原件,則須在要求時間內提供。

    2.1.6項目團隊成員:參選人為本項目提供的項目負責人1人,技術服務人員不少于3人。

    人員要求如下:1)提供以上人員名單,身份證掃描件以及社保證明(社保局出具的2024年5月1日之后任意月份的社保證明,由參選單位繳納社保,如為第三方公司代繳社保,則還須提供第三方公司與參選人的代繳協(xié)議或類似證明;

    不提供則對應的人員不計入其內)。

    人員不得兼任,如人員兼任,不予認可。

    2.1.7參選人須承諾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2 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蛉∠稑?參選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9月19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中選、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9月19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9月19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近兩年(自2022年9月19日起)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的非中國電信項目發(fā)生施工類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且涉及人員死亡,或施工類較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的;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10) 為本比選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1) 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2) 為本比選項目的代建人;

    (13) 為本比選項目的比選代理機構;

    (14) 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5) 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7)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及處理結果,應對參選人及其參選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涉及多個產品的,參選人及其任一參選產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包或比選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18) 法律法規(guī)、比選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參選產品資格要求: /

    2.4參選產品制造商資格要求: / 。

    2.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選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參選人,其參選將被否決。

    4. 比選文件獲取

    4.1 比選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9月13日8時30分至2024年9月15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4.2比選文件獲取方式:凡有意參與參選的潛在參選人,請按以下步驟順序進行操作,獲取比選文件:獲取比選文件的方式為線上獲取。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比選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參選人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7參選人注冊"。

    4.3 比選文件不收取費用。

    5. 參選文件的遞交

    5.1 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參選截止時間):2024年9月19日10時00分。

    5.2 電子參選文件的遞交: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參選文件遞交,參選人應在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參選文件的上傳。

    參選人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比選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參選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參選文件。

    5.3 本項目將于參選文件遞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唱價,比選人/比選代理機構邀請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5.4 本項目不組織現(xiàn)場唱價,將于上述同一時間、地點組織遠程唱價。

    (1)本次唱價將使用騰訊會議視頻,請各位參加人員提前下載APP或微信添加小程序。

    (2)比選代理機構將于參選截止時間前向各潛在參選人事先登記的電子郵箱中發(fā)布會議號,潛在參選人自行按照會議號登錄視頻會議。

    6. 【樣品的遞交】(如有)

    6.1 樣品遞交的時間、地點: / 。

    6.2 樣品種類、規(guī)格、數(shù)量: / 。

    7. 參選人注冊

    7.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參選人,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比選文件。

    7.2 CA證書辦理

    參與電子采購的潛在參選人須提前辦理CA證書進行電子參選文件編制和參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

    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操作指引-CA辦理"。

    7.3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選公告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9. 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9.1聯(lián)系方式

    比 選 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

    地 址:重慶市北碚區(qū)勝利路1號

    聯(lián) 系 人:劉老師

    電 話:19112797929

    電子郵件:19112797929@189.cn

    比選代理機構: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重慶市渝北區(qū)黃山大道中段67號信達國際B棟804室

    聯(lián) 系 人:楊俊

    電 話:15696551371

    電子郵件:yangjun.gyl@chinaccs.cn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廣州花園支行

    賬 號:3110910043850041205

    9.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9.3采購監(jiān)督方式

    如在采購項目中發(fā)現(xiàn)違法違規(guī)的情況,請通過電話方式向采購監(jiān)督部門反映,監(jiān)督電話:023-63428762。

    比選代理機構: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4 年9月12日

    比選公告

    本比選項目為某單位車間智能監(jiān)控項目框架采購(項目編號:ZJZB-2024-18983),比選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比選代理機構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比選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比選,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參選人(以下簡稱參選人)參選。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 項目概況:

