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江寧分校小學部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服務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20230619)
項目所在地區(qū):江蘇省
一、招標條件
本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江寧分校小學部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810萬元,招標人為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江寧分校。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guī)模:/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江寧分校小學部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服務項目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江寧分校小學部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服務項目: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
投標人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證);
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2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投標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投標人根據(jù)履行采購項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半年內至少一個月繳納增值稅,或營業(yè)稅,或企業(yè)所得稅的憑據(jù);
并提供繳納社會保險的憑據(jù)(專用收據(jù)或社會保險繳納清單));
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5)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
(6)投標人具備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17號)中所要求的相關資質和許可;
提供承諾書(格式詳見招標文件第六章服務承諾)并加蓋公章。
(7)投標人須符合《江蘇省汽車租賃經營行政許可規(guī)范》要求,具有有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中須明確含有汽車租賃業(yè)務;
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8)投標人須提供公平競爭承諾書;
格式詳見招標文件第六章公平競爭承諾書并加蓋公章。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3-06-1909:00到2023-06-2617:00
獲取方式:應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如投標人資料不齊全,不得購買招標文件,地點:南京市鼓樓區(qū)中山北路285號電子大樓輔樓(原江虞賓館)408室,文件費500元(現(xiàn)金,不支持電子支付)。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遞交截止時間:2023-07-1009:30:00
遞交方式: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江寧分?;ㄌ帉W術交流中心紙質遞交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
開標時間:2023-07-1009:30:00
開標地點: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江寧分校基建處學術交流中心
七、其他
7.1拒絕下述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活動:
(1)供應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2)凡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3)供應商被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7.2投標文件份數(shù):正本份數(shù):1份,副本份數(shù):4份(電子版標書一份,光盤或U盤;
投標文件電子版中必須包含投標文件的全部內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檔、圖表等采用PDF格式或WORD格式),每份投標文件須清楚標明正本或副本字樣。
7.3本項目中標后不允許分包、轉包。
7.4本項目不接受進口產品投標。
7.5本項目招標控制價(最高限價):28元/人/天(注:每日往返接送人員服務費和服務過程中涉及到的其他一切費用為固定單價120元/輛/天,按實結算,此項費用不在本次招標范圍內);
7.6投標保證金數(shù)額及交納辦法:
①投標保證金的形式:電匯
②投標保證金的金額:10萬元人民幣
③投標保證金交納辦法:投標單位應從本單位基本帳戶支付投標保證金,采用銀行轉賬形式交納,其他形式一律拒絕。
未按要求交納投標保證金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接收。
④保證金賬戶:戶名:江蘇蘇咨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銀行: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賬號:10366000000545879
⑤未中標的投標單位的保證金,將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未中標的投標單位應主動與采購代理機構聯(lián)系辦理保證金退還事宜,以及辦理退還手續(xù),由于投標單位的自身原因未聯(lián)系辦理保證金退還的,其責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⑥下列任何情況發(fā)生時,保證金不予退還:
a.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三十日內,中標人未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
b.提供虛假材料謀取成交的;
c.經查實與采購人、其他投標單位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等。
7.7開標時,屆時請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攜帶身份證原件出席開標儀式。
八、監(jiān)督部門
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督部門為/。
九、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江寧分校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開發(fā)區(qū)吉印大道1999號
聯(lián)系人:黃老師
電話:025-52724617
電子郵件:/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蘇咨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樓區(qū)中山北路285號電子大樓輔樓(原江虞賓館)3-4樓
聯(lián)系人:何仁杰
電話:025-83581356
電子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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