    (1)比選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

    (2)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3)服務地點:重慶市北碚區(qū)。

    (4)本項目預估采購金額:41.4891萬元(含稅)。

    (5)服務時間:服務期限2年,雙方同意由乙方作為甲方服務供應商的期限("有效期")為本協(xié)議生效之日一年。

    如在有效期內出現(xiàn)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達時提前終止:

    1)甲方與乙方就下一次[智能監(jiān)控服務] 再次簽訂框架協(xié)議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購[智能監(jiān)控服務] 發(fā)出中標結果通知書之日;

    3)因乙方違約,甲方向乙方發(fā)出停止服務通知書之日;

    4)本協(xié)議份額使用完畢之日;

    5)本協(xié)議終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內如未發(fā)生以上任一情形,則有效期于屆滿后自動延續(xù)至以下任一日期到達時終止:1)甲方與乙方就下一次[智能監(jiān)控服務]再次簽訂框架協(xié)議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購[智能監(jiān)控服務] 發(fā)出中標結果通知書之日;

    3)因乙方違約,甲方向乙方發(fā)出停止服務通知書之日;

    4)本協(xié)議份額使用完畢之日;

    5)本協(xié)議終止或解除之日。

    注:本項目為框架比選,本次框架比選標的為比選人預計在需求期內可能發(fā)生的項目,并不作為比選人向參選人作出的具體項目的承諾,如參選人不同意此條款,則參選人應書面告知比選人,并退出本項目比選。

    (6)質量標準:不低于國家及行業(yè)頒發(fā)的現(xiàn)行有關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滿足甲方的技術要求(若標準與技術要求矛盾,以技術要求為準),并保證所供產品是全

    新的、且通過國家相關部門的驗收,取得了相關產品合格證明或證書。

    滿足國家有關質量及相關行業(yè)驗收標準,并一次性驗收合格。

    1.2 采購內容及分包(標包)劃分情況:

    (1)采購內容:某單位車間智能監(jiān)控項目框架采購,購買相關設備及完成安裝調試。

    (2)本項目分包(標包)劃分情況:不劃分。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品、處理范圍、禁限期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3 最高限價:本項目設置最高參選限價,最高參選折扣系數(shù)限價為100%,參選人參選報價高于最高參選限價的,其參選將被否決。

    2. 參選人資格要求

    2.1 參選人基本資格要求:

    2.1.1參選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比選人和比選代理機構。

    參選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

    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主體資格證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

    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并提供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的主體資格證件掃描件。

    2.1.2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中同一分包(標包)參選或者未劃分分包(標包)的同一項目參選。

    2.1.3與參選人有參選產品代工制造關系的制造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參選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參選。

    2.1.4不允許聯(lián)合體參加比選。

    2.1.5案例與業(yè)績:參選人須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項目發(fā)布公告之日的同類項目(集成服務類)業(yè)績證明材料,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10萬元(含稅)。

    注:業(yè)績證明材料包括:

    1、合同關鍵頁掃描件,合同關鍵頁包括體現(xiàn)合同標的、合同金額(如有)、合同簽訂時間、簽字蓋章頁,否則不予認可;

    合同中能體現(xiàn)合同金額的,以合同金額與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如不能體現(xiàn)合同金額,以合同對應訂單的累計金額與訂單時間為準。

    2、該合同對應的其中一張發(fā)票掃描件,發(fā)票主體名稱須與合同雙方或其下屬分公司名稱一致,發(fā)票開具時間在本項目公告發(fā)布之日前。

    評選委員會有權在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fā)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進行發(fā)票查驗,如查驗結果與提供發(fā)票信息不一致則該發(fā)票不予認可。

    如需檢查以上相關資料原件,則須在要求時間內提供。

    2.1.6項目團隊成員:參選人為本項目提供的項目負責人1人,技術服務人員不少于3人。

    人員要求如下:1)提供以上人員名單,身份證掃描件以及社保證明(社保局出具的2024年5月1日之后任意月份的社保證明,由參選單位繳納社保,如為第三方公司代繳社保,則還須提供第三方公司與參選人的代繳協(xié)議或類似證明;

    不提供則對應的人員不計入其內)。

    人員不得兼任,如人員兼任,不予認可。

    2.1.7參選人須承諾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2 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蛉∠稑?參選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9月19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中選、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9月19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9月19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近兩年(自2022年9月19日起)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的非中國電信項目發(fā)生施工類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且涉及人員死亡,或施工類較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的;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10) 為本比選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1) 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2) 為本比選項目的代建人;

    (13) 為本比選項目的比選代理機構;

    (14) 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5) 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7)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及處理結果,應對參選人及其參選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涉及多個產品的,參選人及其任一參選產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包或比選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18) 法律法規(guī)、比選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參選產品資格要求: /

    2.4參選產品制造商資格要求: / 。

    2.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選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參選人,其參選將被否決。

    4. 比選文件獲取

    4.1 比選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9月13日8時30分至2024年9月15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4.2比選文件獲取方式:凡有意參與參選的潛在參選人,請按以下步驟順序進行操作,獲取比選文件:獲取比選文件的方式為線上獲取。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比選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參選人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7參選人注冊"。

    4.3 比選文件不收取費用。

    5. 參選文件的遞交

    5.1 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參選截止時間):2024年9月19日10時00分。

    5.2 電子參選文件的遞交: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參選文件遞交,參選人應在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參選文件的上傳。

    參選人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比選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參選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參選文件。

    5.3 本項目將于參選文件遞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唱價,比選人/比選代理機構邀請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5.4 本項目不組織現(xiàn)場唱價,將于上述同一時間、地點組織遠程唱價。

    (1)本次唱價將使用騰訊會議視頻,請各位參加人員提前下載APP或微信添加小程序。

    (2)比選代理機構將于參選截止時間前向各潛在參選人事先登記的電子郵箱中發(fā)布會議號,潛在參選人自行按照會議號登錄視頻會議。

    6. 【樣品的遞交】(如有)

    6.1 樣品遞交的時間、地點: / 。

    6.2 樣品種類、規(guī)格、數(shù)量: / 。

    7. 參選人注冊

    7.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參選人,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比選文件。

    7.2 CA證書辦理

    參與電子采購的潛在參選人須提前辦理CA證書進行電子參選文件編制和參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

    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操作指引-CA辦理"。

    7.3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選公告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9. 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9.1聯(lián)系方式

    比 選 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

    地 址:重慶市北碚區(qū)勝利路1號

    聯(lián) 系 人:劉老師

    電 話:19112797929

    電子郵件:19112797929@189.cn

    比選代理機構: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重慶市渝北區(qū)黃山大道中段67號信達國際B棟804室

    聯(lián) 系 人:楊俊

    電 話:15696551371

    電子郵件:yangjun.gyl@chinaccs.cn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廣州花園支行

    賬 號:3110910043850041205

    9.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9.3采購監(jiān)督方式

    如在采購項目中發(fā)現(xiàn)違法違規(guī)的情況,請通過電話方式向采購監(jiān)督部門反映,監(jiān)督電話:023-63428762。

    比選代理機構: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4 年9月12日

    比選公告

    本比選項目為某單位車間智能監(jiān)控項目框架采購(項目編號:ZJZB-2024-18983),比選人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比選代理機構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比選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比選,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參選人(以下簡稱參選人)參選。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 項目概況:

    (1)比選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

    (2)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3)服務地點:重慶市北碚區(qū)。

    (4)本項目預估采購金額:41.4891萬元(含稅)。

    (5)服務時間:服務期限2年,雙方同意由乙方作為甲方服務供應商的期限("有效期")為本協(xié)議生效之日一年。

    如在有效期內出現(xiàn)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達時提前終止:

    1)甲方與乙方就下一次[智能監(jiān)控服務] 再次簽訂框架協(xié)議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購[智能監(jiān)控服務] 發(fā)出中標結果通知書之日;

    3)因乙方違約,甲方向乙方發(fā)出停止服務通知書之日;

    4)本協(xié)議份額使用完畢之日;

    5)本協(xié)議終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內如未發(fā)生以上任一情形,則有效期于屆滿后自動延續(xù)至以下任一日期到達時終止:1)甲方與乙方就下一次[智能監(jiān)控服務]再次簽訂框架協(xié)議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購[智能監(jiān)控服務] 發(fā)出中標結果通知書之日;

    3)因乙方違約,甲方向乙方發(fā)出停止服務通知書之日;

    4)本協(xié)議份額使用完畢之日;

    5)本協(xié)議終止或解除之日。

    注:本項目為框架比選,本次框架比選標的為比選人預計在需求期內可能發(fā)生的項目,并不作為比選人向參選人作出的具體項目的承諾,如參選人不同意此條款,則參選人應書面告知比選人,并退出本項目比選。

    (6)質量標準:不低于國家及行業(yè)頒發(fā)的現(xiàn)行有關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滿足甲方的技術要求(若標準與技術要求矛盾,以技術要求為準),并保證所供產品是全

    新的、且通過國家相關部門的驗收,取得了相關產品合格證明或證書。

    滿足國家有關質量及相關行業(yè)驗收標準,并一次性驗收合格。

    1.2 采購內容及分包(標包)劃分情況:

    (1)采購內容:某單位車間智能監(jiān)控項目框架采購,購買相關設備及完成安裝調試。

    (2)本項目分包(標包)劃分情況:不劃分。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執(zhí)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品、處理范圍、禁限期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

    1.3 最高限價:本項目設置最高參選限價,最高參選折扣系數(shù)限價為100%,參選人參選報價高于最高參選限價的,其參選將被否決。

    2. 參選人資格要求

    2.1 參選人基本資格要求:

    2.1.1參選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比選人和比選代理機構。

    參選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

    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主體資格證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

    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并提供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的主體資格證件掃描件。

    2.1.2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中同一分包(標包)參選或者未劃分分包(標包)的同一項目參選。

    2.1.3與參選人有參選產品代工制造關系的制造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參選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參選。

    2.1.4不允許聯(lián)合體參加比選。

    2.1.5案例與業(yè)績:參選人須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項目發(fā)布公告之日的同類項目(集成服務類)業(yè)績證明材料,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10萬元(含稅)。

    注:業(yè)績證明材料包括:

    1、合同關鍵頁掃描件,合同關鍵頁包括體現(xiàn)合同標的、合同金額(如有)、合同簽訂時間、簽字蓋章頁,否則不予認可;

    合同中能體現(xiàn)合同金額的,以合同金額與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如不能體現(xiàn)合同金額,以合同對應訂單的累計金額與訂單時間為準。

    2、該合同對應的其中一張發(fā)票掃描件,發(fā)票主體名稱須與合同雙方或其下屬分公司名稱一致,發(fā)票開具時間在本項目公告發(fā)布之日前。

    評選委員會有權在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fā)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進行發(fā)票查驗,如查驗結果與提供發(fā)票信息不一致則該發(fā)票不予認可。

    如需檢查以上相關資料原件,則須在要求時間內提供。

    2.1.6項目團隊成員:參選人為本項目提供的項目負責人1人,技術服務人員不少于3人。

    人員要求如下:1)提供以上人員名單,身份證掃描件以及社保證明(社保局出具的2024年5月1日之后任意月份的社保證明,由參選單位繳納社保,如為第三方公司代繳社保,則還須提供第三方公司與參選人的代繳協(xié)議或類似證明;

    不提供則對應的人員不計入其內)。

    人員不得兼任,如人員兼任,不予認可。

    2.1.7參選人須承諾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2.2 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 被依法暫?;蛉∠稑?參選資格的;

    (3) 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9月19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中選、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9月19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 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9月19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 近兩年(自2022年9月19日起)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的非中國電信項目發(fā)生施工類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且涉及人員死亡,或施工類較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的;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10) 為本比選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guī)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1) 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jiān)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2) 為本比選項目的代建人;

    (13) 為本比選項目的比選代理機構;

    (14) 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5) 與本比選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17) 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guī)則》及處理結果,應對參選人及其參選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zhí)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比選項目涉及多個產品的,參選人及其任一參選產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包或比選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18) 法律法規(guī)、比選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參選產品資格要求: /

    2.4參選產品制造商資格要求: / 。

    2.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選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參選人,其參選將被否決。

    4. 比選文件獲取

    4.1 比選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9月13日8時30分至2024年9月15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4.2比選文件獲取方式:凡有意參與參選的潛在參選人,請按以下步驟順序進行操作,獲取比選文件:獲取比選文件的方式為線上獲取。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過"招投標-采購文件領取"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入本項目進行比選文件登記申領,未在系統(tǒng)注冊的參選人須先進行注冊,注冊方法詳見本公告"7參選人注冊"。

    4.3 比選文件不收取費用。

    5. 參選文件的遞交

    5.1 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即參選截止時間):2024年9月19日10時00分。

    5.2 電子參選文件的遞交: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我的項目"模塊或通過"電子采購入口"跳轉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選擇本項目進行參選文件遞交,參選人應在參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完成加密電子參選文件的上傳。

    參選人未在電子采購系統(tǒng)進行比選文件申領登記或電子參選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將無法通過電子采購系統(tǒng)提交電子參選文件。

    5.3 本項目將于參選文件遞交截止同一時間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tǒng)唱價,比選人/比選代理機構邀請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5.4 本項目不組織現(xiàn)場唱價,將于上述同一時間、地點組織遠程唱價。

    (1)本次唱價將使用騰訊會議視頻,請各位參加人員提前下載APP或微信添加小程序。

    (2)比選代理機構將于參選截止時間前向各潛在參選人事先登記的電子郵箱中發(fā)布會議號,潛在參選人自行按照會議號登錄視頻會議。

    6. 【樣品的遞交】(如有)

    6.1 樣品遞交的時間、地點: / 。

    6.2 樣品種類、規(guī)格、數(shù)量: / 。

    7. 參選人注冊

    7.1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注冊

    未注冊過的潛在參選人,須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頁"立即注冊"模塊完成注冊后,方可申領本項目比選文件。

    7.2 CA證書辦理

    參與電子采購的潛在參選人須提前辦理CA證書進行電子參選文件編制和參選,并確保CA證書在使用時有效。

    CA證書辦理流程詳見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操作指引-CA辦理"。

    7.3技術支撐聯(lián)系方式

    服務熱線:010-56107929 /010-56107880服務郵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電子采購系統(tǒng)技術支撐)ctsc@chinatelecom.cn(CA證書辦理技術支撐)。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選公告在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9. 聯(lián)系及異議接收方式

    9.1聯(lián)系方式

    比 選 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

    地 址:重慶市北碚區(qū)勝利路1號

    聯(lián) 系 人:劉老師

    電 話:19112797929

    電子郵件:19112797929@189.cn

    比選代理機構: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重慶市渝北區(qū)黃山大道中段67號信達國際B棟804室

    聯(lián) 系 人:楊俊

    電 話:15696551371

    電子郵件:yangjun.gyl@chinaccs.cn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廣州花園支行

    賬 號:3110910043850041205

    9.2異議接收方式

    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過"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

    9.3采購監(jiān)督方式

    如在采購項目中發(fā)現(xiàn)違法違規(guī)的情況,請通過電話方式向采購監(jiān)督部門反映,監(jiān)督電話:023-63428762。

    比選代理機構: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4 年9月12日

    轉載請標注來源:http://399g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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